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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就业指导》第八章 就业签约与报到流程
2023-05-24 | 阅:  转:  |  分享 
  
第八章 就业签约与报到流程 第一节 就业签约流程 第二节 就业协议的签订及其法律问题 第一节 就业签约流程一、签约的内涵约即协约,指
两方或多方因利害关系而互相协商达成的盟约。在现实生活中,与协议通用。协议即在组织之间或个人之间,经过协商,明确各自权利、义务而达成
一致意见的书面文书。当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经过双向选择达成一致意愿之后,就需要以协议的形式将这种关系确定下来。毕业生与用入单位签订协议
,并经学校主管部门签证或鉴证,即为签约。从毕业生一方面言,协议的签订意味着毕业生就业,因而也称为就业协议。我国目前高校毕业生通用的
就业协议是由国家教育部制订,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主管部门印制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协议书包括以下内容:(一)毕业生基本情
况及意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政治面貌、培养方式、健康情况、专业、学制、学历、家庭住址、应聘意见等。(二)用人单位情况及
意见。包括:单位名称、单位隶属、联系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通信地址、所有制性质、毕位性质、档案转寄地址、用人单位意见、用人单位上
级主管部门意见等。(三)学校意见。包括学校联系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学校通信地址、院系意见、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意见等。随着毕业生
就业制度改革的深化,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内容也在进一步规范化、法律化,目前,一些用人单位或学校在就业协议书上已经附加上了有关劳动合同的
内容,以保证毕业生的权益,进一步明确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这些内容包括:服务期、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工资报酬和福利待遇、劳动纪律、协议终止的条件、违反协议的责任等。签订就业协议是一种法律行为,协议书一经签订,便视为生效合同,具有
法律效力。签订就业协议,是确认签约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必要程序,又是处理就业纠纷的主要依据,毕业生应该正确认识和严肃对待就业协议书,慎
重签订就业协议。 二、签约决策的基本流程择业与签约决策是毕业生根据自身条件和择业原则具体制定选择方案并与选定单位签约的过程,它是毕
业生实现职业目标和价值期望的必经途径。大学毕业生掌握签约决策的技能和方法,遵循签约决策过程的基本程序,对于作出比较适合自己的职业选
择和顺利签约是很有帮助的。(一)准确定位毕业生要实现自已的职业理想和单位选择,必须对自己的情况有清醒的认识,进行准确的定位。而要进
行准确定位则有赖于自身素质和社会环境两个方面的基础。1.自身素质毕业生的自身素质如何,不仅直接影响毕业生能否顺利就业,而且还直接影
响毕业生的就业层次。自身素质包括:思想素质、专业知识及专业能力、外语、计算机能力、个性、气质、特长、心理素质及自已的总体情况在同类
求职者中所处的位置等。客观准确地认识和把握自己的情况,是选准就业目标的重要基础,也是有针对性地进行求职活动,在竞争中取得有利位置和
获得成功的关键。为此,毕业生应全面地对自己进行一番审视,客观地认识自身的素质状况。可以请专业人员进行专门的测试(如有的学校在大学生
心理咨询中心或心理测试中心进行此项业务),以得出科学、准确的结论,为自己客观实际的定位提供依据。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自已适合哪一
种职业,适合哪一个层次的单位以及适合哪一种性质的工作。 2.杜会环境社会环境对毕业生能否实现就业目标具有重要的作用。社会环境包括:
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状况;当年就业形势分析;所在院校的地位、声誉;有关地区和城市的就业政策;家长对自己就业去向的期望。只有对自已的情况
清醒认识,并比较充分地了解和掌握社会环境的状况,才能使自己的就业目标确定得比较符合实际,帮助自己在求职竞争中脱颖而出。(二)充分了
解用人单位毕业生必须对该单位有一个全面、客观、公正的认识,还要对该单位的情况进行详细了解。毕业生求职前要通过各种方式充分了解用人单
位的录用程序、岗位要求以及前景、薪酬、福利等各种信息,衡量自己是否适合该用人单位的职位。在签约以前,要先了解一下求职单位的基本情况
,如单位的成立年限、经营状况、用人机制、晋升制度、培训体系、发展方向、老板的人品等。一个十全十美的单位很少,对于刚刚毕业的大学生来
说,最关键的是要明确应聘职位的工作内容是否与自己的职业发展方向契合,单位的稳定性如何,自己的职业能力是否能够得到提升。(三)遵循程
序就业协议的签订是在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供需见面、双向选择之后达成一致意见的结果。签约一般须经过以下的程序:l.由毕业生本人在协议书上
以文字的形式,明确表达自己同意到选定单位应聘工作的意愿,同时签署本人姓名。2.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代表单位签署同意接收该毕业生
的文字意见,并签宇盖章。如果该单位役有人事决定权,则需要报送其上级主管部门签字盖章,予以批准认可。3.毕业生所在院(系)和学校主管
部门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4.报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在完成上述程序之后,协议就正式生效,并列入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由学校和有关部门
、地区办理就业报到相关手续。随着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家和高校的审批权力将日益弱化。目前,一些地区和高校已经在此方面迈出
重要一步。学校在就业协议上的签字基本不具有审批的意义,而是起鉴证的作用。可以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在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中,毕业生和用
人单位将拥有完全的自主选择权,学校和政府主管部门不再需要直接审批就业协议,而只要掌握毕业生就业情况即可。三、签约应注意的事项从毕业
生就业工作的实践来看,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约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一)明确就业单位的具体工作部门和工作岗位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就
业协议,确定了双方互相接纳的关系。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毕业生需要向用人单位提前了解清楚自己以后工作的具体部门和工作岗位,并在协议书上
写明。否则导致发生毕业生对用人单位安排的具体部门和工作内容感到意外或不满而不能接受的结果,以致造成双方争执。(二)明确工作后是否可
以考研、调离的条件毕业生工作若干年以后,有不少人可能准备报考研究生,继续深造。或者由于种种原因,要求调离。这些问题,如果未在协议书
中明确,双方很难协商解决,极易引起纠纷。为了减少因此而可能发生的间题,毕业生最好与用人单位洽谈时,就此明确,以文字形式确定下来,为
以后双方顺利解决这些问题创造有利条件。(三)明确工作和生活条件 工作和生活条件是毕业生选择单位的重要团素,也是毕业生做出工作成就的
必要基础。在双方签订协议时不仅需要在口头上达成一致,而且需要在文字上予以明确。特别是用人单位应如实向毕业生说明真实情况,双方均应严
格遵守协议。同时,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进一步明确劳动内容、劳动报酬、保险福利、服务期限等事项,以免发生纠
纷。(四)明确违反协议的责任从毕业生就业的实践看,大部分就业协议都得到了认真履行,但由于种种原因,每年总有一些毕业生或用人单位要求
违约。对违约行为,教育部在有关规定中,明确违约一方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一定的经济赔偿金,但并没有规定明确的数额,因此,各学校与
用人单位在执行中,就有不同数额的差别。对此,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约前,除了学校的规定外,还要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对可能发生的违约责
任予以确定,对赔偿金额予以明确,以便任何一方发生违约时,就可以有据可依,避免损失。第二节 就业协议的签订及其法律问题一、毕业
生的就业权利除享有受宪法保护的广泛的基本权利外,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还享有多方面的权利,如接受就业指导权、获取信息权、被推荐权等等。
以下是毕业生的几项基本的就业权利:(一)自主选择权作为求职方的毕业生(委培生、定向生除外),在就业市场上享有自主选择职业的绝对权利
,可以按照自己的兴趣、爱好和能力去选择自己将要从事的职业。家长、学校和用人单位,可以为初出校门、缺乏工作经验的大学毕业生提供择业意
向方面的建议,但是不能限制他们选择职业。(二)平等就业权毕业生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但在实际就业过程中,毕业生平等就业的权利常常受到
侵犯,“就业歧视”现象屡见不鲜,求职者自身的维权意识加强至关重要。(三)知情权毕业生有全面、真实获悉用人单位信息的权利。在双向选择
的过程中,毕业生有权向用人单位了解具体的使用意图、工作环境、福利待遇、发展前景等情况,从而作出符合自身条件的选择;用人单位有义务向
毕业生和学校如实介绍本单位的真实情况,并提供相关的资料。任何用人单位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对毕业生隐瞒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做法,都是对毕业
生就业权利的侵犯。二、用人单位的权利与侵权表现用人单位在就业过程中也有相应基本的权利,比如,可通过与高校学生的双向选择,自主录用高
校毕业生或结业生;通过学校,有权了解学生包括身心状况在内的基本情况和在校表现、学习成绩等。但是不少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往往利用自
己在就业市场中的强势地位,对毕业生提出过于苛刻的要求和条件,甚至会侵犯到毕业生的就业权益,比较典型的侵权现象主要有几种:(一)就业
歧视2005年12月,某银行成都分行在成都某报头版刊登招录行员启事,其中规定“男性身高1.68米,女性身高1.55米以上”。四川大
学2006届毕业生蒋某因为身高失去了报名资格,蒋某认为自己受到歧视,银行侵犯了自己应享有的就业平等权,将成都分行告上法庭。在实际就
业过程中,诸如此类的“就业歧视”不胜枚举,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益,比较常见的就业歧视主要有:1.性别歧视女大学生最常遭遇的
一种就业歧视,有的单位限制女生前来应聘,有的用人单位提高同一岗位对女生学历、技能等方面的要求,变相对女大学生设置就业障碍。2.生理
歧视许多单位在没有任何正当理由的前提下,对毕业生的身高、相貌等提出过分要求,有毕业生因为长相的原因而屡次遭到用人单位拒绝。3.健康
歧视有的用人单位在既无法律规定、又无相关行业规定的条件下,将符合其他招聘条件、身体有微疾的毕业生拒之门外。4.经验歧视大学生在参加
一些应届毕业生专场招聘会时会发现,很多单位在招聘条件中一味强调对工作经验的要求,没有招聘应届毕业生的诚意。5.学历歧视随着接受高等
教育人数的增多,许多用人单位走入人才高消费的误区,片面的追求高学历。违反了人职匹配的人才选聘原则。有很多原本专科生就可以胜任的工作
,用人单位也要求求职者必须具有本科甚至硕士文凭。(二)弄虚作假许多用人单位为了招到素质很好的毕业生,在招聘时有意夸大或者隐瞒本单位
的某些实情,对原本很普通的工作岗位也极尽粉饰;还有的企业在面试的时候,当学生提出问题希望进一步了解企业的时候,企业往往会回避问题,
误导毕业生,这些都是侵犯求职者知情权的表现。(三)侵犯隐私毕业生在求职时,会在相关网站或招聘材料上按照要求留下自己的信息资料,比如
年龄、身高、学历、电话、身份证号码等,这些个人生活信息资料属于个人隐私的一部分,未经本人同意是不允许公开、泄露的。但是由于各种原因
,比如工作人员的疏忽,以及某些不法商家有意设置圈套等,有可能会导致这些个人资料被他人获得用来谋求商业利益或对当事人进行骚扰。三、有
关就业协议签定与维权当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经过双向选择达成初步意愿之后,双方则开始进入就业的实质性操作阶段——订立就业协议。就业协议是
关于毕业生就业的一种意向性约定,也是毕业生由“校园人”转变为“社会人”的第一份“合同”。就业协议书是就业协议中最常见的书面形式。从
法律意义上理解,就业协议书可视作一种劳动合同,因此签订就业协议书是一种法律行为。在实际就业过程中,就业协议的某些条款和内容很容易因
与劳动合同衔接不上而引起争议,而这些条款和内容又与毕业生就业权益密切相关。毕业生在约定这些条款时要尤为慎重。(一)试用期试用期是用
人单位和劳动者为进一步加深相互了解而约定的考察期。试用期并不是必需的,是否约定由双方当事人决定。试用期的重点内容在于试用期限和试用
期内的工资待遇。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目前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约定的试用期多数为一至
三个月,但有的试用期期限与劳动合同的期限不相适应,不符合当地政府有关劳动合同管理的规定。(二)违约金违约金是保障就业协议书得以顺利
履行而对签订双方当事人的一种约束,也是违约责任的一种重要形式。不少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时候没有与企业约定违约金,一旦学生毁约,
用人单位往往会漫天要价索取赔偿;有些就业协议书中只单方约定了毕业生的违约责任和高额违约金,这也是不公平的,用人单位违约同样要承担责
任和支付违约金。(三)空白条款就业协议书允许空白条款的存在,只要其经过协议双方的认可和默许,且并不影响整个就业协议的效力。不过,空
白条款会为日后顺利就业带来颇多隐患,因为常见的空白条款大多涉及试用期限、月薪金额、违约金等,都是与毕业生自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内容。如
果已经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中存在空白条款,毕业生要及时对空白条款的内容签订补充协议或采取补救措施,以免发生纠纷时无据可依。(四)补充协
议就业协议书允许附加补充协议,其常见的内容主要有:免责条款,如约定毕业生考上研究生或公务员则就业协议自动失效,不用承诺违约责任;与
劳动合同衔接的内容,如注明具体的工作岗位与质量等。毕业生在签订补充协议的时候,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审视协议的内容是否
公平、合法、有效。如果就业协议整体主旨违反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整个就业协议全部无效;如果只是某些条款违反了国家法律
,一般只认定该条款无效即就业协议的部分无效。四、协议的解除就业协议的解除分为单方解除与双方协商解除。单方解除,包括单方面擅自解除和
单方面依法或依照协议解除。单方擅自解除协议属于违约行为,解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单方依法或者依协议解除,是指一方解除就业协议有法律上
或协议上的依据,如学生未取得毕业资格,此类单方解除,解除方无须承担法律责任。双方协商解除是指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经协商一致,解除原订立
的协议,使原协议不发生法律效力。协商解除就业协议,双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此类解除应在就业方案上报主管部门之前进行。五、劳动合同与权
益保护毕业生取得毕业资格、到用人单位报到并走上就业岗位,便意味着毕业生完成了由“校园人”到“职业人”的转变,这时毕业生成为了真正意
义上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了实质性的劳动关系。在劳动过程中,毕业生(作为劳动者)的权益保护核心则是劳动合同的合法订立。(一)劳动
合同的概念及其内容1.劳动合同的含义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
协议。它是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形式。劳动合同是一种协议,它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是双
方当事人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的,因此,它是当事人共同意志的体现,双方必须认真履行合同的义务,以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2.
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应当依照劳动法规定的原则、程序和内容进行,凡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
同无效。3.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法定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法定条款是劳动法要求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它具体包括:
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合同的责任。约定条款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之
间自愿协商确定的关于各自权利、义务的条款。企业工会组织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
集体合同。(二)劳动合同与就业协议的区别就业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就业协议一
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三)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
立的书面协议,但两者分处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阶段,表现在: 1.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在校时,由学校参与见证的,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的
,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方案和毕业生派遣的依据。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学校不是劳动合同的主体,
也不是劳动合同的见证方,劳动合同是上岗毕业生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2.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
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计划进行派遣。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
到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3.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
后,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约定,亦可在就业协议备注条款中予以注明,日后订立劳动合同对此内容应予认可。4.就业
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对于双方的基本条件以及即将签订劳动合同的部分基本内容大体认可,并经用人单位的上级
主管部门和高校就业部门同意必见证,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和
将来可能发生违约情况时的判断依据。 所有人员的劳动聘用,必须按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所有在岗工作的人员,应该在受聘时与用人单位签
订《劳动合同书》,确立相互间正式的劳动关系,方可成为用人单位的雇员。事实存在和实际发生的劳动关系及试用期间均视作“事实”的劳动关系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是劳资双方劳动关
系的依据,一切有关劳动关系的处理应以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为准。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必须在签订的合同中说明,劳动关系约定的有效期满,用
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资关系即行消失,不再合法存在。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主同意,可决定续签或重新签订新合同,以延续或重新建立劳动关
系。(四)劳动合同的维权要点用人单位往往会利用大学生涉世未深、求职心切、法律观念不强等弱点,在劳动合同中布置“陷阱”,玩弄文字游戏
,实行强权主义,通过损害毕业生的合法权益来达到各自的目的。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毕业生要对此保持高度的警惕。首先,毕业生要对劳动法有所了解。其次,签订合同须合法。再次,关注内容应仔细。1.大学生毕业生们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要谨防五种“陷阱”合同: (1)口头合同。(2)格式合同。(3)单方合同。(4)生死合同。(5)“两张皮”合同。2.抵押金3.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是劳动者维持生活的基本来源和持续劳动的原动力,也可以说是劳动者短期内最务实的物质利益。关于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报酬条款,毕业生除了要明确劳动报酬的种类(包括基本工资、津贴、交通费用、住房补贴等)、劳动报酬的计算方式和发放时间、加班工资的计算方式等内容外,还要掌握一个大的原则,即劳动报酬金额不得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4.工作内容工作内容是指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何种工作,包括工作的岗位、性质、范围以及完成工作所要达到的效果、质量指标等,也是劳动合同中的重要内容。对毕业生来说,要求其明确就业岗位的具体约定,尽量避免在合同中有用人单位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变更岗位的条款,同时要提防用人单位利用对岗位的粉饰包装来诱骗求职者。本 章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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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小磊老师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