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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大年/学生“错”,老师“过”,家长“恶”,学校“欠妥”——有这样一个彼此伤害的死循环

 Richard_X 2023-05-27 发布于云南
读到了这篇文章《教师体罚学生被开除,班群中47名家长,竟有44人接龙极力挽留...》后,梳理了一下——
第一步(学生):某小学一些学生在课堂上对老师做出了不雅动作。其中一位学生的行为被老师发现。
第二步(老师):让该学生扎马步长达几十分钟并用棍子打了学生。
第三步(家长):家长李女士得知儿子被班主任体罚后,非常愤怒,并将孩子膝盖上的淤青拍成视频传到网上,对涉事老师进行谴责。
第四步(学校):做出开除涉事老师的决定。
这个案例很有代表性。——学生“错”,老师“过”,家长“恶”,学校“欠妥”,最后彼此伤害,进入一个死循环,以至于任何一方都是被伤害者。
学生犯错,很多情况下是不知是“错”,或者不知道如何是“好”。在这个案例中,一个小学生,不一定能认识到自己的动作“不雅”了,或许只认为好玩。老师可以告诉他“老师不喜欢这样的动作”。当然,或许是这些同学对这位老师“做不雅动作”而激怒了这位老师。但在这种情况下,老师更需要冷静对待。因为,你的“愤怒的程度”不一定与学生的“错的程度”成正比。处罚学生是可以的,但要在自己没有情绪学生也没有情绪的情况下进行。还有,处罚不能变成体罚——超过学生的身心承受能力就是体罚了。


家长李女士的行为是一种“恶”——我不爽了,也让你不爽。
如果是我,第一时间我教育自己的孩子,让孩子先给老师道歉,这才是最好的教育。如果自己内心实在是认为老师的行为过火了,那我先问孩子的感受,再去与老师沟通。如果与老师沟通不了再与学校沟通。走到这一步,我再不会往下走,因为孩子被“体罚”带来的伤害问题是可以由家长化解的。
李女士的这种行为,放大了伤害,孤立了自己,也孤立了孩子。李女士和孩子都成了自己行为的受害者。
(延伸阅读:《詹大年/ 别跟学校“讨说法”,因为孩子伤不起》)
我认为,老师也需要成长,老师也需要被包容、被原谅。教育的过程就是与孩子一起成长的过程。而学校,就是师生成长的设计者和教育责任的承担者。
“开除”,是行政处罚的“极刑”。学校给这位老师“开除”的处罚,或许是因为网络传播带来的压力。但我认为处罚的依据应该是教师的行为带来的后果的本身,而不是被无限放大后给各方带来的灾难。
——2023年5月25日 于黑龙江五常市
(詹大年 昆明丑小鸭中学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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