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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多点执业,正式发证了

 茂林之家 2023-05-28 发布于湖南

来源:赛柏蓝-药店经理人

作者:苏宇

一县发文,全面实行“执业药师多点执业”,目前累计发放7张多点执业药师备案凭证。

执业药师多点执业,全县实行

4月6日,浙江嘉兴市《零售药店执业药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正式施行。随后,辖区内多个地区开始落地该政策,不少执业药师也取得了“多点执业”资格,并入驻多家药店开展工作。

根据浙江嘉善县政府网站消息,嘉善县全面推行执业药师多点执业,鼓励执业(中)药师利用节假日和业余时间在零售药店(含单体药店、药品零售连锁门店)多点执业,作为零售药店注册执业药师不在岗或人数无法满足审方和药事服务等业务需求时的补充,但前提是不违反执业药师注册规定、不降低零售药店许可条件。

目前,嘉善县已累计发放多点执业药师备案凭证7张。

(图源:嘉善县人民政府网站)

据悉,为确保实时掌握备案情况,便于后续的药师监管,嘉善县市监局在智联药监管理系统新增多点执业备案审核模块,执业药师在拿到备案证后,由新增多点执业的药店将备案证及签约时限上传至系统,经监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即完成全部备案,执业药师方可正常考勤及使用系统账号销售管理药品。

另外,按照上述文件规定,“执业药师多点执业”也有相应的使用范围,分为以下5点:

1.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执业药师,在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下,均可申请多点执业。其所在领域和情形包括已从事药品相关工作、未从事药品相关工作、退休、待业等。

2.执业药师办理备案手续的执业单位为该执业药师的多点执业单位。多点执业单位只能是零售药店。

3.每名执业药师多点执业单位总数不超过2个,且属同一县(市、区,含功能区)辖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及其门店的执业药师在其总部下属不同门店多点执业或单体药店的执业药师在该店同一法人、投资人开办的多家零售药店内多点执业的,不受上述数量和地域限制,但以能够履行执业职责为前提。

4.多点执业的执业类别应当与该执业药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注明的专业一致。

5.执业药师参加各类单位组织的慈善或公益性药事服务的,不需要进行多点执业备案,不具有处方审核权。

多点执业,或导致“变相挂证”

2015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在发布的“2015年十项工作要点”中提出,研究执业药师多点执业的条件与标准,提高执业药师资源利用率。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该文件提到,要积极发挥药师作用,其中就包括探索药师多点执业、加快药师法立法进程、合理规划配置药学人才资源等。

在此背景下,国内一些地区出台了支持文件,以探索“执业药师多点执业”,但并没有像浙江嘉兴一样,进行更广泛地推广。

究其原因,“执业药师多点执业”政策因地而异,在执行层面没有统一的全国标准,且牵涉的经营、管理环节较多,对企业和监管部门有着不小的考验。

其次,行业人士对“执业药师多点执业”可能产生的风险感到担忧。

具体来看,该政策虽然可以有效地利用药师资源,更好满足本地药学服务需求,同时提高药师收入,但由于“多点执业”的时间要求特殊性,可能为“合法挂证”提供了寻租空间,这样反而起到负面效果。

另外,有药店人员表示,“执业药师多点执业”在一定范围内相当于“共享执业药师”,内部信息和数据有泄密风险,对企业发展不利。

针对“执业药师多点执业”的利弊,监管部门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调整政策跟进步伐。如果放宽执业药师多点执业,也应以药品安全、药师权益、药店利益为保障前提。

老百姓大药房董事长谢子龙曾向中国财经网表示,执业药师多点执业应先从管理规范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开始试点,应制订执业药师多点执业的资格条件和注册管理标准。多点执业的执业药师应当从事同一专业工作满3年(含以上),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多点执业工作,参加了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在已执业周期内无不良记录。

谢子龙建议,执业药师多点执业实行注册管理,相应简化注册程序,同时探索实行备案管理的可行性。此外,多点执业的执业药师还应签订劳务协议,执业药师与执业的社会药房在协议中应当约定执业期限、时间安排、工作任务、药事责任、薪酬等。在执业药师多点执业过程中,出现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等情形的,可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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