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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业主悔不当初!自己的房子,想卖却不能卖,原因是…

 skysun000001 2023-05-28 发布于浙江

自己的房子想卖却不能卖,这是最近家住上海浦东芳华路455弄小区的徐先生遇到的困难,而造成“卖房难”的原因则是徐先生亲手造成的。

原来,徐先生的房屋五年前存在违法搭建,被有关部门限制了交易。

然而,如今他想拆违,不想也遇到了麻烦……

“集体”搭违建

卖房受阻悔不当初

徐先生和爱人曾经住在浦东新区芳华路455弄小区,他们已经有三年左右不住在这里,如今想要卖房。

该居民楼一共有7层楼,建于90年代,除了2楼和7楼,其他楼层都存在违法搭建。

涉嫌违建的几户人家

没有扩建的2楼外观

据了解,起初一楼的居民先进行违法搭建,此后,3楼居民在装修时提议楼上居民一起扩建。

业主徐先生(右)

徐先生:“这个房子房型结构很差,我们也想改善改善,(当时)脑子一发热就同意改建了。”

于是, 3楼居民找施工队“帮助”,楼上4到6楼居民一起扩建,每户增加了大约1.8平方米,徐先生家把这部分空间改造成了厨房。

扩建部分内部

徐先生对当时的决定十分后悔,由于存在违法搭建,城管对其房屋进行了注记,导致现在交易受阻。

如果要拆除,还必须得让楼上楼下一起拆,因为单拆4楼的违建,很可能给上下楼层带来安全隐患。

想要拆违

楼上楼下态度如何?

当时搭违建,几家人家“一拍即合”,如今要一起拆违,沟通起来就没有这么方便了。

为了拆违,徐先生也主动和城管进行了联系。

花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苏杰介绍,小区其他楼栋也存在类似的违建情况,由于“连体违建”有一些特殊性,拆一层可能导致其他楼层坍塌。

目前城管希望通过,与3到6楼的四户居民一起沟通,妥善解决此事。

花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苏杰

由于这些违建都属于存量违建,不能走“快拆”流程,如果四户居民都自愿拆除,自然是最好的结果,如果只有四楼拆除,需要请相关检测机构检测其他楼层安全性。

违建部分

记者和居委工作人员也帮助联系了3楼、5楼、6楼的居民,其中5楼业主表示可以协商一起拆除,但是希望等到孩子放暑假这段时间,届时一家人可以暂时离开住处,等到拆除施工完毕再回来。

培花二居民区党总支书记潘鹰

培花二居民区党总支书记潘鹰表示:后续将协同城管和物业搭建平台,与3到6楼居民一起沟通协商此事。

对于违建,上海一直以来秉持的是“新建违建零容忍、存量违建缓拆”。但怎样算'新建',怎样算“存量”,“缓拆”是不是等于不用拆?缓到何时才拆?百姓对这些不清楚,执法时的这把“尺”,就握在了依法拆违这项工作最终的执行者——城管手里。

我们也希望当地城管对自己职责更客观和深刻理解,在本职工作处理时,更加立场鲜明、加强担当。在拆违机会出现的时候,面临困难和问题,要更加迎难而上,拿出应有态度来捍卫法律的严肃。

当然,希望徐先生的经历也能给更多市民提个醒,千万不要一时“头脑发热”搭违建,违法行为最终还是要付出代价的。

本文综合自:上海新闻广播、新闻坊等

延伸阅读

上海一业主在公共楼道搭厨房 明确表态:拒不整改

公共楼道被邻居打造成“自家厨房”,光从照片上看,很可能会误认为这是私人住宅。

公共楼道被打造成“自家厨房”

橱柜、水池、锅碗瓢盆一应俱全, 占道严重,这就是普陀区宜川六村53号6楼601室业主胡女士发来的求助。

公共楼道搭厨房成“普遍现象”

协调陷入“僵局”

胡女士说,隔壁603户把厨房全部外移到公共走廊上,还私拉了水管和煤气管,这给胡女士的生活带来了不少环境和安全问题。无奈之下,她向居委会和城管部门求助调解,可邻居却依然我行我素。

公共楼道被打造成“自家厨房”

在公共楼道搭厨房

为什么没法整改呢?

记者在现场看到,宜川六村是上世纪80年代建造的老公房小区,楼梯左右两侧各有两户人家,楼里的公共通道几乎都变成了两户人家共同使用的空间。有的业主甚至在公共楼道外安装了铁门,可以说,楼里的改造现象非常普遍。

求助人胡女士

求助人 胡女士:我们家没有使用公共区域,我邻居却把厨房全部外移到走廊上。我想请邻居把公共区域恢复成原来的样子,为了这件事,我从去年10月份就通过居委跟邻居协商,但他没有接受协调方案。

从去年10月至今

协调似乎陷入了“持久战”

而居委会的回复也有些“无能为力”的意味

宜川六村第一居民区党总支书记李亚

宜川六村第一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李亚:我们对601和603两户人家进行了多次协调,但都没有达成一致。603业主确实有占用公用通道的情况,物业上门查看后对他开具了《整改通知书》,居委也把相关情况报给了街道的平安办和城管部门,城管也约谈过业主,但对方都没有自行整改。所以,在多次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我们建议601业主通过司法程序解决问题。

603业主的态度很明确:拒不执行!拒不整改!

楼道里把公共区域变成厨房的人家不在少数,603业主不配合整改很有可能是认为,既然这是楼里的普遍现象,凭什么我要改,而其他人不改呢?

公共楼道里的厨房

违建被街道“默认”:

两家协调好即可

协商不成可走司法程序解决

宜川路街道办事处管理办主任孙晓阳

宜川路街道办事处管理办主任 孙晓阳:自从去年8月份我们接到投诉后,就上门约谈过当事人,这种行为属于相邻空间的使用纠纷,由于涉及居民们的实际居住需求,所以街道不能强行执法,只能让城管部门开具《整改告知书》。在居民拒不配合的情况下,我们建议胡女士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

孙晓阳介绍,在咨询过城管法制科后得知,居民需要对公共空间的使用达成一致,如果没能达成一致且拒绝配合整改的,可以以“侵害相邻权”进行民事诉讼。

这个案例似乎有点

“法不责众”的意思?

一边是居民认为生活空间不够,所以不停地向公共区域扩展,以至于私搭厨房在楼栋中成了普遍现象;另一边,其余居民认为该行为侵占了公共走道影响正常生活所以不断投诉;两者交锋,没完没了。街道反复协调也没能拿出方案,可明明违建事实就摆在眼前却拒不执法,最后只能由居民自行走司法程序,那么,街道对于侵占空间的行为是不是有点默认“合理化”的意思呢?

该楼栋其他楼层

宜川路街道办事处管理办主任孙晓阳最后说,百姓的事情还是要商量着做。对于街道来说,遇到此类事件还是以保民生,调解为主。街道不会强制所有居民一定要把公共区域清空,而是建议大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共同使用。

这个案例多少有些无奈,也许601业主胡女士面对的不是603一户人家,她面对的是整栋楼里有着私自搭建行为的所有业主。如果最后由司法介入,很有可能因为她的一纸判决,就导致大家在公共楼道占用的空间要全部拆除。话又说回来,私自搭建厨房占道的业主零成本,可诸多“胡女士们”的权益,又由谁来保障呢?

然而,街道也似乎站在了已经占用空间的业主那边,那是不是只要业主有理由,只要生活有需求,那么就可以随意触碰法律底线,相关部门也就可以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了呢?老公房居民私搭厨房可能有其历史成因,那么解决办法就要以不顾法律底线为方法吗?

老公房小区中业主利用公共空间做厨房,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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