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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妈在公交上吃糍粑噎死,家属向司机索赔110万,法院将会如何判

 007xm 2023-05-28 发布于北京

小侠名人堂

2023-05-26 11:01

来自重庆

吃糍粑被噎死听起来是一件十分“离谱”的事,但是它确确实实的发生在2018年的一辆重庆公交车上。一位年过六旬的老妇人在公交车上吃糍粑吸进气管,窒息而亡。

这件事任谁听都觉得是老人自己的问题,但是死者的家属却将公交车司机告上法庭,那么到底是公交车司机罪有应得还是另有隐情呢?

【案例摘要】

大妈与他的老伴儿朱大爷是北京人,但后来两人退休以后跟随着儿女搬到重庆。大妈从年轻时就酷爱甜食,她与朱大爷相识于北京的一间糍粑店,至事故发生之时两人已经相伴三十余年。

两人刚来到重庆之时,不适应重庆的气候和环境,经常会感到身体不适。所以老人的儿女经常催促他们去体检,于是两位老人形成了半年体检一次的习惯。

这天,两人体检完在回家的路上,大妈发现了一家糍粑店,朱大爷想到体检各项指标正常,于是就买了一份糍粑。

大妈在拿到糍粑后在等公交车时迫不及待地吃了一块,但正好这时公交车到站了,大妈和大爷被挤上了车。

上车后,大妈想再吃一块时,被大爷制止,因为公交车上有一个很醒目的提示:禁止在公交车上吃东西。但是大妈并未听大爷的劝阻,拿起一块塞进嘴里。

但此时由于地上出现了一个小坑,公交车颠簸了一下,大妈嘴里的糍粑顺势滑到气管里。本来以为只是普通的噎到,周围乘客和朱大爷并没有在意。直到朱大爷发现大妈掐着脖子,剧烈咳嗽,脸色发紫的时候才感到大事不妙,立马告知司机。

司机在得知情况后,当机立断将大妈送往医院。虽然司机已经以最快的速度将其送往医院,但最终大妈还是离世了,死因是机械性窒息。

朱大爷与大妈感情非常好,一直恩爱有加。大妈的突然离世令朱大爷悲痛欲绝,于是他决定将公交车司机告上法庭,索赔110万,他提出了两点理由:第一,公交车司机并没有提醒乘客不能在公交车上吃东西;第二,司机没有及时地将他的老伴儿送往医院。

朱大爷的子女并不赞同他的做法,他们认为:虽然母亲离世他们很伤心,但是司机已经仁至义尽了。痛失爱妻的朱大爷此时已经丧失理智,执意与司机对簿公堂。

经过审理,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至此,这起案件落下了帷幕。

那么这个案件存在什么法律问题呢?

【以案释法】

第一,公交车司机是否能够作为被告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在本案中,公交车司机是工作人员,公交车公司是用人单位,朱大爷应当以公交车公司为被告请求其承担责任。如果公交车司机确实存在过错,则公司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司机追偿。

第二,本案中的公交车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呢?

根据法律规定: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造成乘客伤亡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承运人能够证明是不可抗力或者受害人故意的除外。本案中,承运人在行驶过程中并不存在过错,车上有明显的警示标志,而且路上有颠簸也是极为正常的事情。所以,本案应当属于被害人自陷风险,公交车公司无需承担责任,自然公交车司机更无需承担责任了。

第三,朱大爷提出的两点理由是否合理?

首先,朱大爷认为司机没有提醒乘客不能在车上吃东西,但是公交车上已经粘贴了“公交车上禁止吃东西”的告示并且极为显眼,而且公交车的人流量很大,每上一个人司机提醒一遍这并不现实。

其次,朱大爷认为司机没有及时采取措施。但其实根据车上的监控录像,司机在得知车上有人生命垂危时立马将车驶向医院,并拨打了求救电话。而且有几名顾客认为自己的事情比较紧急,对司机的做法颇有微词,但司机并没有理睬他们。

因此,各项证据显示,司机在面对突发情况时,已经尽到了自己的义务。

大妈的去世让人惋惜,但是朱大爷将自己的悲痛转移到无辜的司机身上也是不可取的。这个事件也提醒我们千万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任何一项规定都不是空穴来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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