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住宿安全管理**安全管理措施1民工住宿安全管理** 为保证住宿人员的生命及财产安全,防止各类安全及火灾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特规定如下: 1)住宿人员需“四证”(身份证、就业证、暂住证、出入证)齐全,缺一不可。 2)住宿区内禁止躺在床上吸烟,烟头禁止乱扔。 )禁止私拉乱接电线,未经批准禁止使用电热器具。 4)禁止挪用消防器材、乱动消防设施。 5)禁止存放工具、杂物、易燃易爆危险品。 6)禁止堵塞消防及疏散通道。 7)禁止再宿舍区、现场内闲逛。 8)禁止乱到剩饭剩菜。 9)禁止随地大小便。 10)禁止酗酒聚众**打架传看黄色书刊音像制品。 11)禁止留宿外来人员。 以上规定住宿人员必须遵守,如有违犯者将按规定处罚,并对住宿单位处相同金额罚款,情节严重者交*机关处理。 民工住宿区安全管理措施 为保证民工生活区的居住安全,保证工地的正常施工生产秩序,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1)凡在民工住宿区内居住人员的单位必须与项目经理部签订《民工住宿区安全包保责任状》并遵照执行。 2)民工住宿区内照明用电一律使用三十六伏低压电。 )住宿区按实际需要配备***材,保证出现火情能及时进行扑救。 4)住宿单位必须派专人进行生活区管理工作。 5)指定、强化检查处罚措施,定期**人员对生活区进行检查,堵塞漏洞、消灭隐患。 6)定期对住宿人员进行教育,增强民工安全观念,普及防火、灭火知识。 民工住宿安全管理**安全管理措施 (菁华1篇)扩展阅读 民工住宿安全管理**安全管理措施 (菁华1篇)(扩展1) ——民工安全管理**范本 (菁华1篇) 民工安全管理**范本1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劳动人事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面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本项目民工用工的管理,保障民工用工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公司本项目施工生产的需要,制定民工使用管理**: 第一条民工的使用是用工管理的一种形式,招收民工必须符合用工文件精神,纳入劳动人事管理体系。 第二条民工的招收,要在确定任务的前提下,以统招和自招相结合,并填写好民工使用审批表,一式三份。 由项目部综合办公室和劳务公司、民工个人各一份,审批存档。 第三条严格**民工使用数量,要根据施工任务量、工期来确定招收人数,杜绝无计划招用民工。 工程结束后应立即**民工合同,否则不予以支付工资。 第四条招收民工必须是本人持由乡*或镇*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使用民工必须经项目经理或总工程师同意后,办理申请招工手续,经华达公司同意批准后,由项目经理部办理相关手续。 不得私招乱雇民工,否则出现一切后果自负。 第五条被招用的民工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以上至五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已婚的须持有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 第六条民工上岗前必须进行上岗前的技术培训、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具备操作条件者上岗。 第七条民工必须从事一线施工岗位,不准从事非生产工作或各种机械操作,驾驶工作等。 民工从事特殊工作作业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 第八条使用民工要签订由华达公司**制定的劳动合同协议书,并须由劳动部门办理认定手续。 第九条民工管理办法 1、民工被录用后要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服从**的指挥和工作安排,不服从安排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扣除工资或**劳动合同等处理。 2、民工发生工伤事故,必须及时向项目经理部报告,不报告或拖报者,后果自负。 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凡在招收和使用民工中违反本**规定的,综合办公室不予计发工资,并按规定进行处理,追究用人单位的**责任,视情节轻重处以五百元至一千元的罚款,并在全公司**批评。 4、民工必须执行请假**,不准无故旷勤或私自出走,私自出一天扣除三天工资,经教育不改者**劳动合同。 5、民工之间要搞好团结友爱,文明相处,不说粗话,不准拉帮结伙, 骂人, 造成的后果,全部由本人负责,严重者送交*部门处理。 6、不准偷盗他人钱物和生产工具,发现者除退还赔偿外,给予两倍的罚款及**劳动合同。 7、工作结束后,所用工具一定要及时交给保管员,如有丢失,在工资中扣除所丢失工具价格一倍的赔款。 8、民工要遵守本项目的劳动纪律,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如因违反上述规定,造**身伤害及财产损失,后果自负。 9、民工要具有一定的**思想觉悟和责任心,对分配的任务,要尽职尽责地完成,对助人为乐的好人好事和在工作中表现突出者给予一定的奖励。 本**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民工住宿安全管理**安全管理措施 (菁华1篇)(扩展2) ——水库安全管理**措施 (菁华1篇) 水库安全管理**措施1水库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一直深受*和*的****,为规范水库安全管理工作,水利部根据《水法》、《防洪法》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制定和不断完善了各项安全管理的**,以确保水库工程的安全运行。 “十五”以来,水利部**实施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措施; 年初,**又提出了在3年内完成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 通过对水库安全管理**的学习和分析、对水库安全管理的重要措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水库安全管理的**和重要措施 水库安全管理的**有:安全管理责任制、注册登记**、安全鉴定**、降等报废**、风险管理**。 安全管理责任制 对于已建的水库工程,按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是以地方*行政**负责制为核心,并按照隶属关系,逐库落实同级*责任人、水库主管部门责任人和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明确各类责任人的具体责任,并实行责任追究**。 注册登记** 1995年,原水利部水管司下发了《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水利部水管[1995]290号)。 该办法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制定,适用于库容在10万立方米以上已建成的水库大坝。 规定: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实行分部门分级负责制; 大坝注册登记需履行申报、 审核、 发证三个程序; 注册登记证要注明大坝安全类别,属险坝者,应限期进行安全加固,并规定限制运行的指标; 对于已建成的水库大坝, 6个月内需申报登记,已注册登记的大坝完成扩建、改建的,或经批准升、降级的,或大坝隶属关系发生变化的,应在此后3个月内,向登记机构办理变更事项登记; 大坝失事后应立即向主管部门和登记机构报告。 20XX年,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XX]131号)中要求切实落实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全国所有的水库要在20XX年12月31日完成大坝注册登记工作。 安全鉴定** 20XX年,水利部修订并颁发了《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建管[20XX]271号),本办法适用于坝高15m以上或库容100万m3以上水库的大坝。 坝高小于15m或库容在10万m3~100万m3之间的小型水库的大坝参照执行。 该办法规定的主要内容有:分级管理的原则,按照隶属关系管理,并规定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对全国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定期安全鉴定**,首次安全鉴定在竣工验收后5年内进行,以后应每隔6~10年进行一次,或运行中遭遇特大洪水、强烈地震、工程发生重大事故或出现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后,应**专门的安全鉴定; 大坝安全状况分为一类坝、二类坝、三类坝,并明确了分类标准; 规定了大坝安全鉴定程序为大坝安全评价、大坝安全鉴定技术**和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审定三个基本程序,以及各环节的内容、各实施单位的职责,并对承担安全评价工作的单位资质做出了规定; 对鉴定委员会的组成,工作内容做出了规定。 20XX年,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XX]131号中要求,大中型水库要在20XX年6月30日前、小型水库在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首次安全鉴定。 不具备安全鉴定条件的小型水库,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有关水库主管部门进行基本的安全评估和大坝安全类别认定。 降等报废** 20XX年,水利部颁发《水库降等与报废管理办法》(试行),适用总库容10万立方米以上库容。 明确降等和报废的具体条件; 降等报废的申请和批准程序以及善后的处理。 风险管理** 20XX年1月,*发布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同年4月,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XX]131号),就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各水库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按照*发布的《国家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在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制定水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水库突发事件指因超标准洪水、工程隐患、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溃坝、水质污染、战争或****等因素导致的水库重大安全事件。 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包括:突发事件分析、应急**体系、预案运行机制、应急保障、宣传、培训、演练(习)等。 之后,水利部又颁发了《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水建管[20XX]164号)。 6、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措施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主要是针对**建筑物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加固处理,是水库安全管理的工程措施,也是保障水库安全运行的重要措施。 截至20XX年年底,我国已建成各类水库 万多座。 由于绝大多数水库修建于20世纪50至70年代,受当时客观条件限制,不少水库设计和施工质量"先天不足",现在工程设施老化失修严重,大量水库存在安全隐患。 据统计,目前全国有各类病险水库约万多座。 1998年以来,**安排投资对全国2300多座病险水库进行了除险加固,一大批除险加固后的水库不仅消除了自身安全隐患,而且提高了江河防洪与水资源调控能力,发挥了巨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在**农村工作会议中明确要求要在3年内完成全国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探讨意见 1、需抓紧修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是水库管理的核心法规。 但由于《条例》颁布于1991年,颁布时间较久,很多内容已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有关法律环境的要求和水库管理实际情况的变化如:非水利行业投资的水库安全管理职责的问题、库区安全管理的问题、水库建设程序问题等等,建议抓紧修订并建议考虑和注意以下问题: 1)明确管理职责。 进一步明确非水利行业建设的水库建设与管理的监管职责,加强行业**管理。 明确水库建设必须实行综合规划****和取水许可**,必须符合有关技术标准。 2)加强库区管理。 保护水库业主合法权益,保护工程建筑物及设施设备,明确土地使用权限与确权划界,明确水库大坝及库区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批权限,加强对水库水质安全、水土保持工作的管理。 )加***建设。 设立水库运行年检**,设立风险管理**。 2、安全管理**力度不强,需建立安全管理年检** 水库大坝是否能安全运行,涉及的因素有许多,如:不仅有**建筑物及机电和金属结构设备有无隐患,能否具备正常使用功能的问题,还涉及运行管理**是否建立,是否可以规范运行的问题。 现行的注册登记**,其作用仅限于“身份证”,对于是否能安全运行**力度不大。 因此,建议对水库安全管理实行年检**。 将安全管理水*按照:有较完整的勘测、设计、施工、监理、质检资料和运行监测资料; 已经通过竣工验收,并有安全鉴定报告; 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职责明确的管理机构和符合岗位要求的运行人员等条件、制定了可行的风险管理预案等条件进行确定分类,可分为四类如:A安全可靠,管理优秀,并制定合理可行的风险管理预案并具有示范作用的水库; B管理较好,并风险管理预案,能安全运行的水库; C管理差,存在重要安全隐患,需限期整改的水库; D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必须停止运行,进行加固或整改的水库。 还要对安全管理类别实行年度检验**。 水行政主管部门对上报的年度检验材料,可采取适当方式进行现场检验或抽查。 对已确定类别水库进行定级、晋级或降级。 对A类要给与奖励,A、B类水库,批准正常运行; C类,批准限制运行; D类要停止运行。 这样,才会扎实的实行安全管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 3、重视**建筑物的除险加固,轻视安全管理设施的建立或完善; 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措施。 由于绝大多数水库修建于20世纪50至70年代,受当时客观条件限制,不少水库设计和施工质量"先天不足",尤其是没有设置内部观则设施或者没有规范设置内部观测设置。 管理范围的征地也会由于经费的限制而没有按标准征地。 工程建成后,日常的内部观则资料是判断工程是否存在隐患,能否正常运行的重要依据,而管理用地又是涉及到能否正常管理问题。 因此,建议在对除险加固水库开展前期工作时,要注重这些问题。 不能只是把设计重点放在治病上,还要注意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措施。 在硬件、软件条件上,保证工程建成之后得以安全运行。 4、安全管理**落实不力,需建立**性安全管理技术标准 《水法》、《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继颁布实施以来,我国水库管理法规与技术标准得以不断建设与完善,已经形成了较为系统的水库管理法规与技术标准体系。 但落实情况不容乐观,如:上述文章中涉及的水利部要求时限完成的注册登记问题、风险管理预案问题,许多水库都没有完成或根本不知道还有这项工作,普遍存在重建轻管的现象。 如果不能扭转这一情况,使安全管理走向常规,将直接影响到水利工程能否发挥正常效益,水利行业的生存问题。 因此,建议要**性落实安全管理**,要健全安全管理的技术标准,尤其是设立**性安全管理的技术标准。 民工住宿安全管理**安全管理措施 (菁华1篇)(扩展3) ——职工民工驻地安全管理** (菁华1篇) 职工民工驻地安全管理**1一、编制目的 为了加强职民工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预防驻地安全事故,根据《云南省公路工程从业队伍职民工驻地安全管理**(试行)》,规范项目职、民工驻地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 二、适用范围 云南云岭高速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小龙高速公路土建一标项目部职民工驻地安全管理。 三、**内容 1、职、民工驻地严禁建盖在滑坡体地段、河道边、水库下游沟边、山谷底、低凹处和未经碾压的弃土场上面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地点。 2、项目部应根据工程量的大小、职民工的使用计划,明确不同时期的职民工数量,规划职、民工驻地规模。 3、项目部应参照施工设计图,结合项目地质、地形、地貌的特点,避开地质不良地段,满足防洪要求,合理规划施工区和生活区,合理设置宿舍、食堂、饮水、厕所等生活设施。 4、职、民工驻地的选址和建设必须在规划图报监理审核、业主**批准后方能建盖。 若存在安全隐患,必须无条件搬迁。 租用民宅作为驻地的,同样报监理审核、业主**批准后,方能使用。 5、职、民工驻地的搭建不得使用易燃物品,职、民工驻地房屋内,禁止个人使用电炉,严禁私藏危害公共安全的易燃、易爆物品(如:**、**等)。 禁止改变原有结构、设施(包含电路布设、消防器材等)。 项目部每月**一次职、民工驻地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6、外协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根据职、民工驻地建设规划图对驻地进行认真选址,报项目部**同意后方能建盖。 住房结构必须牢固,入住人员须安排合理,安全消防设施齐全。 7、外协单位负责人为驻地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驻地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 劳务工必须自觉遵守*生产的有关方针**、法律法规和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做好驻地安全工作; 劳务工必须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劳务工负责人必须对驻地经常进行自我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发生驻地安全事故应立即采取自救措施并上报项目部,积极做好抢救工作,并协助****做好事故**和善后处理工作。 8、驻地发生伤亡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及广大职工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安全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得到处理不放过)的原则,查明事故原因、分清责任、制定整改措施、严肃处理事故责任者。 造成重、特大伤亡事故的,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9、驻地发生伤亡事故发生后,**、谎报或者故意拖延不报的,按管理权限对有关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 罚; 构成**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民工住宿安全管理**安全管理措施 (菁华1篇)(扩展4) ——住宿安全管理** (菁选3篇) 住宿安全管理**11、按时起床,按时就寝(具体时间由生指导老师制定),熄灯后不准讲话,不得听收录机(耳机),不得打手电,点蜡烛;不得洗衣服或离开寝室干其它事情。 2、床铺美观整洁,棉被折叠整齐,床上无杂乱衣物。日用品摆放井然有序,无脏鞋、臭袜。按照学校要求,作好个人卫生。 3、寝室墙壁整洁,不在墙上打钉挂物、乱涂乱画,不粘贴明星画像;门窗及墙面整洁无尘,无脚印、球印及其它印痕;角落无蜘蛛网。保持原教师的面貌,不得私自改变原来的教师布置。 4、住宿生除周末外,不得随便外出,如需外出应向生指老师请假,征得同意后报教导处。严禁住宿生夜间外出,严禁将外人带入寝室,严禁擅自留宿别人。 5、不得在寝室放现金,有现金可交生指老师代管;不得把贵重物品放寝室内;箱子必须加锁,严防失窃,如有失窃应及时向生指老师、教导处报告。未经他人同意,不得随便动用他人用品,否则以偷窃论处。 6、离开寝室要关好门窗,注意防盗、防火、防触电等。如发生意外事故,应及时向学校报告。不得动用灯管、插座等。 7、爱护寝室公共设施,损坏者照价赔偿。 8、严格遵守校纪校规,严禁在寝室内玩牌;不得在寝室外、走廊踢球,不得在寝室内就餐;禁止在走廊、楼梯口打闹追逐。 9、寝室卫生及楼道卫生由各寝室负责打扫,禁止用水冲地。垃圾入袋,严禁向窗外扔瓜皮果壳、纸屑及倒水、倒垃圾。 10、必须按指定寝室、床位就寝,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更换。保持好自己所在区域的卫生。不得随意将课桌椅搬回寝室,如确实需要须征得学校同意。 11、各室设寝室长一名,负责本室的`日常事务工作。室员要服从寝室长管理,不无理顶撞,寝室成员团结友爱,生活上相互关心照顾。寝室长忠于职责,重大情况及时汇报。 12、学生在指导的地点洗脸、洗脚,节约用水。除了学校提供保温桶外,每四位学生准备一个暖壶。 13、由学校教导处负责住宿学生管理工作,生指老师主持日常事务工作。 学生宿舍内务标准 1、整体布局:整洁、美观、空气新鲜; 2、地面:干净明亮,无污迹,无杂物; 3、床上:被子叠放整齐,枕巾整洁,无床帘;被毯叠放整齐,并放在**位置;床铺整洁无杂物、无悬挂物。 4、床下:物品摆放整齐,整洁;无乱堆放杂物及纸箱等;鞋子整洁干净,**鞋跟向内整齐排放床头下。 5、门窗:门窗玻璃明亮,门窗框干净; 6、墙壁:干净,无张贴,无刻画;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惩戒教育。 住宿安全管理**2了确保学生在住宿期间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日常生活**无事、人生安全,避免和减少住宿生伤害事故发生,提高防范意识,健全住宿部的管理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特签订本管理**及安全责任书。 (一)**与义务 1、住宿部应当义务对住宿生进行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建立健全管理**,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消除本住宿部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住宿生伤害事故,住宿部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者,并及时通知家长进行处理解决。 2、家长作为住宿生的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配合住宿部对你的孩子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护工作,一旦发生学生与学生之间的纠纷问题或伤害事故,家长应保持冷静,克制情绪,不得在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应当积极配合住宿部进行调解。 3、住宿生要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遵守住宿部的管理**,听从住宿部管理人员的安排,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二)管理**及安全责任书 1、要遵守纪律,严格执行管理**,按时作息,(早6:30起床,晚10:40熄灯)听从管理人员安排。 2、住宿生应不喝生水,不吃腐烂水果以及变质食品,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中毒现象发生。 3、严禁半夜外出,翻越大门,去网吧上网,由此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4、在宿舍内严禁大声喧哗,吵闹打架,互相追逐,上下楼梯要轻抬脚步,相互之间要互帮互助,团结友爱,如有违反,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5、离开宿舍前要关好水龙头,掩好窗,关闭或切断所用电器或电源,并全面检查宿舍安全,否则,发生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6、星期天回家,去亲友家,上街购置物品,要向管理人员请假。严禁私自外出,严禁去不安全的地方玩耍,否则,发生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7、住宿生在学校期间,上学、放学、离开住宿部、返回住宿部途中发生一切意外事故,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8、严禁拉引非住宿生,异性同学到宿舍内,严禁留宿外人过夜,如有外人主动来宿舍时,请你说服他人迅速离开宿舍。否则造成的'意外伤害由当事人承担。 9、要安全节约用电,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用电炉、电热毯、热水器、取暖器、理发器、充电器,否则一旦出现意外由本人自己负责。 10、严禁在宿舍内点燃蜡烛,燃烧废品废物,严禁吸烟、酗酒、打扑克、下象棋、**等活动。 11、严禁将酒精,易燃易爆物品,有害物品,刀具等不安全的物品带入宿舍。否则造成意外事故由学生本人承担。 12、要讲究个人和室内卫生,要保持室内外整洁,生活用品要摆放整齐,严禁在墙壁上、床架上、门窗或玻璃上乱张贴、画画、钉钉子,严禁乱堆放废品废物,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倒污水。下水池中不乱扔废物。 13、要防止宿舍内丢失东西,自己要把自己的钱物、手机以及贵重物品保管好,严禁偷拿别人的东西。 14、要爱护公物,严禁损坏室内外所有设施,如有损坏由损坏人照价赔偿。 说明:此责任书要三方签字,自签字之日生效(由住宿部留存)住宿部(签字)或盖章: 住宿生签字: 住宿生家长签字: 年月日 住宿安全管理**31.学生只能在学校安排房间和床位住宿,不得随意调换,也不得擅自住校外。 2.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管理人员要按时清点学生人数,对不假外出的学生要及时查明原因,并视其情况给与批评教育或适当的纪律处分。 3.要爱护公物和清洁卫生,不得随意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倒脏水,严禁向外扔杂物。 4.严禁在食宿饮酒、吸烟、**、斗殴。不看黄色的书刊、*秽录像,不得搞封建迷信活动。 5.不私拉乱接电线,不随意拆卸、更换插头、插座、灯泡等电器设备。 6.不准在寝室点蜡烛、油灯、蚊香,不烧电炉,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寝室,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7.不准在宿舍内打闹、追逐、剧烈运动或做游戏,防止磕碰受伤。 8.防挤压。关门窗时应该小心,以防造成伤害。 9.防坠落。不得将身体伸出阳台或窗户外面,谨防不慎,发生坠落危险。 10.防意外伤害。不得将小刀、剪刀、棍棒等带入寝室。 11.不得将外来人员带入寝室,不得私自留宿,不得进入异性学生寝室。 12.离开寝室或晚上睡觉时,必须关好门窗,提高警惕,防止失窃。 民工住宿安全管理**安全管理措施 (菁华1篇)(扩展5) ——动火安全管理** (菁华1篇) 动火安全管理**11、 目的:建立动火证办理和使用,动火中应落实措施程序2、 范围:适用于公司动火管理3、 责任者:安全部、保卫科、动火单位 4、 程序 禁火区的划分公司安全部门登记审批划定" 固定动火区" ,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在禁火区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 动火许可证的办理、使用 在禁火区,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他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作业均属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手续,严禁无动火证动火,否则从严论处,电工必须持有效动火证( 1 )后,接电焊机,否则从严论处。 申请动火单位,应根据动火安全规定落实动火中的各项动火措施,安排好动火监护人(不得少于 2 人且至少有一名男职工)后方可申请动火。 动火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专人或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动火证由公司安全部门审批,特别危险区动火,报分管生产副总审批。 安全部门向动火负责人及其了解动火前准备工作情况时,都必须如实回答,否则,从严处理。 必须在动火证批准有效时间和区域内进行动火工作,凡延期或补充动火都有必须重新办理" 动火证". 动火人到达动火地点后,首先要检查动火证中的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如有一项不落实,有权拒绝动火。 "动火证" 由动火人随身携带,不得转让,不得涂改或转移动火地点。 动火证**批准,必须到现场**,确认安全,可靠,方能开具" 动火证". 动火中落实的安全措施 将动火设备内的可燃、易燃物质彻底清理干净,然后用蒸气或空气吹扫或水洗,并保持足够的时间和次数,保证容器内无可燃、爆气体或液体,最后还要放满清水。 切断动火容器设备相连管道,并加设备盲板,进行彻底隔绝动火车间易燃易爆物料必须清理干净。 进入塔、油罐容器动火,应作爆炸分析和含氧量测定,合格后方可动火,并必须到安全部门开具罐内安全审批单( 2 ),方可进入容器。 能拆下的管道,阀门、水容器等应尽量拆下,拿到安全地带动火,更换下的设备、仪表、配件如需重新使用,在动火期间安装的,应清洗干净后方可进行。 动火前应整体考虑,与制造部门联系,如有威胁的动火安全的相邻部门及其他,制造部门应通知采取安全措施。 动火前动火负责人应定出应急措施,备好监火***材,监火一律使用指定专用***,如需动用其他***,需经安保科同意,否则,按厂规厂纪细则 第五条第二点处罚。 动火工具必须完好,安全附近齐全良好,符合安全要求,氧气瓶和乙炔瓶离明火10米以上,乙炔瓶与氧气瓶应距在 7 米以上,如违反规定出现事故,由动火人员负责。 动火附近的下水井、水沟、电缆沟、排水沟应**易燃、易爆物或予封闭隔离, 5 级以上大风不准室外高处作业。 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如不能直接接在焊件上,应尽量缩短回路线距离。 动火过程中跑、冒、滴、漏易燃物等其他紧急情况时,应停止动火。 恢复正常,且应批准后方可继续动火。 室内动火应将门窗打开,周围设备遮盖,附近不准有石油醚、酒精等挥发性强的易燃物,用于生产或敞开存放,擦洗设备等,同时易燃易爆物料在动火期间不得通过动火现场。 一个车间动火,相邻车间需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火灾蔓延。 非特殊情况,严禁带料,带压和开车动火。 动火完毕,电焊人员应熄灭余火,切断电焊机电源,关掉乙炔和氧气发生器,检查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 乙炔瓶和氧气瓶除车间检查外,必须按规定存放。 动火结束,监火人员应把消防器材放回原位,动火负责人应将动火现场全面检查(用水清洗)安排清理,以防意外。 各级安全员,义务消防队员有权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 监火人在动火期间自始自终不得离开监火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岗位时,动火负责人必须指定**人。 民工住宿安全管理**安全管理措施 (菁华1篇)(扩展6) ——库房安全管理** (菁华1篇) 库房安全管理**11、保管员每天上下班前,要检查库房、库区周围是否有不安全因素存在,门窗、锁是否完好,如有异常应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时向项目经理及保卫部门汇报。 2、在禁止烟火的地段和库区内严禁明火及吸烟,作好对入库人员宣传教育、**。 3、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设专库单独存放并严格支领**,消除不安全的因素,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保管员应保证库区内消防设备完整有效,不许随意挪用,对在库区内不安全作业的行为有权制止。 5、保管员对库存物品,对外有保密的责任,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库房,库房保管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需要离开时关好窗、锁好门,防止发生意外。 6、库房内的物资按品种、规格、型号、产地、质料整洁有序,定量码放,并作好标识。 库房要作好通风、降温、防火、防潮,防止物资霉烂变质。 7、仓库保管员对入库物资要严格进行盘点,保证入库物资的数量和质量,并建立明细台帐,做到帐物相符。 在贮存过程中如物资发生丢失、损坏、变质,仓库保管员要及时做好记录,上报项目经理。 8、仓库保管员对物资的发放要以提料单为依据,如发料手续不齐,可追溯性不强,保管员有权拒绝发放。 民工住宿安全管理**安全管理措施 (菁华1篇)(扩展7) ——电气安全管理** (菁华1篇) 电气安全管理**11、目的:建立用电安全规定 2、范围:适用于公司用电管理 3、责任者:电力科、用电单位 4、程序: 电气运行安全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检查身体,并证实确无妨碍电气工作的疾病,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上级部门颁发的电工作业操作证,才能担任电气作业和电气作业监护人工作。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 一切电气作业人员都必须熟悉触电急救方法。 在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必须按《爆炸性环境防爆电气设备选用标准》执行。 电气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当电气工作人员正在工作,尤其是在危险区域进行工作时,监护人员应随时提醒,注意安全,禁止大声怪叫,以免引起错觉而引发事故。 做好经常性的电气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检查。 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应定期检测。 接地装置的规定: 1 接地电流大的接地装置(500A以上)为5欧姆;接地电流小的接地装置(500A以下)为10欧姆。 2 变电室露天部分的单位**避雷针为10欧姆。 装有避雷线线路上的金属及水泥电杆为10欧姆。 4 装在**线路引至变电所进线上管型避雷器为10欧姆。 5 保护配电线路变压器用的避雷器为4欧姆。 6 易爆场所、库房及车间避雷针为4欧姆。 7 保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1 静电接地: 静电接地的接地电阻,每处不宜超过10欧姆。 露天放设的管道(液体、气体等)每隔20--25米应设感应雷接地,每处电阻不宜超过10欧姆。 贮罐的四周应设闭合环型接地,接地电阻不超过10欧姆,罐体的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接地点间距不于大30米。 2 防雷接地: 为保护建筑物不受雷击,应针对雷电的危害,分别对直击雷、感应雷和**线引进高电压等采取防雷措施。 避雷装置一般可采用避雷针、避雷器或**避雷线。 为防止感应雷,应把屋内一切导体、金属管道等可靠接地,减小电阻使感应电荷迅速流入地中。 避雷针应由三部分组成: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 避雷针接地极的多少,应视接地电阻是否满足要求,每极接地极之间的距离应保持3米,接地极应为带状接地。 为避免跨步电压对人体的危害,接地极应埋在人员很少通过的地方,且距被保护物应大于3米。 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禁止与防雷接地合用。 避雷针的保护范围,应根据建筑物的大小和高度来决定安装避雷针的高度和数目。 **避雷针,避雷线的接地电阻不宜超过10欧姆。 当气候条件**时,应停止户外电气作业,不得已而紧急抢修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在雷雨天气需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巡视人员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 4 变电所必须制订现场运行规程,值班人员的职责应在其中明确规定。 5 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超过遮栏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员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的距离。 6 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工作许可证**,工作监护**、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 7 在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由两人执行,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任监护。 8 凡电气设备和线路无电应作有电看,严禁以手随便触摸。 9 未经试验合格的一切电气安全用具禁止使用。 在坠落高度2米以上工作时,须办好登高作业证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1 在带电设备附近动火,火焰距带电部位10KV及以下为15米、10KV以上为3米。 2 架设临时电气线路规定: 各部门需要架设临时电气线路,必须先填写"临时线申请单"。 "临时线申请单"由部门安全员负责填写,安装人和使用保管人一定要本人亲自签字。 "临时线申请单"由安全部门批准,使用期限为一星期,超过一星期的,要办理延期手续。 使用期限超过两个月的固定临时线,要经过安全部门批准。 使用临时线路一定要在"临时线申请单"规定的时间内使用,不得超时。 经审批同意架设的临时电气线路,应执行本厂"电器安全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 临时电气线路应由持证电工架设安装,电工凭"临时线申请单"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架设。 临时电气线路安装完后,要经使用保管人验收合格才能使用,在使用期限内,由使用保管人负责保管,使用保管人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请电工解决,他人不得乱动。 安装电工在使用期内每星期至少检查一次。 电焊机、砂轮机等产生明火的电具接线,应具有相应等级的动火证后,电工方可接线。 经审批同意架设的临时线路不应架设在可燃、易燃物的上方,与水管、蒸汽管、门窗等应有米以上水*垂直距离,与道路交叉处离地高度不低于6米。 架设在户内离地高度不低于米,户外不低于米。 1 临时电气线路到期后,由原安装人拆除,严禁使用保管人私自拆除。 移动电具安全管理规定: 移动电具包括:电风扇、排风扇、手电钻、手提砂轮机、移动水泵、震捣器、电焊机等,以及其它类似的单相、三相流动使用的电器用具。 移动电具要求专人负责保管、维修及检查,检查内容有:电具本身有无损伤,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要求,电源引线有无破损、老化、绝缘不良现象,导线规格是否合适,插头、插座是否齐全,有无破损,相线和保护接地的接法是否**,金属外壳或金属支架接地是否可靠。 移动电具的引线及插头都必须完整无损。 220V和380V电压的移动电具引线分别使用三芯或四芯绝缘良好的橡套或塑套铜芯软导线,中间不得有接头,要保证电具金属外壳接地。 使用220V或380V电压的手电钻等手提式电动工具,必须配用1∶1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开关。 工作行灯的电压不允许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地方和金属容器内部等危险场所使用的行灯,应用12V电压,其电源由双圈变压器供给,并将变压器金属外壳、铁芯及二次线圈一端可靠接地。 220V电源线长度不超过5米,禁止使用自耦变压器代替行灯变压器。 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的移动电具必须采用防爆型。 移动电具电源线必须架设在牢固的物件上,其线穿过道路时高度不低于6米。 搬运移动电具时,一定要先切断电源。 电气检修安全 电气检修必须按照电气检修工作票**,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并办理许可手续后方可作业。 一般情况不准带电作业(无论高压与低压),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后,拆下熔断器,并挂标示牌。 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示牌或送电。 必须带电检修时,(限500V以下设备),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必须经电力科负责人批准。 利用绝缘物可靠地将邻近各相分离开,并穿戴好绝缘鞋、手套、帽子,不准穿汗背心及卷起袖子工作。 在主管**或电气技术人员直接监护下进行工作。 工作点附近各相与地相连的金属物必须隔开,以免触到。 应由一定经验的电工担任,并遵守有关安全规程,监护人认真监护,但监护与操作人要有一定的距离,最近不得小于2-3米。 在停电设备和线路上装设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设备和线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 停电、测电、验电的检修作业,必须由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准进行作业。 对有两个以上供电电源的线路检修时,应采取切实可靠的措施,防止误送电。 对地下直埋电缆检修时,应切实避免伤及临近电缆。 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杆、塔等多回路线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作业。 变电室运行及检修现场规定: 凡参加变电检修的一切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当接受检修任务时,检修人员应对工作内容、安全措施、施工要求了解清楚。 在检修工作进行前,应作好充分准备,查看现场,了解设备情况。 检修中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程,适当安排好检修人员,掌握进度,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检修后应认真做好记录,负责向运行人员办理交付验收工作。 工作结束后,参加检修人员应清查工具及清理施工现场。 检修负责人应对设备的检修质量和施工安全负全面的责任。 检修人员应对所做工作直接负责。 凡检修后的设备,不允许带缺陷情况投入运行。 变电设备的检修为三种类别: 1、大修。 2、小修。 3、事故检修。 动力及照明检修作业规程: 在检修500V以下线路的各种电动机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拉开开关与断路器将电动机从线路电网中断开。 待电动机完全停止后,在配电盘对应的开关操作柄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 经测验确证无电后,摘除辅助线路上的保险丝。 在靠近6KV及以上设备作业时,须注意下列各项规定: 带电体只允许在工作人员的任何一面,如两面都有带电体,禁止作业。 带电体与工作人员的距离,无论伸手或挥动工具都不可小于米。 在转动的设备旁工作时,应注意下列规定: 1 转动设备与工作人员距离无论伸手及挥动工具都有不可小于米。 禁止任何人触摸正在转动的各类设备。 但若必须靠近时需采取防护措施。 电气安全用具有关规定。 1 绝缘手套每6个月试验一次。 2 (1)高压绝缘手套的试验电压为8KV,持续时间为1分钟。 (2)低压绝缘手套的试验电压为25KV,持续时间为1分钟。 绝缘靴每6个月试验一次。 4 绝缘靴定期试验电压为15KV,持续时间为10分钟。 5 高压验电笔每6个月试验一次。 6-10KV试验电压为40KV;20-35KV试验电压为105KV,时间为5分钟。 行车检修规定: 检修行车时,一定要由指定的梯口上车。 严禁走轨道、钢梁等,如必须走钢梁时,须有人作警戒,由被修理行车的司机作监护,并应同时办理许可证手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携带的检修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大型工具须用绳子作上下传递。 传递工具物体时,防止碰撞在行车磨电道上。 在行车上工作时,必须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要用绝缘物把地面铺好。 不准由一台行车向另一台行车跨跃(指有两台行车的地方)。 在行车上打磨整流子、集电环时,要站在绝缘垫上,戴好手套进行。 打磨整流子及滑环时,非电工不准带电作业。 试运行时,人站在走台板上(行车行走时碰触不到的地方),手必须扶住栏杆,并离开转动部分。 工具使用完毕后,须检点清楚,放入工具袋内随人带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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