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2023版) | 赔偿项目 | 赔偿标准 | 备 注 | 医疗费 |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 误工费 | 有固定收入的 | 误工收入*误工时间 | 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 无固定收入,能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 | 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误工时间 | 无固定收入,不能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 | 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误工时间(一般按上一年可支配收入或纯收入/365天*天数) | 护理费 | 护理人员有收入 | 按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 | 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雇佣护工 | 按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 | 交通费 |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 票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 住院伙食补助费 | 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 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合理部分赔偿。 | 营养费 |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
| 残疾赔偿金 | 受诉地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A) | 不满60岁:A*伤残系数*20 | 伤残系数,伤情评定为一级伤残的,按全额赔偿,即100%;二至十级的,则以10%的比例依次递减。 | 60以上不满75:A*系数*[20-(受害人实际年龄-60)] | 75岁以上:A*伤残系数*5 | 残疾辅助器具费 |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 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 丧葬费 |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 |
| 被扶养人生活费 | 受诉地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A) | 不满18:A*伤残系数*(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 |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 | 18以上不满60:A*系数*20 | 60以上不满75:A*系数*[20-(被扶养人实际年龄-60)] | 75岁以上:A*伤残系数*5 | 死亡赔偿金 | 受诉地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A) | 不满60周岁:A*20 |
| 60岁以上不满75:A*[20-(受害人实际年龄-60)] |
| 75周岁以上:A*5 |
| 精神损害抚慰金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确定。 |
| 特别注意:1.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2.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执行期间有关统计数据发生变化的,给付金额应当适时进行相应调整。定期金按照赔偿权利人的实际生存年限给付,不受《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赔偿期限的限制。 |
2023年辽宁省残疾赔偿金数额 | 伤残等级 | 赔偿数额(元) (按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 十级 | 44,003*20*10%=88,006 | 九级 | 44,003*20*20%=176,012 | 八级 | 44,003*20*30%=264,018 | 七级 | 44,003*20*40%=352,024 | 六级 | 44,003*20*50%=440,030 | 五级 | 44,003*20*60%=528,036 | 四级 | 44,003*20*70%=616,042 | 三级 | 44,003*20*80%=704,048 | 二级 | 44,003*20*90%=792,054 | 一级 | 44,003*20*100%=880,060 | 注:根据辽宁省统计局2023年03月16日发布的《辽宁省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辽宁省2022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089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4003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908元。 |
2023年北京市残疾赔偿金数额 | 伤残等级 | 赔偿数额(元) (按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 十级 | 84,023*20*10%=168,046 | 九级 | 84,023*20*20%=336,092 | 八级 | 84,023*20*30%=504,108 | 七级 | 84,023*20*40%=672,184 | 六级 | 84,023*20*50%=840,230 | 五级 | 84,023*20*60%=1,008,276 | 四级 | 84,023*20*70%=1,176,322 | 三级 | 84,023*20*80%=1,344,368 | 二级 | 84,023*20*90%=1,512,414 | 一级 | 84,023*20*100%=1,680,460 | 注:2023年3月21日,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发布《北京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2年北京市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7415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4023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4754元。全市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47758元,全年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42683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45617元,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23745元。 |
2023年上海市残疾赔偿金数额 | 伤残等级 | 赔偿数额(元) (按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 十级 | 84,034*20*10%=168,068 | 九级 | 84,034*20*20%=336,136 | 八级 | 84,034*20*30%=504,204 | 七级 | 84,034*20*40%=672,272 | 六级 | 84,034*20*50%=840,340 | 五级 | 84,034*20*60%=1,008,408 | 四级 | 84,034*20*70%=1,176,476 | 三级 | 84,034*20*80%=1,344,544 | 二级 | 84,034*20*90%=1,512,612 | 一级 | 84,034*20*100%=1,680,680 | 注:2022年3月22日,上海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发布《2022年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2年全年上海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9610元,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4034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729元,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46045元,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48111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7430元。 |
2023年广州市残疾赔偿金数额 | 伤残等级 | 赔偿数额(元) (按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 十级 | 76,849*20*10%=153,698 | 九级 | 76,849*20*20%=307,396 | 八级 | 76,849*20*30%=461,094 | 七级 | 76,849*20*40%=614,792 | 六级 | 76,849*20*50%=768,490 | 五级 | 76,849*20*60%=922,188 | 四级 | 76,849*20*70%=1,075,886 | 三级 | 76,849*20*80%=1,229,584 | 二级 | 76,849*20*90%=1,383,282 | 一级 | 76,849*20*100%=1,536,980 | 注:2023年5月12日,广州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广州调查队联合发布《2022年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2年广州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6849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292元。 |
2023年深圳市残疾赔偿金数额 | 伤残等级 | 赔偿数额(元) (按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 十级 | 72,718*20*10%=145,436 | 九级 | 72,718*20*20%=290,872 | 八级 | 72,718*20*30%=436,308 | 七级 | 72,718*20*40%=581,744 | 六级 | 72,718*20*50%=727,180 | 五级 | 72,718*20*60%=872,616 | 四级 | 72,718*20*70%=1,018,052 | 三级 | 72,718*20*80%=1,163,488 | 二级 | 72,718*20*90%=1,308,924 | 一级 | 72,718*20*100%=1,454360 | 注:2023年5月8日,深圳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发布《深圳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2年深圳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2718元,居民人均消费支出44793元。 |
2023年重庆市残疾赔偿金数额 | 伤残等级 | 赔偿数额(元) (按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 十级 | 35,666*20*10%=71,332 | 九级 | 35,666*20*20%=142664 | 八级 | 35,666*20*30%=213,996 | 七级 | 35,666*20*40%=285,328 | 六级 | 35,666*20*50%=356,660 | 五级 | 35,666*20*60%=427,992 | 四级 | 35,666*20*70%=499,324 | 三级 | 35,666*20*80%=570,656 | 二级 | 35,666*20*90%=641,988 | 一级 | 35,666*20*100%=713,320 | 注:2023年3月17日,重庆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队发布《重庆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2年重庆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666元,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5371元。 |
戴卫祥,男,高级律师,辽宁瑞畅律师事务所主任,工学、法学学士。现被聘为辽宁省省级人民监督员、大连仲裁委员会(大连国际仲裁院)仲裁员。2017年5月至2020年5月担任大连市司法局法律顾问;2019年8月被入选大连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名单;2021年担任大连银行法律顾问。2020年被辽宁省律师协会评定为2018—2019年度“辽宁省优秀律师”,被大连市律师协会评定为2019年度“优秀律师”。 2001年从事法律工作,具有多年律师执业经验及4年工程建设现场管理经验,先后担任恒大集团大连公司、辽宁公司监察室主任。执业以来,代理过建设工程鉴定、刑事鉴定、机动车交通事故鉴定、医疗损害鉴定、消防工程鉴定、环境损害鉴定等各类司法鉴定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司法鉴定办案经验,并成功代理过多起通过司法鉴定确定无罪的刑事、司法鉴定行政确认等案件,在司法鉴定专业有深入、系统的研究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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