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堵不如疏,取消摇号,在引导使用上下功夫 1) 《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及实施细则制定的初衷是:实现小客车数量的合理、有序增长,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状况,降低能源消耗和减少环境污染。 2) 首先,交通拥堵,能源消耗,环境污染,最直接的原因是车辆上路行驶造成的,与小客车保有量有关系,但不能简单地划等号。 3) 道路资源不足,就摇指标限制人们购车,如果供水管网资源不足,会摇指标买水,,限制人们喝水吗?如果食品供应渠道紧张,能摇指标买食品,限制大家吃饭吗? 4) 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状况,降低能源消耗和减少环境污染,最公平、最简单、最直接、最科学、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引导使用,工作重心应该放在车辆的使用环节。 适当调控有车单位和家庭的用车频率,上路天数就能解决的事,为什么要舍近求远,偏要限制无车家庭买车? 为保障有车人驾车上路行驶通畅的利益,用摇号的方式阻挠无车家庭购车,从而剥夺无车家庭的依法享有的路权,谁家都有老人孩童,谁家都有不时之需,这个规定出发点真的欠考虑,不公平,应该是违反宪法了! 5) 采用小客车摇指标限购、控制小客车保有量做法,来缓解交通拥堵,降低能源消耗和减少环境污染,措施不当、调控失策,既不科学、也不合理,很难满足调控初衷,实现调控目标,况且指标管理、摇号管理等大笔费用支出,白白浪费了财政资源。摇指标限购让小客车号牌、指标成了稀缺资源,有了不菲的价值,导致大量违法犯罪,造成大量社会矛盾,纠正违法、惩治犯罪,化解矛盾有白白浪费了宝贵的司法资源,调控办法得不偿失,适得其反! 6) 合理地调控上路行驶车辆数量限号行驶;有效的区域、路段交通管制;交通引导设施完善布局;及时发布路况信息、疏导车辆有序行驶;最大限度地避免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交通事故,减少拥堵;加大交通违章处置力度等措施完全可以实现缓解拥堵、节约能源、减少环境污染的目标。 二、百姓盼望 1) 放开限购,拉动内需,促进汽车消费、繁荣经济,拓宽车辆号牌循环渠道,保障合理需求,号牌指标没有价值属性,就不会贪腐、违法、犯罪! 2) 公民生存权和发展权是基本人权。随着社会发展,人们的收入增加,购买家庭小客车已经成为每一个家庭改善生存条件、提高生活质量,平等分享社会发展成果,分享经济繁荣福祉的基本权利。 3) 人民生活幸福是最大的人权,公民不分民族、性别、出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职位高低,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也一律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4) 路具有典型的“公地”属性,具有使用的非排他性,非排他性是指任何具有资质的交通参与者都可以在合法的区域,按引导使用要求(限行规定)使用道路。摇号限购,剥夺了无车家庭,均等获得公共道路使用的权力! 5) 公民的正当权利和合法利益平等地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国家机关不得以任何理由歧视任何公民,公民有权要求得到平等的对待和平等的服务。 6) 服务型政府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依法立法、依法行政为准则,政府法规、规章要依法制定,依法实施,努力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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