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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儿童哲学与经典彼此照见

 老玉米棒 2023-05-31 发布于广东

多年探索绘本中的儿童哲学课程后,一直给予我专业指导的杭州师范大学教授高振宇建议我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入手,拓展儿童哲学研究领域。当时我正在研读评论家张定浩的《孟子读法》,便抱着何妨一试的心态着手“孟子中的儿童哲学课程”探索。

童年的力量需要被发现,但最重要的东西需要心灵之眼去挖掘。在教学生《孟子·尽心上》时,文中有一段关于亲情和法律的对话:桃应问曰:“舜为天子,皋陶为士,瞽瞍杀人,则如之何?”孟子曰:“执之而已矣。”“然则舜不禁与?”曰:“夫舜恶得而禁之?夫有所受之也。”“然则舜如之何?”曰:“舜视弃天下,犹弃敝屣也。窃负而逃,遵海滨而处,终身欣然,乐而忘天下。”

疏通大意后,我让学生针对故事提出自己想讨论的问题。学生所提问题带来许多惊喜:包庇长辈犯罪是孝顺吗?为了亲情可以违法吗?什么是法律,法律是可变的吗?这只是孟子的假设,舜真会这么做吗……讨论之初,大多数学生都认同法律大于亲情,可学生A“固执己见”:

A:如果没有亲情,人类社会都无法存在,哪里还有法律呢?

B:可人类社会要正常运行,没有法律保障怎么可能呢?

A:那是在有了人类社会之后的事。

老师:A是将“亲情”概念放在人类诞生和延续这辽阔的时空背景之下。而我们可能更多思考的是在具体案例中二者的关系。这个区别请大家注意。

A:“亲情”和“法律”就是两个半圆,它们共同组成“社会”这个大圆,二者缺一不可。

C:为什么一定要将“亲情”和“法律”比较呢?除非二者发生冲突,它们本来就属于不同领域的概念。

老师:是的,C的思考方向很有意思。但讨论是不是该将特殊情况考虑进去呢?

D:当然要考虑。关于亲情是否大于法律,我认为在不同范围内存在四种关系:亲情>法律;法律>亲情;亲情=法律;亲情和法律不好比较。

老师:这个思路很全面。在这四种关系中,我们对两个概念使用的定义和范围是不同的。

A:所以比较前应该先确定概念的定义和范围是很重要的。

……

这段论辩中,儿童思辨力、创造力如朝阳冉冉,也彰显了《孟子》等经典唤醒当代学生思考的可能。以当代儿童哲学视域去面对经典强健的生命力,过去与现在更有可能交织为绵绵不绝的文化生长力,作用于当下和未来,同时也反哺过去,这样能较好解决文化传承与发展之间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作为现在的儿童、未来的公民,他们的审辩思维、创造思维才可能全面生长,关键能力和必备品格才可能更好发展。

我想到最近大火的ChatGPT,有人认为当人类因ChatGPT秒速迭代而心生恐慌时,知识教学不应该是教育的唯一重心,而应该教会学生学习和独立思考。我认为,“教会”这个词本身就带有某种程度的傲慢与偏见。提示思考的技巧,提供哪怕是异想天开、荒诞不经的想法都是被尊重、被珍视、值得探讨的安全场域,鼓励儿童乐于探究的天性,信任儿童与生俱来的思考和解决问题的力量也许才是教育的应有之义。儿童哲学课程正是致力于此,也尤为擅长于此。而借此看见、推动、运用、发展儿童内在力量,对儿童才是真正的懂得和成全。

让儿童不只今天而是每天被看见,让儿童内在潜能朗朗如日、日日升起,这才是教育应有的思考与担当。唯有见儿童,才能见众生,才可见未来。那么,依托优秀传统文化经典开发儿童哲学课程,或许隐喻了教育更为宽广的途径与可能。

(作者单位系浙江省杭州市未来科技城海曙小学)

《中国教师报》2023年05月31日第9版

作者:汪 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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