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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书法史》:东晋隶书的“分化”与“类化”及其“变态现象”

 三个小布丁 2023-05-31 发布于河南
这一篇我们把东晋铭刻书迹的第二节和第三节合在一起读,即先说由家族墓志看东晋隶书的“分化”与“类化”,再说东晋铭刻书迹中存在的“变态现象”。

先说“分化”与“类化”

上一篇我们读东晋铭刻书迹的体态类型时已经知道,东晋的铭刻书迹中,以隶书为大类。
这些隶书,大致可以分为如下四类,如图:

(东晋铭刻隶书的体态分类)
以上四类隶书类型,在前三种都能在墓志上见到,而墓志是考察东晋隶书的主要依据。因此,刘涛先生将家族墓志作为考察对象,这里他汇总了一份表格:

(东晋墓志一览表)
从上表可以知道,出土的王、谢、李三个家族的墓志较多,都是“聚族而葬”。
王氏墓志,六方是方笔隶书,年代是东晋中期;一方草率隶书《王仚(同“仙”)之墓志》,刻于东晋中后期;一方楷书《夏金虎墓志》,刻于东晋晚期。
谢氏墓志,刻于公元406年至416年,为东晋晚期,都是草率隶书。
李氏墓志,有三方墓志的隶式波挑明确,是典型的隶书,这三方墓志书刻于东晋中期的公元358年,侧面都刻有“升平元年十二月廿日丙午”,是同一天刻就,估计是迁葬时重新书刻的墓志。刻于东晋中后期的《李摹墓志》(375)和《李纂夫人何氏墓志》则是草率隶书。

(《李摹墓志》)
我们发现,三个家族的墓志隶书,分别是三种隶书类型,差异很大,看来隶书的“分化”带有家族性即每一个家族在一定的时段之内采用同一种类型的隶书体式书刻墓志,以出土最多的王氏墓志最有代表性,这种家族墓志隶书类型的一致性,我们不妨称之为“类化”
东晋是实行“门阀正治”的时代,家族墓志书法的“类化”现象,似乎勾连着高门士族的门户意识。估计这些家族对铭石书各有自己的要求,或者说,他们与营办死事者有某种固定的关系。
家族墓志铭石书的“分化”与“类化”,就时间而言,在东晋中期的隶书墓志中反映得比较明显。东晋后期的士族墓志,都趋同于草率隶书一路。
王氏家族在公元377年刻埋的《王仚之墓志》是草率一类的隶书,李氏于公元375年刻埋的《李繤墓志》《李纂夫人何氏墓志》也是草率隶书。在墓志隶书“分化”与“类化”现象消失的同时,王氏家族墓志上出现了楷书。

再说一下“变态现象”

新旧书体替换的进程大致是这样的:
汉魏之际,新体书法朝气勃勃,虽然处于上升阶段,但尚不敌旧体的势力大;到了西晋,形成了新体与旧体并盛的局面;公元4世纪50年代的东晋中期,传承锺法的王羲之遒妍的新体书法推进到了一个更新的境界,新体书法终于掩压旧体而成为书法的主流。
正是由于以上原因,魏晋时期是书法史上新旧书风的转换期,于是,旧体的篆书、隶书旧的不典型,新体的今草、行书、楷书新得还不完善。或者说,旧体有新写法,新体有旧影子。
而且,在新书风炽盛的东晋,这种新旧体混杂的现象在隶体和楷体的铭刻书迹中反映得尤为突出。其表现为:
隶书和楷书发生纠缠,隶书沾染楷式,楷书留连隶意,兼有两种书体的形态特征。
晚清的书法家康有为(学书法不能忽略他,他也不仅仅是思想家和政治家,同时他还是书法家)已经注意到两晋铭刻书迹的体态变化。

(康有为像)
他在《广艺舟双楫·宝南第九》里说:
晋碑如《郛休》《爨宝子》二碑,朴厚古茂,奇姿百出,与魏碑之《灵庙》《鞠彦云》,皆在隶、楷之间,可以考见变体源流。
实际上,这里的重点在“在隶、楷之间”。但他仍坚持认为这些书体是“隶体”。
启功先生将魏晋时期杂有楷式的隶书称为“新隶体”。

(启功先生像)
这样命名很合理,因为这兼顾了书体的体态变化和书类类属两个方面,实际上,近几十年出土的一些东晋铭刻书迹,大多也是这类所谓“在隶、楷之间” 的体态。
在东晋,并不是只有“变态”的隶书,其实还有“变态”的楷书。因此,我们 应该从隶书和楷书两个方面来考察“变态现象”是如何发生的。
1、隶书的“变态”现象。在汉朝,“铭石书”几乎就是隶书的代名词,那时,隶书也有变态,但变态往往是因为它与篆书相杂造成的;到了汉魏之际,有了“八分楷法”的隶书,但那是隶书流于程式化的“变态”样式,还不是书体“在隶、楷之间”的“变态”。
到了楷书广为流行的东晋,人们对隶书的写法已经生疏(其程度大概相当于汉代人写篆书),写隶书时,只是模仿“八分”的“横平竖直”和“翻挑分张”的形式特征,比如前文曾提到过的《谢鲲墓志》《爨宝子碑》等;或者只是恪守着隶体的“横平竖直”,波磔并不明显确,如《王兴之夫妇墓志》《王闽之墓志》《王丹虎墓志》《刘剋墓志》等;

(《王兴之夫妇墓志》拓本局部)
像《谢琰夫妇墓志》那样的隶式,若没有隶笔的“翻挑”,几乎可以视作楷书了。

(《谢琰夫妇墓志》拓本)
2、楷书的“变态”现象。东晋铭刻书变中,有少数“变态”书迹的体势是楷体,或者说,它不是带楷式的隶书,而是带隶式的楷书。
楷书形成于汉魏之际,从存世的魏晋“法帖”书迹知道,汉魏之际,楷书已经用来写公文一类的奏章、书牍,所以,楷书有“章程书”之称。到了东晋,才出现《颜谦妇刘氏墓志》《夏金虎墓志》(图均见上一篇文章配图)《孟府君墓志》(其中二方)那样的楷书墓志。大概到了东晋末年,用楷书刻墓志成为常态。
但东晋墓志的楷书与手写体的楷书并不一致,都夹杂隶意。尽管《夏金虎墓志》上的楷书已经很少隶笔了,但仍然稍有保留,并非纯粹的楷书。
总结一下:
东晋铭刻书迹的“变态”,分作两种类型:带楷式的隶书和带隶式的楷书。这两种“变态”,发生的原因并不相同:
(1)隶书沾染楷式,是由于楷书已普遍使用,人们有了楷书意识,又疏于隶法,导致笔下的隶体杂有楷式而发生种种变形变态,它反映了隶书书法在东晋时期急遽分化、衰落的趋势;
(2)楷书夹杂隶式,或许是因为采用的俗笔楷体还残留着隶意,或许是为了表示古意而有意添加隶笔。与当时士大夫间流行的新妍的楷书相比,墓志上的楷书形态明显更显古质。
下一篇,我们读“方笔录书”的流变与渊源以及由“北碑”和“南帖”看东晋的铭刻书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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