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应及时向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报告。开具的票据必须内容完整,字迹 工整,印章齐全。如填写错误,应另行填开。填错的票据应加盖作废戳记, 保存其各联备查,不得涂改、挖补、撕毁。如发生票据丢失,应及时查明原 因,声明作废,并写出书面报告,报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处理。 第十九条已开具的收费、罚没票据存根,应妥善保管,保管期一般应 为五年。保存期满需要销毁的票据存根,报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核准后销 毁。 第二十条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原则上由财务部使用,各部门因业务需要, 经领导批准方可领取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在使用中,要严格按资金往来结算 票据使用范围使用票据,严禁以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代替收费票据使用。 第七章单位收入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任何部门一律不准私设小金库,一切现金收入 第5页 包括废旧物资出售或其他现金收入等都必须交回财务科,不得私自截留、自行处理,更不能贪污挪用,一经发现,将依法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依法积极组织收入,各项收入应符合国家的收费政策与管 理制度,做到应收尽收,有无超收乱收的情况。 第二十三条单位预算外收入与经营收入应划清,对经营、服务性收入 按规定依法纳税。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单位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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