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电容量、地址、性质; 2.电价、电费的结算方式; 3.供电人与用电人的基本身份信息; 4.供电的方式、质量、时间; 5.违约责任; 6.解决争议的方式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四十八条 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 向社会公众供电的供电人,不得拒绝用电人合理的订立合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四十九条 供用电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供电的方式、质量、时间,用电容量、地址、性质,计量方式,电价、电费的结算方式,供用电设施的维护责任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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