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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故】林文铮:艺术运动社宣言

 顺其自然h 2023-06-03 发布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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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文铮(1903—1989),广东梅县人,毕业于法国巴黎大学,专攻法国文学和西洋美术史,为国立艺术院(今中国美术学院)首任教务长,是国立艺专早期学术建设中的重要影响者。其著述颇丰,著有艺术论文集《何谓艺术》,为中国现代艺术史研究的重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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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8年初,国立艺术院创立于杭州,选址西湖孤山罗苑,林风眠任首任院长,林文铮任教务长。众多兼善艺术理论与实践的人才云集于此,如兼任西洋美术史教授的林文铮,西画主任教授吴大羽,雕塑主任教授李金发,西画教授蔡威廉等。这样的艺术集群,为学院创造了一个充满自由与激情的氛围。年轻的艺术家们一面“致力创作,使艺术常新”,一面“致力宣传,使社会了解艺术的趣味”,探索如何借助艺术以完成人们真正的生活这一深刻的议题。

1928年8月,在林风眠的提议下,学院成立了艺术运动社。该社旨在集中全国艺术家之新力量,一致努力于艺术运动,并创造属于新时代的艺术。具体活动包括发行艺术刊物、举办展览会、创办艺术博物馆、培育艺术人才等。《亚波罗》初为学院的学报,后又兼具艺术运动社的机关刊物的身份,从第13期起,改由艺术运动社编辑、出版、发行。正如《西湖论艺》一书中所提到的:“学院以艺术运动为目的,艺术运动社以学院为依托。”二者相互促进,以推动社会美育的实现。林文铮对艺术运动寄予热望,他高举艺术,称其为“人类精神生活上最高表现”,艺术家则是“全人类精神生活上之农夫”,无论在什么时候,都不能忘了艺术。他高呼:“艺人最大之天职为创造!”这是艺术家毕生努力之所在目的。

本文原刊登于《亚波罗》第8期,执笔者为林文铮。现选自《西湖论艺——林风眠及其同事艺术文集》,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19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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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28年国立艺术院院刊《亚波罗》(半月刊)创刊号封面

 艺术运动社宣言 


文|林文铮
在十余年来所谓新文化运动之中,艺术是占着最末一把交椅的,而艺术运动这个新名词至今尚不成为口号,亦万不及其他政治社会运动之澎湃而促人之注意。这种现象在我们看来并不足怪,尤其是际此民不聊生的过渡时期,物质生活极其猖獗,一切情感思想之活动皆受其压制而麻木不仁,素为人类精神生活上最高表现的艺术,亦势必暂沦落于被遗忘之中了。说到此处,在这疮痍满目之中国而谈艺术运动好像是不识时代之需要而流为无稽之语;但是我们不要忘记南北朝是中国艺术极盛时代之一,欧洲文艺复兴正当宗教战争时期之内,足证无论古今中外,社会生活愈不安宁则愈需要艺术为情感思想之寄托;即在个人生活方面而言,我们相信手中若尚剩一块面包则心灵之跳动仍不致于中止的,所以艺术运动无论在升平或混乱的时期都是像农夫之耕稼一样不可中断的!简便一点说起来艺术家亦即是全人类精神生活上之农夫!
我们既承认无论在文明或野蛮的民族,忧患或逸乐的时期皆一致需要情感之活动,则艺术运动亦为文化运动之中枢;盖所谓文化运动也者,其目的亦不外乎促进人类之生活而臻最完美之境而已。我们明白了艺术之真义,虽际此干戈未息颠沛流离之时期,仍毅然决然揭起艺术运动的旗帜在呼啸呻吟之中,宣传艺术之福音!这是我们的天职!
试翻阅本社简章第三项明明写着:“本社以绝对友谊为基础团结艺术界新力量致力于艺术运动以促成东方新兴艺术为宗旨。”我们的态度和目的在这条文中可以说是坦白鲜明了,但是仍恐社会上有疑问之处,兹再申明一下:大家都知道艺术家是最重情感生活的,因为艺术之创造全赖情绪之激昂而起,同时艺术家又多孑然孤立之癖,因为他们崇尚个性之保存和内心之活动雅不愿迁就社会而污损其自由也。艺术家既有此特征则非利害所能索引,而团体的组织,势必基础于情感,然后能一致努力于共同之目的,所以本社同仁首重友谊,盖友谊为情感中最纯洁高尚者。证之古来艺人莫不重此,诗歌之中亦不胜枚举。
素来艺坛皆有派别之分,在艺术创造上看起来,假如不含权利之攘夺,是种极好的现象,也是艺术演化上必然的趋势,故不足为艺人病。但是团体之组织既不专于利害之相关,亦不拘于作风之雷同,而在有公共的意志为全体之指南!我们的共同目标是什么?凡是头脑清醒的人都知艺术是随时代思潮而变迁的,宋代艺术之不能类似唐代,亦犹唐代之不能类似汉魏;若明清之抄袭为能事已落于颓唐之路,不足道矣。时至今日而犹以传统艺术为尚者,无异置艺术于死地!我们又何需乎艺术运动?不如说句古语:披发入山罢了!我们既然根本否认传统派艺术之存在价值,凡是致力于创造新时代艺术之作家,当然是我们的同道,无论平素认识与否或种族之同异都是我们的良友!本社所谓团结艺术界之新力量之原义即在此。
艺术运动本是个空幻的名词,究竟如何运动,尚须拟定具体之计划以为进行之准绳。我们深知在庞大的中国而谈艺术运动决非少数人的力量所能完全成其事的;集中全国艺术界之新力量而一致努力于艺术运动是为本社第一理想!发行艺术刊物广事宣传以提高社会上审美之程度,多多举行展览会俾民众与艺术接近;或致力于艺术教育培植后起之秀,或创办艺术博物院或组织考古团,凡此种种都是本社预定的工作而按情形及能力略分先后耳。
最后我们不要忘记现代艺术之思潮一方面固脱不了所谓个性和民族性,他方面即在精神上而言确有世界性之趋势,东西艺术之互相影响已有很长的历史,此处不必赘述。目前东西艺坛之关系日趋密切,此后艺人之眼光当不能以国门为止境,而派别之竞争亦不宜以内讧为能事!所以我们觉得新时代的艺人应具有世界精神来研究一切民族之艺术。不单限于欧洲即非澳等处凡足供参考者皆当注意!
我们知道艺人最大之天职为创造!艺人毕生之努力皆当以此为最后目的!而人类社会之所望以艺术家者亦全在此!本社最后的理想在艺界方面拟团结多数创造力,以促成新时代艺术之实现,对于社会作一种精神上永久的贡献!海内外艺术同志,谅能同情我们的理想而有以教之。

附:艺术运动社简章

(1)本社定名为艺术运动社。

(2)本社社址暂设杭州西湖国立艺术院。

(3)本社以绝对的友谊为基础,团结艺术界的新力量,致力于艺术运动,促成东方之新兴艺术为宗旨。

(4)凡对艺术有相当研究,同情本社宗旨,经社员二人以上之介绍,全体社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者得为本社社员。

(5)凡对艺术有相当认识,同情本社宗旨,赞助本社进行者,由社员二人以上之介绍、全体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者,得为本社名誉社员,免交一切费用。

(6)本社设事务委员若干人组织常务委员会,执行本社一切事宜。

(7)本社设编辑委员若干人组织编辑委员会,执行本社各种刊物之编辑事宜。

(8)本社设展览委员若干人组织展览委员会,执行本社各种作品展览事宜。

(9)本社各项委员均由全体社员票选之。

(10)本社各项委员会各设主任委员一人,由各委员互推。

(11)本社设主席一人,由各主任委员互推。

(12)本社各委员主任及主席,任期均为一年,连选得连任。遇必要时亦得兼任。

(13)本社各项委员会办事细则另订之。

(14)本社各项委员会每月至少须开会一次,日期临时规定。

(15)本社全体会于每年四月间开会一次,地点临时规定。

(16)本社定于每年春季开作品展览会一天。

(17)本社至少须有定期刊物一种。

(18)本社名誉社员得被选为编辑及展览委员。

(19)本社社员必须担任撰述或出品工作之一种或两种。

(20)本社社员凡担任出品工作者每年至少须选出作品五件,凡担任撰述工作者其文字数量自行认定之。

(21)本社社员工作成绩须于大会规定期限内如数交到。

(22)本社入社费一元,于入社时交纳。每年会费一元,于每年大会时交纳之。

(23)本社社员得享有本社一切展览及刊物赠送权。

(24)本社在同一地点有会员五人以上者得设分社,简章须大会通过。

(25)本社社员及名誉社员不限国界。

(26)本社简章经全体大会通过后施行。

(27)本社简章如有不适时得交全体大会修改之。

* 简章内容选自《西湖论艺——林风眠及其同事艺术文集》,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1999年。



编者|卢雅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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