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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辟谣】近日,网上出现“6月1日起,取消...

 卡布卡让 2023-06-04 发布于广东
【辟谣】近日,网上出现“6月1日起,取消谷峰计价,改成分段计价。”“电费涨价了:早上8点~12点1.08元,中午12点~17点0.68元”等信息,在一些市民尤其是老年人的微信朋友圈和好友群里传播,广东电网在此郑重声明此为谣言。
根据国家发改委2023年5月9日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526号),2023年6月1日起对工商业用户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进行调整,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用电继续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广东省居民电价仍然按照《关于我省居民生活用电执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2]135号)执行。 5月-10月执行夏季标准: 第一档电量:每户每月0-260度; 第二档电量:每户每月261-600度; 第三档电量:每户每月601度及以上。 1-4月、11-12月执行的是非夏季标准: 第一档电量:每户每月0-200度; 第二档电量:每户每月201-400度; 第三档电量:每户每月401度及以上。 峰谷电价是广东省居民阶梯电价配套措施。居民用户在实行居民阶梯电价的同时,可自主选择是否执行峰谷电价政策。 峰谷时段分为:峰、平、谷三个时段。 高峰时段(10:00—12:00;14:00—19:00); 平时段(8:00—10:00;12:00—14:00;19:00—24:00); 低谷时段(0:00—8:00)。若未选择,默认不执行峰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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