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心语 (勤为径) 善行体现在八个方面: 第一,劝人改一过;有人传播他人坏话能劝阻。做到以上两条,各为一善。 第二,扼止、化除他人一个恶行;解人一忧;息一起争斗。做到以上诸条,各为三善。 第三,化解一人怨恨使之忘怀,为五善。 第四,化解平息一起诉讼为五善;劝人息讼从而免除一人死刑为十善;免除徒刑一人为五善;免除劳教一人为两善;免除收容、拘留一人为一善;劝人和解避免争斗为一善。以上诸条,若收报酬者不计入。 第五,有人宣扬他人隐恶、隐私时能阻止;有人说低级下流话时能阻止;烧毁一卷邪书。做到以上诸条,各为十善。 第六,劝止一人勿溺婴儿;阻止一次违法乱纪行为;化解阻止害人阴谋或落井下石行为。做到以上诸条,各为三十善。 第七,劝化一为非者改行;劝人改一恶业;调停他人骨肉纷争。做到以上诸条,各为五善。 第八,化转一人达至仁孝境界,为百善。 过错体现在十个方面: 第一,人本无恶而我教之,相较自己作恶更加一倍;人有恶事我助之,与自作同论;见人为非,本可劝止而不劝,所做错事自己也有一半。 第二,编撰有伤风化的作品或书籍;引诱一人放荡为非;挑拨离间一人骨肉。犯有以上诸条,各为百过。 第三,翻刻或印刷一本邪书;挑唆一人打官司。犯有以上两条,各为五十过。 第四,举荐一个为非作歹之人;传扬一项恶术邪法。犯有以上两条,各为三十过。 第五,亲近一个恶人,为十过。 第六,挑唆一人争斗;增加一人忧恐。犯有以上两条,各为五过。 第七,见人诉讼,本可劝解而不劝解,为三过。 第八,当众恶言斥一人过失,为二过。 第九,见人失误不与明言;见人有忧不加劝解;助人为非一事;见人有轻微偷盗行为而不阻止。犯有以上诸条,各为三过。 第十,教人为不善,一事为两过;教人不忠、不孝等大恶,一事为五十过;见人为不善不谏劝,小事为一过,大事为三十过。 以上诸条,若知道对方顽固不化,绝不受谏者非过。 (青山不老,绿水长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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