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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行政非现场执法基本规范②非现场执法的实践

 隐遁B 2023-06-06 发布于福建

第二讲:非现场执法的实践

2020年初受疫情防控启发和“一网统管”技术优势支撑,上海城管综合行政执法率先在浦东、杨浦、闵行、虹口、徐汇等区试点重点开展跨门经营、占道设摊、占道洗车等领域非现场执法,告别“固守式”“人海式”传统执法方式,有效减少执法矛盾和冲突,提升执法效能和水平,这种以数字化方式创造性解决超大城市治理的执法办案模式为深入推进超大城市精细化治理提供有益借鉴(见图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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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打破壁垒,构建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平台

积极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助力城市治理结构重塑。一是在横向维度上,上海城管综合行政执法以“一网统管”“智慧城管”为平台,横向与公安交警、市场监管、绿化市容、建设等部门开放数据对接和信息共享,建立联勤联动机制。二是在纵向维度上,打通区局、中队两级平台数据壁垒,加快推进数据、视频资源整合,层级间强化垂直支撑、指挥监管,实现科学性、基础性、体系性的自我革命与治理创新,为城市治理开辟新方向。

二、创新发展,重塑城管综合行政执法流程和规则

一是“看”。依托智慧城管平台,通过高清摄像头,“一网统管”数据共享数据库,查看报警照片和实时视频后,及时发现并查处违法行为,执法队员截屏取证并制作非接触现场检查笔录,实现执法办案与信息技术高效衔接。二是“查”。通过“一网统管”街面商户信息系统,确认商户信息比对,确定违法事实;通过电话联系商户,告知其违法事实,并制作录音询问笔录摘要;在现有技术条件下,通过“智慧城管”案件系统大数据的积累,配以预设的算法,开发“非现场执法”自由裁量助手功能,给执法人员提供自由裁量的建议。三是“送”。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收集短信或邮件等方式,将违法时间、地点、违法行为、异议申诉方式等告知行政相对人,并告知其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四是“罚”。通过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收集短信或者邮件等方式,向行政相对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及罚款单,督促行政相对人在期限内按时缴纳罚款。

三、整合资源,构建管理执法联勤联动机制

一是跨部门“大联动机制”。为了城市的治安稳定,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与绿化市容局、建管委、交通委、公安等部门实行“大联动机制”,建立案件双向移送告知机制,对平台及现有技术进行资源整合,实现管理信息的收集共享,联动社会各方面力量,以民生服务为核心,高效联动执法。二是内部联动配合机制。由勤务、法制等部门组成的城管综合行政执法指挥中心对采集的电子证据进行审核、筛选。符合证据标准的电子证据,对该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快速认定,同时从“一网统管”执法对象监管数据库中调取违法主体基础信息,提升执法办案取证效率。三是线上执法与线下批评教育相结合机制。由城管执法信息平台确定违法事实及行政相对人个人信息并按照程序进行行政处罚及规制,由城市网格化管理线下对违法经营者进行批评教育,警示周围主体遵纪守法,形成线上预警和线下教育相结合,实现规范执法和管理服务的双重促进,维护城市的有序管理,保障民生服务。

本文摘自《上海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系统系列培训⑤》仅供同仁学习参考。如有侵权烦请告知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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