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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

 我的学校西亚斯 2023-06-08 发布于北京

婚姻关系的缔结,根本目的,是人类的延续和社会发展。现在,经济理性越来越盛行,人们习惯于以利益的得失,来计量婚姻的效果,婚姻关系被理解为一种“契约”行为。

婚姻的契约观念,鼓励的是机会主义。两个利己主义的个人,签订一个有限制的协议,双方都是为了促进自私的目的。当婚姻“有损于”任何一方的个人“利益”时,当事人就会选择终止合约,婚姻关系也就被解除了。

婚姻被理解为契约关系,离婚当然是自由的。离婚谈判中,父母当然可以自由决定子女的将来,然而,子女的监护和抚养权,实际上成为可以用以交易的客体,子女无论判给谁,他的成长经历都是不完整的。不要说未成年的儿童,即便是成年人,父母的婚变,也可能会给带来极大的心理困扰。

契约,意味协议是有限的、狭隘的、以自我利益为中心的。每个人都是为了短期的、最有利于个人的目的而做出承诺,并且随时准备着违约情况的发生。对婚姻的投入越大,离婚时遭受的损失也就越大。相应地就会减少对婚姻的投入,配偶之间相互信赖和依靠的程度不断降低。这些又反过来导致人们对婚姻的满意度和婚姻本身稳定程度的降低。

除了把婚姻关系看作“契约”,人们对婚姻还有另外两种理解。在大多数自然法的著述中,都从肉体需要来看待婚姻关系。这等于把婚姻还原为动物性的行为,很容易导致婚姻关系的任意性。

其次是只把“爱”作为婚姻的基础,恋爱被看作是婚姻唯一重要的因素,这是现代大多数人的认识。在这里,人们对“爱”的理解往往是狭隘的,缺乏道德哲学上的认识。

“爱”的本质,是自我意识到自我的“不独立”,需要在与他人的统一中来塑造自己。现代人所理解的“爱”,只是一种虚无缥缈的感觉,是一种主观性的东西,反复无常,有各种偶然性,今天爱得死去活来,明天可能就形同陌路。所以黑格尔认为,仅仅从“感觉”上规定的“爱”,不能作为婚姻关系的基础。

婚姻,是两个灵魂通过精神上的合二为一,而进入一个神圣的状态,激起一种心理上的共鸣。一个人愿意给另一个人一生的承诺,这是深沉和持久的情感。为什么现代人的婚姻很容易出现问题?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大家把婚姻理解为经济关系。要知道,婚姻的特质,更加强调的却是非经济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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