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瑞斯 记录成为一个优秀律师路上的点滴积累 努力打造属于自己的知识库 法律咨询,请扫描右侧二维码 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所谓真真假假,假假真真,假作真时真亦假,真作假时假亦真。这一句话虽然非常的具有文学色彩,但是在庭审过程中是不应该有的现象,真的就是真的,假的就是假的。 在庭审过程中,有时,对方拿出一份证据,证据上显示有自己的签名,但是自己明明没有在该份证据上签过字,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空口白牙的说是没有用的。即便在自己主张真实性有异议的情况下,法官可能会简单的将证据上的签名与其他地方的字迹进行对比,但如果模仿的比较像,简单对比是无法区分的。 此时,可以申请鉴定,鉴定是一种非常有效的辨别手段。鉴定之后,可以分辨出是否是真实有效的签字。但是,有的时候鉴定也并非是万能的,尤其在鉴定时间方面,是比较难的,其职能得出大概的一个时间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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