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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群友做了个电子发票重复报销控制登记表,表格的基本结构如下图所示。 =IF(B3="","",IF(COUNTIFS(B:B,B3)=1,"无重复","重复报销"))=IF(COUNTIFS(J:J,"*重复报销")=0,"正常","提醒!!有重复发票!")从公式的运用来说,完全没问题,这种贴心的设计还非常值得推广,但是问题来了,示例中的两个发票号码明明不一样,却被判断为重复,这是为何?先说遇到这种问题该如何解决,其实很简单,将校验公式做个调整,修改为:=IF(B3="","",IF(COUNTIFS(B:B,B3&"*")=1,"无重复","重复报销"))细心的朋友可能看出来了,公式只是对COUNTIF做了修改,将COUNTIFS(B:B,B3)改成了COUNTIFS(B:B,B3&"*"),多了个&"*"是啥意思,怎么就解决问题了呢,不加为什么就会出现误判?在这里还是要提醒大家,这种情况只会出现在判断重复的数据是超过15为的编码,例如发票号、银行账号、身份证号等等,而且不仅仅是COUNTIF才有这种问题,SUMIF也有类似的情况,甚至条件格式自带的重复项也会误判。所以当你的数据源是长数字的时候,判断重复或者条件求和都要留神了,比较稳妥的方法就是在条件后面加&"*"。不知道今天的教程对你有帮助吗,也得感谢提出这个问题的小伙伴,还分享了一个实用的发票管理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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