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和我省相关工作安排,2023年有意向在河北省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警察学院(原南京森林警察学院)、郑州警察学院(原铁道警察学院)和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等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当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按流程参加并通过由省公安厅统一组织的政治考察和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并在规定时间段按要求填报志愿。有关须知事项如下: 一、报考资格条件 参加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警察学院、郑州警察学院和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 二、公安院校招生报名及政治考察 公安院校招生报名及政治考察时间为5月26日9时至6月10日17时,相关安排详见河北省公安厅此前发布的《2023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河北省招生报名及政治考察公告》。 三、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参加政治考察且结论为合格的考生,方可按流程参加由河北省公安厅统一组织的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以下简称测试)。 四、填报志愿 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按流程参加并通过由省公安厅统一组织的政治考察和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段填报相关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志愿。 五、录取 每批次集中填报志愿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将报考该院校的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均合格且达到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依据考生分数,按照招生计划的100%投档,招生院校负责审查录取。如集中填报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进行志愿征集,并按照计划缺额数量的100%向招生院校投放征集志愿档案。公安院校在公安专业学生入学后2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报考资格复审、生源地复核、政治考察复核、档案复审和体检复检等复查工作。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六、特别提示 河北省公安厅从未委托任何第三方受理公安院校招生有关事项,任何以中介、组织、单位或个人名义声称可以提供所谓的“保过关”“可以疏通关系”“保证录取”等“服务”,并以“好处费”“人情费”等为由收受钱财的,均涉嫌诈骗。请广大考生及家长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参加测试,切勿上当受骗。河北省公安厅将严格执行公安院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要求工作人员执行各项工作纪律,接受广大考生和家长的监督,保证公安院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规范。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期间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311-8926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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