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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内控体系工作报告(模板)

 蓝天高山大海 2023-06-13 发布于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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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度中央企业内控体系工作报告(模板)

一、20** 年度内控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情况总结

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见>的通知》(国资发监督规(2019]101号)《关于做好 2022年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监督(2021)299号)等相关要求,总结梳理 2022 年度内控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情况。

(一)内控体系建设情况。

1.内控工作领导体制建设情况。

内控工作组织领导体制特点、优势及创新情况等,集团及各级子企业党委(党组)、董事会、经理层等治理主体权责、工作方式及责任落实情况,主要负责同志内控工作第一责任落实情况等。

2.内控工作组织架构及履职情况。

内控、风险和合规管理监督职责整合优化情况,内控职能部门与各业务部门协同配合及履职情况,集团及各级子企业内控职能部门统筹内控工作总体情况、人才队伍建设及考核评价总体情况等。

3.内控制度体系建设与执行情况。

集团及各级子企业内控制度制修订情况,重点介绍资金、金融、招投标、购销等重点领域内控制度标准化建设情况;针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外部监管规定、缺乏内控要求和风险应对措施、不符合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和授权审批控制等相关内控要求,以及专项风险评估、内控体系监督评价、责任追究制度规定不健全等情形,制定及修订完善内部制度、优化业务流程及完善控制机制等总体情况,重点介绍1-3项典型经验;结合国家审计、出资人监督等外部监督发现问题,加强制度建设情况,以及重要业务领域、关键环节内部制度完善情况等;通过集中抽查、日常巡查、专项治理、竞赛争优、制度宣贯等方式强化制度执行情况等。

4. 重大风险评估监测情况。

重大风险评估预警监测工作机制特点、优势及成效,重大风险年度评估和季度监测组织部署、典型经验及工作成效;年度重大风险事件报告情况,应对处置机制及处置成效等。

5.信息化管控情况。

对信息化管控总体集成优化及整合各相关业务情况,信息系统覆盖子企业、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情况。全面梳理企业各类各项业务信息化管控情况,排查中发现的未纳入信息系统的关键控制点、未自动预警等信息系统设置缺陷及改进措施等。

6.境外企业管控情况。

境外企业内控监管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落实境外大额资金支付、财务主管人员委派、关键岗位设置轮岗等内控执行情况,落实将境外国别风险纳入重大经营事项决策前专项风险评估执行情况,开展境外内控检查情况等。

7. 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机制建设情况及 2022 年度内控缺陷情况。

中央企业内控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相关情况统计,请按照《2022 年度中央企业内控体系工作情况统计表》填报。

(二)内控体系监督评价情况。

1.内控体系监督评价管理机制。

企业自评价、集团监督评价管理机制和质量控制机制,建立健全内控缺陷认定标准情况等。

2.内控体系监督评价开展情况。

各级子企业(含境外子企业)2022年内控自评价全覆盖情况、质量控制情况及内控缺陷总体情等;2020-2022 年集团监督评价全覆盖情况、质量控制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等,其中对境外子企业的集团监督评价组织开展情况要在此单独总结。

3.内控体系监督评价发现的缺陷情况。

围绕内控工作管理体制机制、制度体系、监督评价、风险防控、境外内控,以及重点领域内控体系建设与执行等方面,认真梳理 2022 年各级企业自评价、集团监督评价和内控审计发现的内控缺陷,其中对监督评价发现损失金额或风险敞口超过 5000万元的,影响金额占被评价企业总资产或者净资产或者净利润 10%以上的,同一企业同类问题屡查屡犯、边查边犯的,以及制度执行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的重大问题等,应当根据其问题类别作为典型案例单独列示。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应作为本报告附件报送。

4.监督评价结果运用情况。

近三年内控缺陷和风险问题整改责任机制及整改完成情况,与内控监督评价结果挂钩的问责、考核机制建设情况,对违反内控制度造成重大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问责及考核情况等。内控监督评价发现的内控缺陷,应按照《2022 年度中央企业内控体系监督评价揭示内控缺陷汇总表》进行填报,境外依法合规经营方面重大内控缺陷及重大经营风险事件在表中单独列示,其中重大内控缺陷、重大风险事件参照《中央企业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工作规则》相关要求。对于“零缺陷”的中央企业,集团总部在核实相关情况后,在报告中逐一予以单独说明。

二、2023年内控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安排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部署安排,各中央企业以“强内控、防风险、促合规”为目标,按照本通知要求,明确2023年内控工作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内部制度体系标准化建设、重大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强化内控体系刚性约束、境外单位内控体系建设、内控体系有效性监督评价等方面重点任务、工作举措等。此外,中央企业研究制定的2023-2025 年内控体系监督评价工作规划作为 2022 年度中央企业内控体系工作报告附件报送。

三、其他事项

(一)工作亮点。

重点介绍 2-3项内控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典型经验及重大风险防范化解的典型案例。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中央企业内控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存在的困难,以及对国资委的工作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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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5年中央企业内控体系

监督评价工作规划(模板)

一、工作目标

结合集团“十四五”规划及企业经营发展实际,围绕促进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高质量发展、依法合规经营、严肃财经纪律、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等方面,明确集团监督评价三年全覆盖工作实现的目标。

二、重点任务和措施

结合企业经营实际,围绕投资并购、财务资金、购销业务、产权管理、工程承揽等不同业务领域,聚焦内控制度、业务流程、岗位管理、授权管理、权责制衡、监督机制、问责标准等维度,明确集团监督评价重点内容、方式方法等。

三、进度安排

坚持企业层级与评价内容、方式方法相结合,分年度明确集团监督评价对象范围,确保三年实现监督评价全覆盖。其中,对于2023-2025 年新并入企业、新型商业模式、新兴业务领域要每年必评;对每年新发生的大额资金运作、重大投资决策、重大购销业务、重大工程项目承揽、高风险金融业务,以及发生重大经营风险事件的子企业要实现年度集团监督评价全覆盖。

四、组织保障

包括但不限于组织领导、人员经费、内部协同、激励约束、监督问责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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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资委、快乐内审,审计之家编辑整理(如有转载,请注明以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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