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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长谈!新时期基层市场监管部门舆情应对误区和对策

 xlearner 2023-06-14 发布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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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传递基层所的声音讲好基层所的故事!
为配合星级市场监管所创建,市场监管半月沙龙推出“百位所长谈”活动邀请100位基层市场监管所所长、副所长,谈谈所里那些人那些事,讲述所里的酸甜苦辣,分享监管服务的良药偏方,寻求执法办案疑难杂症的破解之道,交流队伍建设的心得体会。

今天“百位所长谈”栏目迎来第一位所长,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局大良市场监管所李晓婷,我们一起来听她谈《新时期基层市场监管部门舆情应对误区和对策》


过去一两年来,有关市场监管领域的负面舆情时有发生,一方面是由于受众对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不了解,某些法律法规规定与群众日常观感、判断有一定差别;另一方面,也暴露出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在处置负面舆情时,思路受局限、程序不规范、响应不及时、措施未到位等问题。大多数基层市场监管人员对目前裂变式、全民化信息传播方式还不适应,应对时未免顾此失彼,特别是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尺度、学校饭堂配餐、餐饮服务价格等敏感问题上,存在着不少认知和操作误区,以基层市场监管所为例,主要表现形式和对策建议如下:
一、重实体问题处理、轻对外发布程序,建议以“1314”模式进行程序规范。近几年,基层市场监管部门非常重视舆情应对,通常情况下接到线索会马上介入处置。但社会各方、媒体记者会从几个渠道联系基层市场监管部门了解情况:办公室(对外宣传)、相关监管股室(业务归口)、执法股(消保问题反馈渠道)。接报后各线口同事不掌握全面情况,按各环节处理的事实或各自理解回复,或回复“不知情”“不是负责单位”等,极易引发次生舆情。因此,规范对外发布程序非常重要:一是“1个”声音对外。所有渠道反馈的采访需求、情况了解需求均统一归口至办公室,相关人员集体研判回应的时间点、具体内容、发布形式、发布平台等,无论是发通稿、发公告、带媒体行动或安排人员接受采访等,均由办公室统调布置、统一发布,保持“一个入口、一个出口”。二是“3级”审核出街。所有外发信息必须经“股室-分管副所长-所长”三级审核,必要时提请上级局和地方宣传部门同意。三是抓住黄金“1小时”。鉴于目前网络信息的裂变式传播,初步回应舆情的黄金4小时已经缩短至1小时。在舆情爆点即将被触发时,及时向受众发出“已介入调查”的简要信息,有利于降低舆情热度。在1小时内利用政务网络平台快速明确表达“市场监管部门已知晓并采取行动”,为处置争取主动和时间。四是后续发布注意“4个方面”。“已介入调查”的简要信息发布后,后续结论或判断发布一定要慎之又慎,必须在各方面事实经过、人员笔录、鉴定报告等互相印证、形成证据闭环后,才能出具初步结果,在对初步结果发布时简单扼要讲事实、讲措施、表态度、表预期,以书面形式正式发布。
二、重具体业务回应、轻食药安办统筹协调作用,建议以“兜底思维”兼顾市场监管部门履职风险和地方政府形象。在基层,各部门普遍对舆情有畏难心理,最好“别来沾边”,不要本部门回应。如果各部门都抱着这样的心态来应对舆情,结果会是 “一损俱损”,近几年全国已经有多个案例说明这种“各扫自家门前雪”的方式是下下之选,最终各涉及部门都要“挨板子”,也损坏了地方政府的形象。在日常工作中,涉及多部门职能的舆情很多,如私宰肉,涉及农业部门(屠宰)、市场监管部门(流通);学校配餐问题,涉及教育部门(行业主管)、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师生集体肠胃不适,涉及教育部门(行业主管)、卫健部门(传染病防治)、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如果不能形成处置、回应合力,则无法给受众一个清晰明确的交待,会使质疑更多、舆情发酵更甚。因此,基层市场监管部门要立足自身职能,一方面将分内事做好,积极履职,形成处置闭环,另一方面要加强纵横沟通,督促、协助地方政府和各部门妥善应对。一是在处置上发挥食药安办的引领、统调作用,指挥各部门及时介入处置,厘清问题根源以及对各环节、各领域产生的影响,消除危害;二是在信息发布上及时提请提级管理,各部门限时将处置结果上报宣传部门,由宣传部门统一回应;三是在长效机制上,依托食药安办建立协同机制,在舆情监测反馈、协作联动执法、对外发布口径等方面通力合作,为复杂舆情应对夯实基础。
此外,近年来频发的老旧电梯舆情,涉及住建部门(物业管理行业主管)、市场监管部门(电梯安全);景区门票价格舆情,涉及文广旅体部门(行业主管)、市场监管部门(价格),都应该抛弃以往观望、拖延的心理,以正向思维、兜底思维积极协调处置,达到各部门“一荣俱荣”的效果。
三、重法律法规条款,轻受众情绪安抚,建议在舆情回应时加入适当人文关怀市场监管部门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秉公执法是我们的职责所在。后疫情时代,全国上下拼经济、促消费、提信心,如何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也是我们市场监管部门的重要课题。上海市场监管局回应巴黎贝甜事件是一个很好的正面案例,既有执法原则又有扶持温度:“办案部门考虑了企业违法行为的持续时间、涉案金额等实际情况,依据《食品安全法》法定最低幅度给予从轻处罚。目前,案件尚在法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救济期间,企业可以通过法定程序提出异议,我们将积极妥善做好相关工作。”这种回应方式改变了以往“经核查,某企业违反了什么法律法规,市场监管部门予以什么处罚”的生硬模板,充分考虑了受众的情感、情绪,在法、理、情之间找到了较好的平衡点。建议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在处置舆情时学会“审时度势”,例如在处置师生集体肠胃不适事件中,不要一味强调“按法律法规处理”,一是尽量不要采取多人座谈的形式,与会人员情绪容易互相激发,现场也容易被录音、录像引发次生舆情,应依托学校工作人员,对家长、学生“一对一”、“点对点”安抚、沟通。二是尽量不要用微信、通知等书面形式与家长、学生沟通,尽量以口头疏导的方式诚恳表达。三是尽量不要对学生下达“禁止”、“杜绝”谈论相关事件的生硬指令,应多表达关怀、解决问题,让学生自发维护学校和政府。
随着信息传播形势的不断变化,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全体人员都要注意学习新的舆情应对知识技能,在实操中保持正向思维,规范操作处置程序,注意法、理、情的平衡,“没事不惹事,有事不怕事”,共同履好职、应对好外部质疑,树立市场监管部门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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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局大良市场监管所所长 李晓婷

审核 | 于成龙 张丽娟

编辑 | 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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