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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厘头?山东一女子以“性生活不和谐”起诉离婚,法院判决来了

 心灵牧场书馆 2023-06-15 发布于河南
无厘头?山东一女子以“性生活不和谐”起诉离婚,法院判决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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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 告子上》:“食色性也,性则色也,色则罪也,色乃生命大欲。”

性欲是人的正常生理需求,人对性都有最原始的欲望。对于正常夫妻来说,性更是夫妻生活是否幸福的重要指标,而且也是人类得以继续繁衍的必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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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当一方无法满足另一方的需求时,夫妻生活很难继续稳定的存续下去……

山东临沂一对夫妻,因为性生活不和而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最后的结果又是什么呢?

让我们一起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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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摘要】

小李如所有女孩一样,都希望能嫁给自己的白马王子,但是,却迟迟等不到。随着年纪越来越大,她的父母也越发着急起来,准备安排相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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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媒人说,这个小伙子年轻有为,而且为人正直,是个百里挑一的好人……”

听着父母的介绍,小李却露出了些许无奈。但是,她不得不去。

很快,到了相亲这天,小李在父母的要求下,精心收拾了一番。她被强迫着,不情愿的情绪越来越多,但是,当看到与自己相亲的人,脸上却浮现一丝红晕。

“你好,我是小王。”

小王长相帅气,而且彬彬有礼,很快俘获了小李的芳心。之后的相处中,两人感情突飞猛进,很快确定了关系,步入婚姻的殿堂。

然而,归于平淡的婚后生活,注定充满着柴米油盐的琐碎。

起初,小李与小王相敬如宾,日子还算过的下去。直到关于生孩子的问题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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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小李与小王,以及双方父母都盼望着能够子孙满堂,承欢膝下。但是,一次次的备孕,却都宣告结束。而这个问题,直接激化了双方的矛盾。

那天,在饭桌上,小王的父母提起此事:“这都备孕半年,却还没有动静,怎么回事?小李啊,是不是你身体不太好?”

小李看起来有些难言之隐:“我检查过了,没问题,医生让他也去检查。”

而在一旁的小王也非常的不自然,很恼怒的说:“我能有什么问题。”

可是,迫于父母的压力,小王还是选择去医院检查。当医生拿到检查单时,神情突然严肃起来,说:“根据单上的内容,判断是阳痿早泄的性功能障碍!”

一句话,彻底击溃了年轻的夫妻俩,小王更是不可置信:“怎么可能,我的身体一直很好,会不会是拿错报告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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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医生却给出了肯定的回复,同时也不忘安慰:“这个属于男性的常见疾病,只要积极地配合医生接受治疗,是有机会康复的……”

可是,小王却像泄了气的皮球般,直接冲出了医院。在之后的日子中,他一直讳疾忌医,甚至不愿意向家人过多地提及病情。

可是,夫妻生活是两个人事情,小王的消极,让小李痛苦不已。这种状况持续了一段时间之后,他们的夫妻生活也会遭受重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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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小李提出了离婚,可是小王却不同意协议离婚,无奈之下,小李只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法庭上,小王还是坚持自己的想法,“我这个又不是不治之症,还没听过谁为了这个离婚的。”

可是,法院最终还是支持了小李的离婚诉讼请求。

小王不服上诉,但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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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1.为何法院会判定小李与小王离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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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可由有关组织调解或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应进行调解,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调解无效的情形包括重婚、家庭暴力、赌博等恶习、分居满两年等。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应准予离婚。经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应准予离婚。

要知道在我国为了维护婚姻的稳定性,诉讼离婚的周期会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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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离婚诉讼必须要经过诉前调解,如果调解不成才会进入到诉讼程序,并且离婚诉讼一审判离的几率是很小的,很多的离婚诉讼案基本上都要持续到二审。

而我国离婚诉讼判离的依据:双方感情破裂。

在现实生活中,证明双方感情破裂是很困难的,因为只要一方坚持在法庭上陈述:“我是爱他/她的。”

法院大概率不会认定双方感情破裂。

所以大部分的诉讼离婚周期都不会太短。

2.在这个案件中,为何法院会判定小王与小李的感情破裂呢?

在本次案件中,法院在一审的判决中是直接判离的。法院的依据来自于最高人民1989年12月21日《最高法对婚姻感情破裂的若干意见》中的规定: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正常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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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显然,在本此离婚诉讼案件中,两方婚前没有建立起足够的感情基础,双方缺乏最基本的了解,而且小王患有在性行为生活的障碍。

这两点完全符合最高法对于婚姻破裂的界定。

最高法的这两点规定,可以看出最高法也十分认可婚姻中性生活对维持婚姻稳定和健康是十分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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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性生活不和谐,那夫妻双方的感情必然会造成极大的影响,就会导致双方情感破裂。

3.除了生理上的问题,其他原因又能否判定为夫妻关系破裂呢?

除此之外,最高法认为如果婚前没有建立最起码感情基础,那可以直接认定双方其实感情十分薄弱,难以继续维系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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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以上两点原因,小王和小李之间一是没有感情基础,二是没有健康的性生活。完全可以认为双方感情破裂。

这也是上诉法院维持原判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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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反思】

笔者认为婚姻不应该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情况之下草草决定的,更不能因为觉得自己到年纪应该结婚了,直接很潦草地选择步入婚姻的殿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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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婚姻要伴随着接下来的几十年,比父母呆在一起的时间还要长久很多。如果没有任何感情基础,根本不了解对方的时候,双方如何携手一起走过风雨。

如果小王和小李两个人在婚前有更多的时间了解对方,也许就不会以离婚而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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