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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借给他人造成事故,车主在车祸中是否有连带责任?

 伯言伯言伯言 2023-06-15 发布于湖北

前言

        朋友之间借车使用其实是经常的事情。如果朋友行驶过程中不小心造成了车祸事故,车主是否有连带责任为受伤的人赔偿呢?本文基于允许使用(permissive use)产生的连带责任或者替代责任(Vicarious Liability)进行简单的介绍。为了简化讨论范畴,本文不讨论雇主雇员产生的替代责任,也不讨论过失委托(negligent entrustment),而是朋友之间借用车辆的普通情况。

车主是否要负责?

        在Vehicle Code里的§17150和§17154清楚地写明,如果车祸中肇事者有过失责任,并且车主有同意肇事者使用车辆,肇事车的车主(借车者)是需要为受伤者的伤害负责任的。这里的“同意”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默认的。如果车辆是被偷走,或者抢走而产生的车祸,那当然不在“同意”的范畴内。同时,法规也阐明了他人使用车辆的目的,可以是为了车主的自己的商业目的,也可以是非商业目的。

车主需要负责多少?

        虽然车主是需要为借用车辆而负责的,但是法条也限制了车主需要赔偿金额的大小。在Vehicle Code §17151里面写明,在上述的车祸中,车主的责任限制于单人伤害$15,000,多人伤害$30,000,以及财产损失$5,000。也就是说,车主最多需要负责的赔偿是上述的金额。

如果肇事者和受害者和解是否能抵扣车主的责任?

        当肇事者(驾驶者)与受害者(原告)和解的话,车主的责任也会被完全免掉(discharged)。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和解的金额少于上面说的$15,000/$30,000的上限,车主的责任也会被免除。Burton v. Gardner motors, Inc. (1981) 117 Cal.App. 3d, 426. 如果受害者(原告)和车主和解了,肇事者(驾驶者)的责任会被免除吗?答案是不会的。Kemp v. Barnett (1976) 62 Cal.App. 3d, 245. 也就是说,比较常见的车主需要赔偿的情况,是肇事者(驾驶员)没有足够的钱来支付赔偿时,受害者(原告)是可以通过要求车主来赔偿相应缺失的部分,受限于最高$15,000/$30,000的要求。

结语

        虽然法条规定有限的赔偿责任在车主身上,但是触发车主赔偿的情况比较特殊。常见于肇事者(驾驶者)没有保险的情况,受害者(原告)可以会想通过车主来进行索赔,而不是向肇事者(驾驶者)索赔。需要提醒读者,车辆保险可能有包含对于临时借给第三方开车出事故的情况,也可能不包含这种把车借给第三方出事故的情况。读者需要咨询自己的保险公司了解情况,再决定借车是否可能有连带责任或者替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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