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老公也有同居男友 2012年11月底,重庆九龙城区的民警接到一起报案。有一个老汉在自己家的地里掘土时,发现了一具女尸。 这具女尸当时盖在一大块广告牌下面,他掀开广告牌后发现情况不对,就赶紧报警了。 民警赶到后,发现尸体的有些部位,已经呈现出白骨化了。 她的头部有明显的伤口,并非正常死亡的。 法医对尸体做了鉴定,确定她就是死于被钝器击打,死亡时间3周左右。 她的年龄不大,不超过33岁,身高1.55米。 尸体旁边还有一双高跟鞋,应该就是死者的,她穿的服装很时髦,还染着棕色的头发。 她怎么死在了野外呢? 这个地方是城乡结合部,附近居住的大部分都是外来务工人员。 民警打算走访调查,来确定死者身份。 通过两周的排查走访,他们并没有发现案发现场附近有相似的失踪人员。不过,他们等来了两个报案人。 先来的是一个说自己老婆失踪了两周的人,他说他老婆叫黎某,是1983年生人,住在杨家坪新生路16号。 他描述的妻子离开公司时的穿着,和死者身上发现的是相符的。 紧接着又来一个说自己女朋友失踪两周的人,他的女友也叫黎某。他也说自己的女友是1983年出生,住在杨家坪新生路16号。 怎么两个报案人,说的都是同一个地址呢? 同一个名字,同一个出生年月? 通过核实,民警确定这两个报案人,他们所说的失踪女子,都是同一个人。 也就是死者黎某。 为了进一步核实死者到底是不是黎某? 民警找到了她的父母,做了DNA鉴定,确定死者就是黎某。 现在可以确定黎某有一个丈夫,还有一个同居男友了。民警在死者包里,发现了一串钥匙,这一串钥匙正好能打开她和男友租住地方的门。 这里再次确定,她就是黎某本人。 现在她死了,她的丈夫和男友,谁有嫌疑呢? 死者的丈夫说,妻子黎某和他一起开了一家广告公司,平时他们都是在同一个公司上班,他是公司的老板,妻子是为公司推广业务的。 10月29号这一天,妻子离开公司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了。 也联系不上了。 这说明她就是10月29号被害的,民警也在黎某老公公司的电梯里,发现了她外出时的监控录像,就是她被杀时穿的那一身衣服。 追求者很多 她老公的嫌疑最先被排除了,10月29号那一天,她的老公没有作案时间,都有人证实的。 那就是她的同居男友了? 通过对她同居男友的调查,民警得知她的男友那一天出差了,几天后才回来的。 男友也没有作案时间。 这就奇怪了,到底是谁杀了她呢? 民警继续梳理她的社会关系,所有认识她的人,都说她酷爱跳舞,每天都会去。 她的男友说她,每天跳到深更半夜,才会回家的。 至于说黎某都是和谁跳舞? 他就不清楚了,因为他不喜欢去那种场合,乱糟糟的。 民警只能到舞厅里来走访调查了。 当他们走到一个舞厅时,就有一个舞厅的前台工作人员,她认出来了死者。她说死者天天都来她这里,最近半个月没有出现了。 她记得死者的名字叫李丽。 这说明黎某撒谎了,没有说自己的真实名字,她为何不用自己的真实名字和这些人交往呢? 李丽在舞厅里很受男性的欢迎,很多男性都喜欢选择和她跳舞,这些人也都知道她叫李丽,而不知道她真实的名字。 这里面到底暗藏着什么秘密? 由于黎某的男舞伴,实在是太多了,民警根本不知道从哪个人开始排查。 他们就向舞厅工作人员打听,10月29号时黎某是否来跳舞了? 舞厅工作人员说,那天的下午三点多,她来过。 不过,没有进门,她就被一个男人叫住了。 之后,两个人就离开了舞厅门口,也就是从那一天起,她再也没有见过黎某了。 这说明那个叫住她的男子,是有很大的嫌疑的。 他到底是谁呢? 就在民警进行下一步追踪时,有一个好心的居民,她捡到了一部红色手机,交给了民警,说是捡到手机有两个星期多了。 这部手机是死者的吗? 民警叫来了黎某的男友,他拨通了黎某的号码。 手机响了起来。 这部手机确实就是黎某的。 民警让好心的居民带着他们到捡手机的现场,他们发现这个地方距离发现尸体的位置,只有一百米左右。 不过,丢手机的地方,是有监控的。 他们调取了监控录像,发现是一个男子,在10月29号晚上十一点多,将手机丢在了这个地方。 这名男子是谁呢? ![]() 被追求者杀死 民警把男子的清晰录像找出来,不管是黎某的丈夫,还是她的男友。 都不认识这个男子。 民警又去找舞厅的工作人员,她说,就是这个男子叫走了黎某。 因为这个男子经常来他们舞厅跳舞,所以她是认识的。 民警查到该男子叫朱华平,重庆江津人,时年32岁。 他在附近的一家工地上班。 他被民警逮捕了,黎某确实是被他杀死的,但是,黎某对他说自己叫刁丽丽。 他只认识刁丽丽,直到民警让她辨认黎某的照片,他才知道被黎某骗了大半年了,现在才知道她的真名。 他说,他是2012年初和黎某认识的。 一开始黎某带着他跳舞,但是,不让他着黎某坐。 他问黎某为何不能挨着你坐? 黎某说你若是挨着我比较近,影响我的生意,别人就不和我跳舞了。 原来选择她跳舞,别人是要付钱的。 ![]() 朱华平想了想也对。 每当他看到黎某和别人贴着身子跳舞时,他就有一种莫名的醋意。 在和黎某相处的过程中,他渐渐的爱上了黎某。 他自认为黎某是可以被他追到手的,只要他舍得花钱。果不其然,当他给黎某花完一万元钱后,黎某答应和他恋爱了。 但是,也仅限于恋爱,若是想要有进一步的亲密动作,黎某是不允许的。 他就问黎某,你经常在舞厅里出入,也那么保守吗? 黎某说,难道我们在舞厅里跳舞的人,就是坏人吗? 他无法反驳。 他和黎某约会了半年,黎某会跟着他去各种场合,各个地方,各个角落。但是就是不同意和他发生亲密关系,对此他很郁闷。 案发那一天,他找到黎某,想要霸王硬上弓。 他在舞厅门口等着黎某,他要和黎某好好谈谈,说白了他想要娶黎某。 黎某根本看不上他。 他们谈到很晚,边走边谈,走着走着,就走到了命案发生的地方。那时候是晚上,四下无人,他就起了色心。 黎某一直拒绝他,两个人发生了撕扯。 他们打在了一起。 他摸到地上的一块石头,直接砸到了黎某的头上,将梨某砸死了。 之后,他拿走黎某的包,就跑了。 他边跑边扔黎某包里东西,身份证等重要证件,都被他藏起来了。 民警在他的家里,将黎某的身份证,银行卡等证件翻找出来了。 他说,他很后悔杀死了黎某,即便是黎某欺骗了他,假装和他恋爱,他也不应该杀死人的。 他就是觉得自己在黎某身上花了很多钱,没有达到目的,恼羞成怒的。 酿成了命案。 ![]() 黎某恐怕没想到自己对待感情不一,有丈夫还有一个同居男友的情况下,舞厅里的暧昧对象也是一大堆,又给朱华平追求她的机会,来了一个四角恋爱,结果酿成了命案。 这就是所谓的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吧? 再就是男子若是在恋爱中觉得被骗钱了,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举证要回属于自己的钱财,而不是选择杀人,杀人是要偿命的。 对不对? 所以,遇到这种事情,一定要理智,千万不要违法犯罪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