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有宝粉问 在武汉就业创业有补贴吗 当然有! 武汉有各类就业、创业补贴 还有技能培训补贴、社保补贴等等 快来看看具体内容吧 政策内容: 在武汉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一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分别给予企业和个人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申请时间: 中小微企业与被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后6个月内,向所在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支持标准: 1.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者,一次性给予5000元补贴; 2.初创组织吸纳就业补贴:每吸纳1名符合条件人员,给予1000元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 适用对象: 1.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我市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并担任法人。初创组织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不含创业者本人)及以上,申报补贴时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2.初创组织吸纳就业补贴:上述初创组织在登记注册1年内、招用人员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1个月以上。 点击下方名片,关注武汉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对话框回复【毕业生补贴】即可获取武汉市毕业生各类补贴申领指南(条件/材料/流程/补贴标准等)。 政策内容: 符合条件的人员在我市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合格的,根据培训的专业、培训时间及取得的相关证书(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补贴标准的80%给予补贴) ,可享受400元——4000元/人的技能培训补贴。 申报对象及条件:
申领方式: 培训结束后6个月内,采取个人缴费方式参训的,由本人向选择的培训定点机构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培训补贴申请;培训定点机构垫付培训费的,由培训定点机构向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培训补贴申请。 采取个人缴费方式参训的,培训补贴拨付至个人银行账户;培训定点机构垫付培训费的,培训补贴拨付至培训机构银行基本账户。 政策内容: 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学员在就业创业培训补贴审核通过后,按照武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0天X培训天数 (按文件规定相关专业的标准课时/8)给予生活费补助。对1天未达到8个课时的,按照8个课时1天折算生活费补助。 申领方式: 培训结束后6个月内,由培训定点机构向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培训期间生活费补助申请(可与培训补贴同时申报) 。 关注武汉本地宝,在聊天界面发送消息【免费培训】,获取武汉本地宝免费培训项目、报名咨询入口。 ) 政策内容: 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申报对象及条件: 具有我市户籍,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开办个体工商户或在用人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工作以及其他灵活就业,进行了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灵活就业登记,办理了《就业创业证》(含电子证),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 支持标准: 两项险种现行补贴标准合计为673.19元/月/人。月实际缴费低于以上标准的,按实际缴费补贴。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不享受养老保险补贴)、基本医疗保险(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不享受医疗保险补贴)只参加了一项的只补贴一项。 办理流程: 申请人可于每月或每季度通过线上(湖北政务服务网等)线下渠道,向户籍所在地社区(街道)申请,社区(街道)、区人社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初审复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送区财政部门拨付补贴资金。 温馨提示: 在【武汉本地宝】,对话框回复【社保补贴】,获取武汉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入口及申领指南。 支持标准:5000元/人 适用对象:在我市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且申请时处于正常营业状态的就业困难人员。 办理流程:申请人向《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地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后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送区财政部门拨付补贴资金。 受理/咨询部门:各区人社部门 支持标准:5000元/人 适用对象: 1、首次领取《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带动就业3人(含返乡创业者本人)及以上且申请时处于正常营业状态的返乡创业人员。 2、返乡创业人员,须取得武汉市任一区户籍后外出就业、创业、就学、服兵役等达6个月及以上,返回原武汉户籍所在区创业(原属武汉市中心城区及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户籍的人员,返回上述任一区创业的,视同返乡创业)。 支持标准:5000元/人 适用对象: 2020年1月1日起,农民工在我市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经营地址在乡或村且申请补贴时处于正常营业状态的,可按规定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5000元/人)。 支持标准:1200元/人 适用对象: SYB创业培训是针对有创业动机、有初步企业想法或具体可行项目或创办企业6个月内的劳动者组织开展培训。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在我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SYB创业培训合格的,可按规定享受SYB创业培训补贴 (1200元/人)。 支持标准:300元/人 适用对象: GYB创业培训是针对有创业动机、缺乏现实可行的企业想法的劳动者组织开展培训。符合条件的人员在我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GYB创业培训合格的,可按规定享受GYB创业培训补贴 (30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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