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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45岁女子被朋友强奸,丈夫提出离婚,女子为报复,下老鼠药将对方毒死

 刘海蓝 2023-06-19 发布于山东

女性被侵犯后该怎么做?沉默还是报警?每个人心里都有自己的答案,但这起案件却很特殊,因为受害者并未选择这两项中的任意一项,而是通过自己的方式进行报复,直接将对方杀害。

【****案件回顾****】
45岁的女子肖某出生于云南,是个农村妇女,和丈夫结婚多年,感情一直很稳定。丈夫在县里做活,和他一起的还有同村村民老杨,夫妻二人和老杨的关系也一直挺好,可谁都没料到,老杨居然会对肖某有非分之想。
这天,肖某正在院里洗衣服,老杨骑着摩托车赶过来,说她丈夫在县里出事了,要载着她赶紧去县里。肖某一听立即紧张起来,她也没去细想,直接上了车。
紧接着,老杨就将肖某带到离家10多公里的一座山上,强行与肖某发生了性关系。期间,肖某反抗挣扎,却没有丝毫作用。事后,肖某不知道如何面对丈夫,更不想再见到老杨,于是独自一人去外地打工。
冷不丁的人没了,丈夫百思不得其解,他给肖某打了多个电话,终于将她从外地喊了回来。肖某自知纸包不住火,于是将自己被老杨侵犯的事情告知丈夫,她知道丈夫会生气,可却没想到他会有这么大的反应。
丈夫是个十分传统的人,他万万接受不了自己的妻子被别人侵犯。于是,丈夫毅然决然地提出离婚,不管肖某如何挽留都没有作用。几十年的婚姻说散就散,从离婚的那刻起,肖某觉得自己什么都没有了,她除了心痛,还有对老杨无尽的恨意,她要报复,要让老杨付出惨痛的代价。
这天早晨7时许,肖某给老杨打电话,告诉他自己因强奸离婚,老杨便让她来找自己。之后,肖某去餐馆点了一份苦菜瘦肉炒饭,又到一边的超市买了银鹭花生牛奶和其它一些吃的。然后,她来到一处较偏僻的玉米地,将提前准备的耗子药往奶里倒了半瓶并摇了摇,又在炒饭里倒了半瓶,用地上的小木棍进行搅拌。
做完这些后,肖某打车找到老杨,并让他先找个地方把饭吃了,老杨以为肖某是对自己有意思,开心得不行,当即骑摩托车载着她来到附近一座铁路桥下的小山包上,当着肖某的面,吃起炒饭,喝起牛奶。
然而,老杨吃着吃着就从坐着的石头上滚下来,而且全身发抖,口吐沫子,肖某见他已经没有反抗的能力,于是从包里拿出跳刀,朝着老杨的头部、脖子连捅数刀,直到他不再动弹。
老杨死亡后,肖某把刀丢在一边,跑到路上,拨打110称自己杀了人,很快,公安人员来到现场将肖某带去派出所。根据肖某交代,老鼠药是四五年前买来毒老鼠的,一直放在家里,而跳刀是平常用来削水果。
经鉴定,老杨系毒鼠强中毒,合并左颈部锐器损伤左颈动脉断离,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案件判决****】
法院认为:
肖某无视国法,遇事不能采取正确方法处理,采用极端方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杀人罪,且造成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
肖某的犯罪行为给老杨家属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肖某作案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属自首,可依法从轻处罚。
法院判决:
根据本案具体情况,以及肖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自首情节、认罪、悔罪态度等,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肖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5万元。
【****写在最后****】
老杨怎么都不会想到,自己居然因强奸丢掉性命,而肖某的报复手段固然是解气,但也确实触犯了法律,她又下药,又持刀捅刺,作案手段残忍,但最后判了无期,这对肖某而言也算是一个比较好的消息,因为她可以通过减刑提前出来。
希望这起案件可以给大家敲响警钟,我们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权利,不要去做老杨这种背德违法的恶劣行径,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也要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

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云刑终4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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