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色字头上一把刀,在现代社会,即便九年义务教育普及各地,道德伦理也都发展完善,但还是有一些不法之徒,控制不住自己的欲望和邪念,经常搞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侵犯社会秩序和法律法规。 在2011年的广西省壮族自治区,发生了这样一件令人感到不耻的色情之事,一位女子在和自己的丈夫离婚之后,丝毫没有羞耻之心,和丈夫以及丈夫的朋友三人一起进行苟且之事,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这名女子姓陈,居住在广西省的某地。陈小姐有一个丈夫,名为廖某,夫妻俩没过多久就因为情感和现实等多种原因分手了。 ![]() 俗话说女人三十如狼、四十如虎,越伴随年龄的增长,对于那方面的需求和想法就越旺盛,陈小姐也是如此,每天休闲之余都会觉得自己内心的欲望之火在熊熊燃烧。 陈小姐在和丈夫廖某离婚之后,那方面的事情就再也没有得到过,毕竟离了婚的女生想要再次找寻自己的另一半,无论是年龄还是经历都是阻碍的原因。 不仅陈小姐是这样,离婚后的丈夫廖某也同样如此,廖某是一个欲望非常严重的男人,别人对他的评价就是一个用下半身代替上半身思考的人。 一次偶然的机会,两人再次因为男女之事走到了一起,带有偷情的快感,在重合的当天就激情四射,在房间肆意发挥。 一场云雨过后,两人互相依偎的躺在彼此的怀中,感受着久违的激情和温存。廖某在此时点燃了一支烟,在他现在看来,离了婚反而是一种好事。 ![]() 两人如今苟且在一起,没有夫妻的名义,廖某变得不在乎陈小姐的名誉和身体。廖某对陈小姐说:“想不想玩点花样的,再找一个人,来一场双宿双飞?” 这句话点燃了陈小姐心中的欲望,同意了廖某的想法。于是廖某找来了自己的发小严某,将三人约在同一个房间内。 严某面对曾经作为夫妻的两人对自己“坦诚相见”,一时间有些不知所措,这种事情对于任何一个有着正常伦理道德的人来说都很难放开。 廖某心里意会好朋友严某的想法,主动和陈小姐当着严某的面开始两人的表演。严某看着眼前鼻血喷张的场面,心中的理智和羞耻感再也抵挡不住情欲的诱惑,投身到两人的大战中。 像廖某这种欲望强烈的人来说,情欲的吸引力不亚于毒品的吸引力,体会到冲破道德和伦理的刺激之后,廖某一发不可收拾,经常举办这种淫乱的行为,就连他新谈的女友也没有放过,将其拉入进几人的淫乱活动中。 ![]() 不仅如此,廖某为了追求更刺激的事情,还将他们几人的“激情大战”用手机录制下来,编辑好视频之后发到一些群聊当中,供大家观赏。 也正是因为廖某的这一举动,引起了警方的注意。没多久,几人淫乱的行为就被当地警方收集好相关证据,以涉嫌聚众淫乱罪将廖某和他的好朋友严某逮捕归案。 【以案释法】性自由的红线:关于案件中廖某和严某纠集女性进行淫乱活动,法律如何对其定性?廖某纠集了自己的前妻陈小姐和自己的现任女朋友,和好朋友严某三人经常汇集在一起进行淫乱行为,这种多人聚众在一起进行淫乱的行为,不仅被我们社会上的风俗道德所摒弃,更是一种违法犯罪的行为。
![]() 其中,对于聚众淫乱罪中的首要分子或者是有多次参加聚众淫乱行为的成员人群,当地人民法院将会对其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聚众淫乱罪的主体要件来看,凡年满16周岁的自然人,同时具备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的都能够因其行为构成本罪,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 聚众淫乱罪所侵犯的客体,也就是刑法所保护的法益是公共秩序。什么是公共秩序?这在不同的专业及角度下有着不同的见解,而刑法中所规定的公共秩序则是在一个国家所规定的一定的社会结构中,形成了一个人们普遍遵循的秩序和行为。 本案中,廖某和严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聚众淫乱罪的犯罪要件,当地人民法院在对两人进行审理的时候,以两人涉嫌聚众淫乱罪,对两人判处6个月的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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