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湖南:长沙一女子载小孩被后车司机追尾,再次立案追究法律责任

 木槿夕先生 2023-06-19 发布于广东
文/江湖独白专栏
路怒症是一种心理疾病,明明是一个可以解决的小问题,却因为情绪问题将事情闹大,结果只能是害人害己。
湖南长沙的一位驾驶路亚的车主,遇到了速度不慢的摩托车主,当时摩托车上还载着一名小孩,这个场景换作是任何有理智的车主,都会选择避让一步。
要知道将两人撞倒在地上,后续如果有车辆不注意驶过,就会酿成一连串的悲剧。
可这位车主竟然对摩托车主进行二次撞击,导致摩托车上的两人失去平衡摔倒在地上。

(摩托车主曝光此事)
长沙一女子带孩子骑摩托车,被小车连撞两次撞翻在地:“曝光后他威胁我不要搞事了”
摩托车与小车之间的擦蹭,是道路行驶之中的一个问题,在此次事件曝光之后,从长沙的车主群一直到全国的车主群,都在讨论此事。
有人认为,是被撞女子车速较快,让后方的车主操作失控,导致意外的发生。
但是更多的车主认为,在女子停车之后,后方的车主连续冲撞,才会让女子在公路上被撞倒。
这是一起发生在正常通行的道路交通意外,现场的路边监控拍下了这一幕,能够看到车主二次对前方的摩托车进行冲撞,随后摩托车失去平衡,倒在小车边上。

(现场的监控画面)
被撞女子拿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面认定是小车追尾摩托车,小车负全部责任。
针对这起交通事故,交警处理时因无证据证明其有故意行为,于是认定为追尾事件后,定车主全责,保险公司赔付被撞女子4000元,可是女子对于这个结果并不满意。
被撞女子解释,“在正常行驶的过程中,听到有人鸣笛,考虑到车上有孩子,便想快速通过,在她减速礼让行人时被后车撞倒。”
女子被撞之后,伤情并不严重,可是小孩子的头盔被摩擦出痕迹,证实了当时的场景很危险,在查询行车记录仪之后,发现车主是故意的。
按照正常的逻辑,双方在发生碰撞时,追尾的车辆交通责任大,在判定两人责任时,还是要从路况和行车记录仪分辨。
目前的情况是,涉事车主已经被认定为全责,可是还没有向被撞女子道歉,还在女子报案狗,向她发布不友好信息,让事件进一步发酵。

(车主接受采访)
随后小车车主也出面接受采访。
涉事车主解释,“第一次碰到她了,但是并不严重,当时就是慌了,慌了后就带着点油,第二次就把她撞倒在地上。”
从车主的解释之中,并没有认为他的做法有问题,仅仅只是用“慌了”来辩解他的操作失控问题,在对事故原因进行解释之后,随后要求被撞女子道歉。
你没有听错,涉事车主在没有向被撞女子道歉的情况下,希望女子向其道歉,理由是私自曝光被撞视频,导致他受到网友的指责和追骂。
涉事车主用错误的方式试图将车祸的损失降到最低,在回顾这起交通事故后,明显能够看出他的逻辑有问题。
第一个是连续冲撞摩托车的行为,这不是简单的交通事故,在正常人的眼中,乱闯的摩托车虽然很麻烦,但是应该拍下来交由交通警察认定,而不是选择用冲撞来解决问题。
第二个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后,未及时和被撞女子沟通和道歉,反倒是选择不友好的语言进一步恶化形象,还提出让被撞女子为此道歉,可谓是大错特错。
涉事车主也给其他有情绪问题的驾驶员一个“反面教材”,如何正确控制自身的情绪?

(要求女子道歉)
被撞女子已向长沙警方重新报案,警方已经受理,对于涉事车主第二次打电话所说的话语,也在网络上进行流传,有兴趣的可以搜索一下。
那么到底涉事车主应当承担什么刑事责任?
被撞女子与目击者提到一个社会现象是,“全国发生了什么很多起骑车故意别摩托车撞摩托车的,比他这明显得多,但是最后还是判不了!”
很多人在看完曝光视频之后,有长期驾驶习惯的车主都能看出,第二次的加油冲撞是故意的,可是事实上认定为故意伤害罪还是达不到立案的标准,至少被撞女子和孩子没有轻伤,按照目前的证据来看,也认定不了车主有剥夺对方生命的主观意愿。

(聊天记录)
不过涉事车主的法律责任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可是由于存在冲撞他人的行为,在后续的调查之中,可以认定其为寻衅滋事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会构成寻衅滋事罪,要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寻衅滋事罪的适用范围很广泛,对于涉事车主因为受不了后方摩托车驾驶员超车,对其进行连续冲撞,导致被撞女子和11岁的孩童出现身体上的损伤,可以从这方面去追究其刑事责任。
另外保险赔付的4000元是涉事车主追尾的交通事故赔偿,对于后续可能造成的女子个孩子精神状态的赔偿,可以提起相应的民事索赔。
这是一个不错的普法案例,针对在驾驶过程中容易出现情绪失控的驾驶员,可以思考一下冲动后的代价。
并不是所有的司机都会有路怒症,只是路怒症出现之后,会让交通事故的发生率提高不少,很多人在冲动之后,都是害了整个家庭,可悲可叹。
个人能够给的建议就是,“在掌握方向盘时,多想想家里人,道路千万条,安全才是第一条,在发觉自身情绪出现失控时,最好是靠边停冷静一下,三思而后行。”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