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江西一女子与丈夫吵架,去KTV意外遇两男子侵犯,最终成一场悲剧

 木槿夕先生 2023-06-19 发布于广东

文/江湖独白专栏

案例:江西一女子与丈夫吵架,KTV买醉遇陌生男子侵犯,终成悲剧

夫妻之间在相处过程中总会遇到不如意的情况,可是在这个过程中,理解和包容是第一选择,大家都会尽可能地选择双方能够接受的观念进行沟通,切勿任性妄为,事后无法原谅自己。

(网络照片)

江西南昌,一女子金某与丈夫吵架后离开家中,想要借酒消愁,不料在凌晨时分遇到两名陌生男子,先后遭遇两人强行发生关系,酒醒之后悔不当初。

金某起初也不是一个人喝酒,她叫上了认识多年的男闺蜜李某,约他去KTV通宵喝酒,李某同意了金某的建议,可是李某的酒量一般,只能陪金某到半夜。

金某不愿意离开KTV,还在责怪丈夫的不体贴,得知李某不胜酒力,同意了让他先离开,她决定在KTV包厢之中喝通宵。

一个女子在KTV醉酒,很容易就会出现意外,可是金某在酒精的作用之下,自身的安全意识下降,李某劝说无果后,只能独自离开。

李某离开之后,金某觉得伤心,又继续喝酒,在频繁地倒酒之后,身体有了一点不舒服,感觉到尿急后起身离开包厢,到女厕所中解决。

途中遇到陌生男子小徐,小徐看到金某的姿色不错,走路有点摇晃,感觉到有机可乘,上前扶住金某,邀请她到包厢之中聚会,金某迷迷糊糊地跟随小徐到包厢之中。

小徐和大徐说明内心的想法之后,两人就对着金某灌酒,金某的意识越发地迷糊,徐某跟朋友说,“在门口碰到金某这美女,今晚可以一起喝酒。”

(网络照片)

两个男子就围着金某灌酒,直到金某失去了意识,小徐看出金某已经醉倒了,于是让大徐到KTV边上的酒店开好房间,大徐同样看中了醉醺醺的女子,先行离开包厢。

在大徐离开之后,小徐抱着金某离开,在电梯之中就对金某动手动脚,还准备在电梯之中与女子发生关系,不巧的是,在犯罪过程中被人碰见,只能迅速离开电梯。

在手机之中看到大徐发来的828房间,搂着金某就到房间之中,小徐为了先和金某发生关系,忽悠大徐去前台重新开房间。

金某和小徐进入房间后,在她不清醒的状态下,小徐强行与其发生关系,在大徐到达房间之后,又再次与金某发生关系。

金某对于这情况并不知情,直到酒劲过去,才缓缓醒来,看到两名男子正躺在她的一边,顿时被吓坏了。

金某清醒过来后,两男子并不担心,反倒是想继续和金某发生关系,金某担心出现更恶劣的情况,只能假装配合,随后大徐停止侵犯,轮到小徐时,金某拒绝。

在沟通的过程中,金某对自己的酒醉行为感到后悔,只能通过沟通让两人归还手机,眼见金某没有剧烈地反抗,小徐将手机归还给她。

趁着两人没注意,金某拿起手机联系到李某,将前因后果说清楚后,在男闺蜜的陪伴之下,金某到派出所报案。

(网络的照片)

可是金某害怕丈夫发现,提出撤案,可是金某害怕没有瞒过丈夫,丈夫发现到金某异常之后,追问之下得知妻子的遭遇,让她再次报案,追究两名男子的刑事责任。

在这起案例之中,金某的所作所为让人无法理解,和丈夫的一次吵架,叫来了男闺蜜通宵喝酒,因此也在KTV之中遭遇两名犯罪嫌疑人,无法怨天尤人。

那么两名男子的行为构成什么法律责任?

在两名男子与金某发生关系时,金某是在醉酒的状态,明显已经构成了QJ罪,属于违背女性意愿,采用其他手段侵犯受害者。

在警方立案之后,从KTV和酒店的走廊监控取证,都可以看出金某在进入房间时意识不清楚,三人并不相识,金某清醒过后不久,选择报警取证,事实依据清楚,两名男子随后被刑事拘留。

两名男子的情节属于法律规定之中的加重情节,根据《刑法》第23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徐某两人涉及到的是“LJ”,应当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裁决书)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发现大徐此前已经有案底,刑满4年之后再次犯罪,依法应当加重处罚。

最终,小徐和大徐构成QJ罪,前者被判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后者被判12年6个月。

一次冲动,就让两名犯罪嫌疑人付出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这起案件提醒我们,在公共场合要注意自己的行为,别试图以身试法,否则承担的法律责任很严重。

另外,金某原本是可以避免此次悲剧的发生,在男闺蜜李某喝醉时,两人一同离开,再由男闺蜜送回家,就不会遇到徐某两人。

悲剧都在不断以各种方式重演,警示有喝酒习惯的女性朋友,即便是心情不好,也要选择安全的地方喝酒,避免有心之人的算计,学会保护自己很重要。

你认为金某经历了此事后,是否会收敛自己的脾气?

案例来自于裁判文书网,徐某1和徐某2QJ罪刑事一审判决书,希望大家小心谨慎。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