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云南一女子与教练有不正当关系,丈夫跑到驾校殴打对方,一场悲剧

 木槿夕先生 2023-06-19 发布于广东
文/江湖独白专栏
在现实生活中,伴侣出轨是引发悲剧的重要原因,在情绪失控之下,受害者有可能做出伤害他人的行为。
事出有因,有人能够理解背叛的感觉,有人却因此背负法律责任,到底应该如何解决才是?
案例:妻子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丈夫跑到驾校殴打对方,法院判了

(起诉书)
在12309中国检察网公布了一件具有争议性的案件,云南省昭通市大关县人民检察院起诉男子涉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正在进行下一步的案情侦办之中。
可是在了解案情之后,很多人为男子喊冤,请求能够缓刑。
40岁的吴某发现妻子肖某与驾校教练杨某有不正当关系,随后对其进行报复,吴某原本是受害者,可是因为一时的愤怒,将面临法律责任。
在起诉中指出,吴某得知情况后,到驾校之中找杨某算账,在楼梯之间,他拿起一把洋铲击打杨某甲,致杨某甲头部受伤。
不仅如此,杨某甲往楼下跑时摔倒,吴某某追上后用断裂的洋铲把把(木棒)打杨某甲腿部,随后被妻子肖某某拦下。
在道德层面上说,吴某和肖某某是合法夫妻,在发现妻子有越轨行为后,一时控制不住持械向杨某甲攻击,有明显的伤人意图,可是从法律层面来看,吴某的行为确实违法了。

(网络照片)
在起诉书中指出,经过专业的鉴定,杨某甲头部损伤程度为轻微伤;脊柱部位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从这个伤势来看,要不是有妻子肖某某的阻止,吴某某在盛怒之下就会将杨某甲打残,可见他的情绪愤怒。
为什么该起诉书会引发争议?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吴某某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云南法院依法对其进行起诉,可是在杨某和肖某的过错之下,更多人理解吴某某殴打杨某的动机,其本质上是对婚姻不忠的愤怒。
该起诉书引发的争议,更多是对杨某和肖某的谴责,希望能够对吴某从轻处罚。

(网络照片)
必须清楚一点,殴打他人是不对的,可是吴某某并不是常规的随意殴打他人,是出于对两人不正当关系的愤怒所致,深挖之下,让人看到了受欺骗的无奈。
《民法典中》规定了过错方导致两人离婚应当赔偿责任,可是对出轨的一方并未追究任何的法律责任,这是对忠诚婚姻一方的伤害。
在看到这个案例之后,结合生活中离婚案例的频发,吴某某显然是弱势的一方,可是他做了三件事减轻处罚。
  1. 吴某在案发之后认罪认罚,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
  2. 吴某还主动到派出所供述犯罪事实,《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
  3. 吴某积极赔偿受害者的损失,取得对方的谅解,可以从宽处理。
结合以上吴某某的做法,检察院根据相关法律,提出判决吴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提起公诉。

(网络照片)
这是一起妻子出轨行为引发的悲剧,可以看到检察院在起诉时,充分考虑到这一点,为他争取到一年六个月的缓刑。
解释一下缓刑的说法,全称暂缓量刑,一种法律刑罚和改过制度,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按照检察院的建议,吴某某的判决为十个月,缓刑时间为18个月,尽可能地保护吴某不执行实刑。
在肖某某和杨某某发生关系后,他们两个人的行为已经让吴某遭受到人身伤害,请求能够通过多起案件的整理,对两名人员进行处罚。
婚内出轨的问题层出不穷,相关部门要采取方式解决实际上的问题,否则婚姻的合法性会遭到一定的打击,到时候就悔之晚矣。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