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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江西南昌,男子和妻子去吃烧烤,趁着买烟嫖娼,事后被拘留罚款

 木槿夕先生 2023-06-19 发布于广东
江西南昌,男子和妻子一同去吃烧烤,中途发现身上没烟了,向妻子提出要出去买烟,妻子同意了,没想到碰到了路边的站街女,让他蠢蠢欲动,陪同女子进入房间之中,不料碰到警方查房,现场被抓捕,办案人员电话联系女方,丈夫涉嫌嫖娼卖淫已被捕。

孙先生和妻子的婚后生活不错,两人养育了一个孩子,由于长辈能够帮忙照顾,于是两人会将孩子送到长辈家中,尽可能地享受两人世界。



案发当天,孩子写完作业休息了,孙先生和妻子有点肚子饿,于是提出到烧烤店中吃夜宵。

女方同意这个建议,换了自身衣服下楼,孙先生随手拿起一旁的烟就出门,到店之后,由于烧烤店的生意不错,孙先生就一直抽烟。

很快,孙先生带来的烟抽完了,转头向妻子示意,要出去街边买一包烟,妻子没有多想,让他尽快回来,别等下烧烤冷了不好吃了。

孙先生连连答应,于是到周边的商家中买烟,路上碰到一位妖娆的站街女,对他抛媚眼,孙先生看了看时间,想着还有机会就上前搭讪。

女子也是熟练,一看孙先生就是好色,和他一顿讲了后,孙先生搂着女子进入了一旁的房间之中,精虫上脑的他就看到了美女,丝毫没有想到妻子还在等他回来。

正当两人准备在床上翻滚时,孙先生听到了敲门声,要求他们开门,看样子是来查房的,孙先生避无可避,只能慌忙穿好衣服,等待办案人员的审问。

进入房间之后,办案人员看到孙先生的狼狈模样,床上还有衣衫不整的女子,顿时心领神会,将两人带回派出所审问。

审问过程中,孙先生承认了嫖娼的违法事实,而女子也承认向孙先生提供特殊服务,按照规定,办案人员通过孙先生的电话联系到妻子,告知丈夫的下落。

然而,妻子还以为丈夫出了什么问题,为什么买烟去了那么久,可是她没想到,丈夫去嫖娼了,就短短的买烟时间?

妻子顾不得多想,赶到派出所,看到不争气的丈夫,交了罚款后转身离开,没有理会孙先生的其他要求。



1.妻子是不知情的,办案人员是否有规定要通知家属?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根据相关的规定,构成拘留和罚款的治安处罚,都是需要通知到家属的,而家属得知信息后,要缴纳相应的罚款,这是她的知情权,也是对她的一种保护。

并且,如果家属不知情的话,那么很容易要充误会,只是妻子没有想到,关系还不错的丈夫竟然会选择买烟的时候,与他人发生关系,简直可恶。

2.孙先生和站街女属于卖淫嫖娼,属于治安管理案件,应承担法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本案中,孙先生是趁着买烟的空隙,向站街女提出服务要求,并且还支付了相应的费用,两人达成一致,才会进入同一间房间,被办案人员当场抓住,可认定为卖淫嫖娼,承担拘留和罚款。

另外,站街女的处罚是分情况的,如果在一开始并没有发生类似的案件,处罚和男方一致,反之则是,女子曾经违法被抓了,那么孙先生的损失会降低不少,也不用担惊受怕。

3.妻子如果不接受对方,可以向其起诉要求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结合本案的细节,孙先生是陪同妻子出来吃夜宵,瞒着女方进行嫖娼的违法行为,属于破坏婚姻关系的一种方式,如果女方不谅解,是可以要求离婚的。

这件事也告诫我们,控制好自身的欲望,能够避免很多违法情况,如果一味追求刺激,那么必然会面临法律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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