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法乎上,得其中;取法乎中,得其下。 每次看到这句话,在反思我的学习之路是否正确之余,心里总有一个想表达的小冲动。 那就是,学习这个行为,怎么就像“九斤老太太——一代不如一代”啦? ![]() 书法中的天花板就是魏晋,自“晋人尚韵”之后,唐人尚法、宋人尚意、明清尚态,各个时期的书法人,只能旁逸斜出,另辟蹊径,找到一个让书法存在的合理性。 ![]() 有大佬说“今人尚式”,实在是没办法了,做做形式,“形而上”嘛。 ![]()
书法的发展,是不是在玩“滑滑梯”?从晋到今,出溜一下,一溜到底。 后人咋玩呢? 在“取法乎上,得其中;取法乎中,得其下”理论支撑下,书法的发展,就像孙悟空的金箍棒“小小小”,最后搁到耳朵眼里了。 在颜真卿的手里,曾经“大”过一次,苏轼手里也貌似“大”了一次,赵孟頫也算一次。 后来呢? 没有后来。 看起来:答案很明确,前途很无望。 实际上:字,还是一天天在写;书法,火得很嘞。 我很懵圈,求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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