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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检验实验室测定结果表述4

 c857084163 2023-06-20 发布于浙江

【2】农药残留试验准则 测定结果表述 

农 药 残 留 试 验 准 则 (草 案)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二OOO年五月) 农药登记、制定农产品中农药最高残留限量(MRL) 标准以及制定“农药合理使用准则”等有关规定均以充分的残留资料为科学依据。规范化的残留试验是取得完整、可靠的残留评价资料的保证。为确保残留试验设计科学、合理,数据完整、可靠,特制定本准则。农药残留试验包括田间试验(或模拟试验) 和农药残留量检测两部分。 一、农药残留田间试验 (一) 试验设计原则和要求 科学的田间试验设计是提供足够数量和具有充分代表性残留检测样本的基础。田间试验设计包括农药在植物体 (农作物)内和环境(土壤、水) 中消解规律、各施药因子与最终残留量水平相关性试验。它是根据某种农药产品防治某种农作物病、虫、草害的施药需要,再按残留试验原则和要求而设计的试验,而防治对象存在与否,并不影响试验方案的实施。 1、供试农药 对每种农药剂型(产品) 都要做残留试验。试验前应了解该农药产品的有关资料,如有效成分、剂型、含量、理化性质、毒性,并记录农药产品标签中农药通用名称 (中、英文)、商品名称(中、英文) 、适用作物、防治对象、作用特点、施药量(或浓度) 、施药次数、施药方法、施药适期、注意事项以及生产厂家( 公司) 、产品批号等,必要时还应对农药产品实际有效成分含量进行检测。 2、供试作物 原则上应在每种作物上都做残留试验,由于作物种类繁多,若对每种作物都做残留试验,则工作量太大,而且也没必要。因此,一种剂型用于多种作物的农药产品,可在每类作物中选择 1—2 种作物进行试验。试验前应了解该作物的品种名称、生育期和栽培、管理等有关情况,作物分类如下: 稻类:水稻、旱稻等; 麦类:小麦、大麦、燕麦等; 杂谷类:玉米、高梁、谷子等; 薯类:甘薯、木薯等; 叶菜类:白菜、甘蓝、小油菜(青菜) 、菠菜、芹菜、韭菜等; 果菜类:黄瓜、西红柿、茄子、青椒等; 豆菜类:扁豆、豇豆、豌豆、蚕豆、荷兰豆等; 块茎菜类:马铃薯(土豆)、莴苣、芥菜等; 块根类菜:萝卜、胡萝卜、山药等; 瓜菜类:冬瓜、南瓜(倭瓜)、节瓜、丝瓜、西葫芦等; 鳞茎类菜:大葱、洋葱、蒜、百合等; 梨果类水果:苹果、梨、桃等; 柑桔类水果:桔子、柚子、柑子、橙子、柠檬等; 瓜类水果:西瓜、甜瓜、黄金瓜、白兰瓜、哈蜜瓜等; 小粒水果类:李子、樱桃、杏、枣、杨梅等; 坚果类:核桃、胡桃、板栗、棒子等;其它各为一类,如棉花、大豆、花生、油菜、芝麻、向日葵、甜菜、甘蔗、亚麻、烟草、茶叶、香蕉、菠萝、芒果、木瓜、荔枝、龙眼、枇杷、葡萄、草莓、猕猴桃、柿子、可可、咖啡、啤酒花、蘑菇、芦荀、花椰菜(菜花)、牧草等。中草药:可参照以上作物视情况而定。 3、试验点应在地理位置、气候条件、栽培方式、土壤类型等差异较大的代表性作物产区选择两个以上试验点,试验前应对试验点的土壤类型、前茬作物、农药使用历史、气候等情况做好调查和记载,应选择作物长势均匀,地势平整的地块。试验点前茬在试验进行中均不得施与供试农药类型相同的农药。 4、试验小区为提供足够数量的残留检测样本,应设足够大的试验小区,以保证能多次重复采样获得有代表性的样本。小区面积可根据作物不同而有所不同,如水稻不得小于 30平方米,蔬菜不得小于15平方米,果树不得少于2 株,每个处理设3 个以上重复小区,小区之间设保护行或田梗,还必须设对照小区。 5、施药量或施药浓度 一种农药产品经两年两点药效试验后,将提出防治某种作物病、虫、草害的有效施药量 (或浓度),即推荐剂量。残留试验应设两个以上施药量( 或浓度) ,原则上在不产生药害的前提下,以药效试验的推荐剂量的高剂量作为残留试验的低剂量 (浓度)以其1.5倍或2倍的剂量作为残留试验的高剂量(浓度) 。如某农药防治某种害虫的推荐施药量为270—360克(有效成分)/ 公顷,则残留试验的施药量应为360克(有效成分)/公顷和540克( 有效成分)/公顷或720克(有效成分)/ 公顷。再如某农药防治某病害的推荐施药浓度为120—240毫克/ 升,则残留试验的施药浓度应为240毫克/升和360毫克/升或480 毫克/升。施药量(或施药浓度) 应以农药有效成分计。对水稻、小麦、蔬菜等作物的施药量以“克 /公顷”表示,对果树、茶树等的施药量以“毫克/ 升”浓度表示。 6、施药次数原则上以推荐的防治次数和增加1~2 次的次数作为残留试验的施药次数,一般要求设两种以上施药次数。有的土壤处理剂、种子处理剂 (拌种剂) 、除草剂或植物生长调节剂等,每季作物只施一次药,残留试验的施药次数可不增加。一般施药时间和施药间隔根据实际防治需要确定,有时也可人为设定。 7、间隔期(最后一次施药距采样的间隔天数) 间隔期是与残留量相关性最显著的因素,也是制定安全间隔期的重要依据,因此,间隔期的确定必须科学、合理。由于农作物品种繁多,病、虫、草害发生和防治时期差异甚大,应根据农作物病、虫、草害防治的实际情况和农产品采收适期确定间隔期。有的农产品需在鲜嫩时采摘,则间隔期应相应的短些,如黄瓜、西红柿、茶叶等,间隔期应在 1,2,3,5,7 天内;有的农作物如水稻、棉花、柑桔等,间隔期可适当长些,一般设 7,14,21,30天,每个残留试验应设2个以上间隔期。 8、施药方法和器具原则上残留试验的施药方法和器具采用常规施药方法、器具。试验前应对施药器具彻底清洗,施药时均匀一致并严格控制施药量 (浓度)。 (二) 消解动态试验为研究农药在农作物、土壤、田水中残留量变化规律而设计的试验,是评价农药在农作物和环境中稳定性和持久性的重要指标。以农药残留量消解一半时所需的时间,即“半衰期”表示,可用图示法求半衰期,即以农药本体及其代谢物、降解物残留量总和为纵坐标,以时间 (天) 为横坐标绘制消解曲线图求得。有些农药在农作物、环境中的残留量 (浓度)随施药后的时间(天) 变化以近似负指数函数递减的规律变化,可用一级反应动力学方程公式计算: C=Coe-KT 式中: C──时间T时的农药残留量(mg/kg) Co──施药后原始沉积量(mg/kg) K──消解系数 T──施药后时间(天) 通常以残留试验的高剂量(或浓度)作为消解动态试验的施药量 (浓度) 。可采用一次施药多次采样,或多次施药一次采样的方法进行试验,施药后分别于当天, 1、3、7、14、21、30、45、60 天采样。有的农药消解快,采样间隔时间应以小时计。原则上采样次数不少于 5次,最后一次的样本中残留量以消解率大于90% 为宜。如果第一次采样残留量很低(<1毫克/千克) 时,可加大施药量,以免因原始沉积量低,残留量偏差大,数据不规律而影响消解规律的评价。颗粒剂、拌种剂 (包衣剂)、芽前土壤处理剂等,植株消解试验可在植株长到 10cm左右时开始按不同的间隔时间采样,以研究其消解趋势( 可不计算半衰期,或以释放高峰作为原始沉积量计算半衰期) 。旱田作物应做植株(茎杆或籽粒) 、土壤中消解动态试验。水田作物还需做农药在田水中消解动态试验。 (三) 施药因素与最终残留量水平相关性试验为评价各种施药因素与收获的农产品以及土壤中的残留量相关性而设计的试验。首先按田间试验设计原则和基本要求选好试验点,确定小区面积、施药量 (或浓度) 、施药次数、间隔期等,然后按试验点地形顺序排列小区并绘制试验小区平面图,再按计划施药、采样,以获得田间试验样本 (包括农作物可食部位和可作饲料部位样本以及土壤样本) 。样本包括:籽粒(种皮和可食的未成熟的籽粒)、茎杆、果实 (果皮、果壳)、土壤等。 

    (四) 采样科学、规范化的采样是获得有代表性样本的关键,样本代表性将直接影响检测结果的规律性,采样方法和采样量是影响试验结果误差的重要因素之一。 1 、采样方法:根据试验目的和样本种类实际情况确定采样方法,通常有随机法、对角线法、五点法、“ Z”形法、“S ”形法、棋盘式法、交叉法等。应避免采有病、过小或未成熟的样本。采果树样本时,需在植株各部位 (上、下、内、外、向阳和背阴面) 采样。采土壤样本时,一定要保持每次采样操作规范及深度一致,一般要求采 0—15cm(耕作层)土样。应同时采空白样本。 2、采样量:由于农作物种类差异大,采样量应有差别。 2.1 粮食作物:一般每个试验小区采5—10个点,每个点采0.1 平方米面积的植株(离地面约10厘米) ,然后将茎杆和籽粒分开,大粒谷物采2公斤,小粒谷物采1 公斤。 2.2 蔬菜:采大个(棵)菜不少于2公斤,不少于5个(棵);小个( 棵)菜不少于1 公斤;块根、块茎、鳞茎类蔬菜、甜菜等地上和地下部位分别采样。 2.3 水果:采大粒水果不少于2公斤,不少于5个,小粒水果采 1-2公斤。 2.4 种籽类:采0.5-1公斤( 如棉籽、大豆、花生、油菜籽、向日葵籽、芝麻等)。 2.5 其它:如茶叶、烟草等采0.5-1公斤。 2.6 土壤样本:一般每个试验小区采5-10个点,混匀后取约1 公斤。 2.7 水样:多点取约5000毫升,经混匀过滤后取1000-2000毫升。 3. 样本缩分由于初样本往往量较大,需要将初样本用四方法缩分成实际需要的待测样本,通常将样本粉碎、过 40目筛(筛孔宽度0.40mm)或匀浆,最后取约250—500克样本待测。 4. 样本包装和储运采集的样本应该用特制的惰性包装袋(盒)装好,写好标签( 包括内外各一个)和编号(伴随样本各个阶段,直至报告结果) 。样本(冷冻条件下)及有关样本资料( 样本名称、采样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 应尽快运送到实验室(一般在24-36小时以内) ,并不得使样本变质、受损、污染或使残留量和水分损失。运到实验室的样本应在 1—5℃温度(最佳为3—5℃)下贮存并应尽快检测(几天之内) ,如需贮存较长时间,则样本必须在-20 ℃条件下贮存,解冻后应立即测定,有些农药在贮存时可能会发生降解,需要在相同条件下做添加回收率试验进行验证。取冷冻样本进行检测时,应不使水和冰晶与样本分离,必要时应重新匀浆。检测后的样本需保存一段时间,以供复检。 

二、检测 

    (一) 检测方法 可根据FAO/WHO 或其他国家推荐的方法选择,也可根据自己实验室条件,针对样本种类和待测的有效成分 (包括有毒代谢物和降解物) 确定相应的提取、净化方法和仪器检测条件,建立标准操作程序 (步骤) 。而确立的检测方法是否符合要求、可行,主要用方法的灵敏度、准确度和精确度来衡量,通常灵敏度以方法的最低检出浓度来表示;准确度以方法添加回收率表示;精确度以相对标准偏差表示。 

    1. 最低检出浓度 也叫最低检出限,表示用添加法能可靠地实际检测出待测农药的最低含量 (以mg/kg表示),最低检出浓度必须低于或等于MRL 值。以色谱法为例,最低检出浓度与最小检出量、样本溶液定容体积、样本溶液进样体积、称样重量相关,

      以下式表示:最低检出浓度(mg/kg)= 最小检出量(ng)×样本溶液定容体积(ml) 样本溶液进样体积(ul)×称样重量(g) .

      根据检测目的衡量检测方法最低检出浓度是否符合要求,若为了与规定的最高残留限量 (MRL值) 比较,以判断被检样本残留量是否超标时,一般要求最低检出浓度低于 MRL值一个数量级(10倍)即可。若规定的MRL值很低(小于或等于 0.05mg/kg)时,则最低检出浓度小于或等于MRL 值即符合要求,最低检出浓度与规定的MRL值的关系见下表:最低检出浓度(mg/kg) 0.001 0.005 0.01 0.02 0.02 0.04 0.1 0.1 0.2 0.5 1.0 MRL值 (mg/kg) 0.001 0.01 0.02 0.05 0.1 0.2 0.5 1 2 5 10 2. 

      回收率 用添加法测定回收率,原则上添加浓度应以接近待测样本的农药含量为宜。但由于待测样本中的农药残留量是未知的,因此,一般以该样本的最高残留限量 (MRL值)和方法最低检出浓度作为必选的浓度,再选一个MRL 值与最低检出浓度之间的浓度作为添加浓度,即添加回收率试验必须选 3个添加浓度。若没有MRL 值参照时,以最低检出浓度和高于最低检出浓度10 倍的浓度做添加回收率,每一个浓度进行3 次以上的重复试验。添加回收率结果应以接近100% 为最佳,但由于杂质干扰,操作误差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实际结果会有很大偏差,添加回收率 70-110%,平均回收率>80% 为满意结果。不同添加浓度要求回收率如下:添加浓度(mg/kg) 回收率(%) >0.1 80-110 0.01-0.1 70-110 0.001-0.01 60-120 <0.001 50-120 3. 

     相对标准偏差(RSD) 是标准偏差在平均测定值中所占的百分率,也叫变异系数。在进行添加回收率实验时,对同一浓度的回收率试验必须进行至少三次重复。平行实验结果偏差与添加浓度相关,添加浓度愈低,允许偏差愈大,不同添加浓度回收率实验所要求的相对标准偏差如下:添加浓度(mg/kg) 相对标准偏差(RSD)(%) 1-10 10-25 0.1-1 25-50 0.01-0.1 50-100 相对标准偏差计算公式如下: ∑(检测值—平均检测值) 

    2 相对标准偏差(RSD)= 检测次数—1(n-1) ×100% 平 均 检 测 值( x ) 4.标准曲线制作以待测农药的绝对量(ng)为横坐标,测定值(如峰高或峰面积) 为纵坐标制作标准曲线,确定线性范围,根据标准曲线方程计算相关系数。 

     (二)确证实验报告检测结果之前有时需进行确证实验,以免做出错误结论。对待测农药进行定性定量确证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1)改变测定条件或方法(如色谱法改用光谱法) (2)改变检测器; (3)改变色谱柱; (4)薄层析法; (5)衍生化法; (6)气-质或液- 质联用技术; (7)生化测定技术(酶抑制法、酶联免疫法) 等,可根据检测目的和待测农药种类以及实验室的仪器条件和技术专长等选择有效的确证方法。

三、结果计算和表述

    根据采用的检测方法进行结果计算和数据统计,色谱法最常用的计算方法为外标法和内标法。残留量应为农药本体及其有毒代谢物,降解物的总和,以毫克 /千克(mg/kg) 表示。当检测值低于最低检出浓度时,应写“未检出”,并注明最低检出浓度,而不能写“ 0 ”。检测值有效数位应与最低检出浓度有效数位一致,应真实记载实际检测结果,分别列出各重复试验检测值和平均值,而不能用回收率校正。 

四、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内容必须完整,数据真实,结论准确,依据充分,文字简练, A4纸,仿宋体小四号字打印,试验报告包括以下几部分。 (一)田间试验包括供试农药( 中、英文通用名,中、英文商品名,剂型,含量,提供的厂家或公司等 );供试作物名称,试验时间、地点,试验设计( 施药量或浓度、施药次数、间隔期、小区面积、重复、施药方法、施药和采样时间、采样方法、样本包装及储运等 )、试验点背景资料等。 (二)检测方法 1. 方法原理,操作步骤,检测条件等。 2. 方法灵敏度、准确度、精确度、线性范围。 3. 确证实验方法。 (三)试验结果与讨论 1. 消解动态试验结果及半衰期。 2. 施药因素与最终残留水平相关性试验结果。 附标准曲线图、原始色谱图( 空白、标准样、添加回收试验样本和实测样本图) 、消解曲线图等复印件。 (四) 结论 1. 待测农药在作物、土壤、田水中消解速率评价。 2. 各种施药因子与残留量相关性分析。 3. 非正常检测结果分析。 4. 根据MRL值和试验结果提出合理使用准则建议。 (五) 主持人签字(中级以上技术职务) 注明完成时间 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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