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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毛泽东:公安部队数量不宜太大,但质量必须精干,罗瑞卿奉命组建公安部队的前前后后(二)

 哈哈狮的信箱 2023-06-21 发布于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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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罗瑞卿奉命组建公安部队

《1950年,毛泽东:公安部队数量不宜太大,但质量必须精干,罗瑞卿奉命组建公安部队的前前后后》(一)

北平由于是和平解放,又是国民党反动派统治华北的中心,敌伪人员基本没动。由华北战场退下来的一大批游勇散兵和从敌军中逃散的人员,分散隐在城内和近效。围城时,市里还有部分宪兵特务,潜伏于城外,伺机进行反革命破坏活动。
为了保障党中央和北平的安全,由罗瑞卿提出方案,于同年8月31日由中央军委发布命令,成立了中国人民公安中央纵队。中央纵队隶属于公安部建制领导,下辖两个师零一个团。吴烈为纵队司令员兼第一师师长,邹衍为纵队政治委员兼第一师政治委员;刘辉山为第二师师长,张廷桢为第二师政治委员。
毛主席对这支刚刚成立的部队非常关心,于同年10月20日亲自为公安中央纵队第二师创办的《士兵报》题写了报名。与此同时,在较大的城市以及解放较晚的边沿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也相继建立了公安武装。
1949年11月8日,公安中央纵队在北京西苑举行成立大会,罗瑞卿陪同朱德总司令检阅了部队。朱总司令讲了话。这一天,正式宣告了中国人民公安部队的诞生。朱总司令在讲话中说:“今天,我来参加公安中央纵队成立大会,非常高兴。中央迁移进住北京,有了你们这支政治上可靠,军事技术过硬,熟悉警卫业务的公安部队,北京的社会治安定会日趋好转,中央领导同志和中央机关的安全就更加有了保障。
你们的工作任务由乡村转移到了城市,乡村和城市的情况就不同了,希望你们尽快熟悉北京地区的情况,适应城市警卫工作的要求,保证中央领导同志和中央机关的安全,这是公安中央纵队目前的首要任务。”在朱总司令讲话之后,罗瑞卿也讲了话
他说,人民公安部队中央纵队负有两个巨大的任务:一是警卫人民的首都北京;一是作为全国公安部队的模范。他说,全国人民公开的敌人虽然被人民解放军打倒了,但残余的敌人决不就此甘心,他们时时刻刻企图夺回人民的胜利果实,所以全国如果没有一支强大的公安部队,肃清土匪特务,镇压内外敌人的一切破坏和捣乱,人民的胜利是没有保障的,人民的建设事业更是谈不上的。因此人民解放军的任务是光荣的,人民公安部队的任务也是光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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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支部队在成立前后的那段难忘的日子里,在罗瑞卿同志的直接领导和指挥下,出色地完成了保卫党中央,保卫首都,保卫政治协商会议和开国大典的光荣任务,受到党中央、中央军委的好评。
整顿各级人民公安武装,成立公安部队领导机构
1949年10月15日至11月1日,在罗瑞卿的主持下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会议期间,朱德总司令到会作指示,他说:“将来内部军队就是公安部队”,“等剿匪和土改工作差不多了,解放军就变成国防军了。一切任务无论城市和乡村,我们不另设军队,也不设宪兵,也不设警备队,只设一种军队,叫公安部队,归你们带领训练”,“用这种部队来使四万万七千五百万人民安居乐业。
使敌人不敢破坏,帝国主义不敢侵犯我们。”会议期间,周恩来总理也作了重要指示,周总理说:“共同纲领大家都是同意了的,维护地方治安,防止敌特活动,保卫边防,都是你们的责任。国防军只是训练提高,将来地方部队还要转给你们,全国数目不会少于百万上下,但干部要由你们培训。
在这次会议上,罗瑞卿根据党中央、中央军委的指示精神,亲自主持制定了《整顿各级人民公安武装方案》。会后,罗瑞卿同志亲自领导了这次整编工作。到了1950年5月,全国各地公安武装完成了统一整编为中国人民公安部队的工作。整编后,全国共有一个公安中央纵队,以及若干个公安师、公安总队、纠察队、警卫团、省公安团和公安大队、公安中队、公安队:总人数二十余万人。这次整编使各地公安武装在编制、指挥领导上基本实现了一致。
1950年3月,毛泽东主席在中央政治会议上提出:“公安部队数量不宜太大,但质量必须精干。”
1950年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还根据解放后的国内外的基本形势,决定人民解放军实行整编,将陆军统编为国防军和公安部队。1950年5月“日至31日,在北京召开全军参谋会议,贯彻落实政治局上述决定。经研究确定,在解放军由五百四十万人精简到四百万人的同时,建设一支占全国军队数量百分之四点五的公安部队,以担负维护国内治安,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任务。
22日,罗瑞卿在会上作了关于建设公安部队的报告。在报告中,罗瑞卿传达了毛泽东主席关于公安部队要精干,刘少奇同志关于公安部队要有百分之八十的共产党员的指示。罗瑞卿在报告中说:“现在各地的公安部队很弱或者还没有,所以还需要解放军来进行剿匪及执行各种特殊警备任务。一俟将来土匪消灭,土地改革完成之后,各种特殊警备任务,小股或潜伏匪特的歼灭以及对可能发生的反革命的叛乱的镇压等,都可由公安部队来负责;如果那时帝国主义又不来找麻烦的话,解放军便可以专心训练,进行国防建设了。
会议期间,罗瑞卿提出了《建设人民公安部队方案和几个要点》,对全国公安部队的编制、领导机构的设置、领导指挥关系和军事、政治、后勤工作做了总体上的阐述。
该方案提出,全国编制若干个公安师,作为正规的公安部队;中央、各大行政区(华北除外)、铁道部分别成立公安部队指挥机构,定名为“中国人民公安部队中央指挥部”以及“中国人民公安部队X X区指挥部”、“中国人民公安部队铁道指挥部”。公安部队中央指挥部受党中央、中央军委统率,各大行政区指挥部受中央指挥部和所在大军区首长双重领导,铁道指挥部受中央指挥部和铁道部首长双重领导。地方性公安部队由地方公安部门领导、指挥使用,物资供应由地方政府负责;但管理训练、政治工作则由中央指挥部、大军区指挥部和省军区负责。
5月31日周恩来总理批准了这一方案。同日,聂荣臻代总长在军委参谋会议总结报告中宣布:军委成立公安司令部,统一指挥全国公安部队。
未完待续。

作      者:孙国,中国作家协会会员

编      辑:复转君

图片素材:来源于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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