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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票夹功能上线! 最近,很多朴税的小伙伴发现【个税App】上新增了【发票管理】模块,包括【扫码开票】【发票抬头】【我的票夹】三项功能。 更详细的介绍可参见税务局官方视频: 2. 个人票夹基本功能和操作流程 3. 扫码开票超全教程 个人代开发票要交哪些税 自然人代开发票优惠政策 一、个人代开金额500元以下 财税2016年36号文规定,个人发生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二、个人代开金额500元以上 前面提到,个人适用小规模纳税人的优惠政策,但是在实务中代开会发现,超过起征点500元就要按照1%纳税了,这是为什么呢? 主要是因为政策规定的“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的免征增值税”这一政策,针对的是按期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而个人代开发票这种行为,属于按次纳税,所以就不能享受。 三、其他特殊情形 1)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2)自然人自产自销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自然人代开发票7大风险 风险一:没有真实业务对应 有没有真实业务作为基础是判断是否属于虚开发票最重要的标准,因此,具备真实的业务基础上自然人代开发票的基础。一旦没有真实业务,其他关于代开发票的风险也是无稽之谈。 风险二:找人代开 有些时候,由于种种原因,找人代开发票,尽管对方也是自然人,但却不是业务主体,而此种行为也属于虚开发票,并且双方都属于虚开发票。 风险三:随意选择代开地点 一般来说,自然人代开发票有一定的“属地管理”性质,也就是说要么在自然人户籍地,常住地,要么在货物销售地、劳务发生地、服务提供地、工程施工地。除此之外,如果随意找地方代开,则很有可能导致该发票无效。 风险四:代开税目混乱 业务真实,但是发票上的税目出现问题,要么自然人真大不懂,要么就是刻意改变收入性质。比如将“劳务报酬”变更为“经营所得”等,此类现象有偷逃税款的嫌疑。 风险五:未及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自然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申请代开发票的,在代开发票环节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而是由接受发票的企业代扣代缴。 一般来说,代开发票单位(包括税务机关和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开发票的单位)在发票备注栏内会统一注明“个人所得税由支付人依法扣缴”;但保险起见,建议企业在接受个人代开发票的同时,取得相应的“完税证明”,以判断是否需要为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风险六:大量取得“税收洼地”和部分园区代开的发票 早在此前重点稽查项目中,就有包括对“税收洼地”的调查,若企业存在大量来自“税收洼地”和优惠园区的代开发票,很有可能存在购买发票的嫌疑。随着金税四期的建设推进,这类行为将无所遁形。 风险七:四流不一致 “四流”包括:合同流、资金流、发票流、业务流。 经济交易过程中,朴税提醒您,如果不能保证货物流(劳务流)、资金流、票流的相互统一,则可能涉嫌虚开发票,若被税务部门认定为虚开发票,则不能进行进项抵扣,也不能进行所得税税前扣除,否则不仅需要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还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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