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伏羲草图——传说时代的历史人物

 老玉米棒 2023-06-24 发布于广东

中国的历史,在有信史可考之前,是一个伟大而又漫长的传说时代。在那段闪耀着灵性之光的远古岁月里,歌谣此起彼伏,先民们载歌载舞,一个个神乎其神的人物依次闪亮登场——夸父追过太阳,精卫填过大海,女娲用美丽的五色石补天——当然,还有一个与女娲息息相关的传说人物。

他就是伏羲。

显然,他是和精卫、夸父等同属于传说时代的人物。而这个传说时代,也就是有史可考之前的三皇五帝时期。在三皇五帝当中,曾有不少历史学家对人物座次的排序有过争论,但有一点却是亘古不变的,那就是伏羲作为三皇五帝的首位人物的显赫位置,一直岿然不动。

事实上,伏羲甫一诞生,他的身上就弥散着一股浓重的神秘气息。相传,有一天,有一个名叫华胥氏的美丽女子,去雷泽郊游,在游玩途中发现了一个大大的脚印。出于一个正常人的好奇心,她将自己的双脚踏在大脚印上,立即就有一种浑身被蛇缠绕的感觉,于是她就有了身孕——这个已经匪夷所思的传说里更加匪夷所思的是,这一次,她在经历了长达12年的怀孕之后,终于生下了一个人首蛇身的孩子——他就是伏羲。至于他的整个一生,在有着“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之称的《史记》里是如此记载的:

太皞疱牺氏,风姓,代燧人氏继天而王。母曰华胥,履大人迹于雷泽,而生疱牺于成纪。蛇身人首,有圣德。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旁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始画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造书契以代结绳之政,于是始制嫁娶,以俪皮为礼,结网罟以教佃渔,故曰宓牺氏,养牺牲以庖厨,故曰庖牺。有龙瑞,以龙记官,号曰龙师。作三十五弦之瑟。

如此一个人物,究竟是传说,还是一个历史人物,一直以来成为人们的疑惑之一。尽管这种疑惑就像一棵在心底里生根发芽的树,愈长愈盛,但并没有改变后来者对他的尊敬与仰慕——渐渐地,伏羲在人们心中更加饱满的形象形成了。他的大体样子,正如西晋史学家皇甫谧在《帝王世纪》所载,“蛇身人首,有圣德。燧人氏后,庖牺氏代之,继天而王,首德于木,百王为先。”而更为直观的形象则是远古时代一个优秀的部落首领,并最终成为中华民族敬仰的人文始祖。

就伏羲而言,更为重要的一个事实是,他已不单单是一个具体的部落首领,而代表着整整一个时代——一个以伏羲为部落首领、在中国历史上相对稳定的时代。这个时代,其实也包括伏羲之后陆续出现的一统天下的其他一些部落联盟,他们分别是女娲氏、大庭氏、柏皇氏、中央氏、栗陆氏、骊连氏、赫胥氏、尊卢氏、祝融氏、混沌氏、昊英氏、有巢氏、朱襄氏、葛天氏、阴康氏、无怀氏,但他们都承袭了伏羲的名号。这一个时代——我们暂且命名为伏羲时代的时间,可能持续了1200年左右。正是在如此漫长的年代里,他们带领着自己的子民,在东起陇山、西至鸟鼠山、南至仇池、北至崆峒一带,以甘肃天水为中心的辽阔范围内开始了远古的集体生活。随后,向东、向西、向北、向南不断迁徙,在不断迁徙的过程中又融合其他民族,直到后来,其势力相继发展到黄河中下游以及淮河平原、四川盆地、华东地区和云贵高原。至今,在这些地域所见到的零零星星的祭祀伏羲的庙宇,恰好是这一迁徙过程的证明。当然,也正是这个原因,才使得在陕西、河南、山西、山东、河北、湖北、四川等地也能见到祭祀伏羲的庙宇。

伏羲部落的这个发展过程,与著名历史学家顾颉刚先生在《中国史学入门》里关于黄河流域氏族部落的迁徙规律出现了高度的契合:黄河中下游一带地方,土质好、雨量好、气候好,所有的古老氏族部落就从西边沿着黄河向东部发展,到了山西、河南、河北、山东这些地区。

曾经,我一直深度怀疑伏羲究竟在历史上是否出现过。后来的事实不断地改变我的看法。这些年,当我一次次在天水大地漫游时才发现,在这片古老的土地上,至今还有一个很小且命名为风家湾的村庄,这又与“伏羲,风姓”的史料记载多么吻合——除此之外,在天水的秦安、甘谷、麦积等地,至今存在的伏家湾、伏家河、伏家峡、伏家洼、风家台、风都庙等等这些以伏字、风字打头的沟、梁、塬、壑,总是让人加深着这样一种理解:这是一片伏羲曾经真实生活过的大地。更何况,伏羲是所有传说人物唯一一个被描写得有鼻子有眼的人物,他的家史、他的婚姻、他的生活成长经历,似乎都能从一册册青史黄卷里找到可信的证据。至此,伏羲完成了他从神话传说到历史人物的演化过程,并一跃而成为历史上最早的帝王。

所以说,远古时代的伏羲,是传说时代的一个历史人物。

奔流新闻特约撰稿人 叶梓

作者简介

叶梓,原名王玉国,甘肃天水人。中国作协会员。文学创作一级。出版有散文集《陇味儿》《天水八拍》《石湖记》10余部。近年来致力于南宋诗人范成大的研究。现居苏州。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