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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册第六课:登记主体类别划分

 文山书院 2023-06-24 发布于湖南

      你知道的登记主体有哪些?去哪里办?来了解一下

      一、按照登记部门划分:

      ①机关法人、事业法人,由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登记,如XX部、XX局、XX街道办事处、XX中心等。

      ②社团法人,由民政局登记,如XX协会、XX商会、XX俱乐部、XX研究院、XX基金会等。

      ③市场主体,由市场监管登记机关登记,如有限公司、分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如XX有限公司、XX股份有限公司、XX加工厂、XX经营部、XX中心、XX合伙企业、XX合作社等。

      ④特殊法人,由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如幼儿园由教育局登记、寺院由宗教局登记、律师事务所由司法部登记、会计事务所由财政部门登记等。

      二、主要讲一下由市场监管登记机关登记的市场主体类别划分:

      (一)内资个体及企业:(一般情况下,除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关为市级市场监管登记部门,其他登记机关均为县区级市场监管登记部门)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1-50个内陆自然人或内资企业,根据股东的不同类别也不同。如XX有限公司、XX有限责任公司。

      ①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股东为一个自然人(内陆)。

      ②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股东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内陆),且股东全部为自然人。

      ③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股东为一个内资企业。

      ④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股东为机关法人或事业法人。

      ⑤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两个以上,且至少有一个内资企业,可全部为内资企业,也可为内资企业和自然人(内陆)混合。

       2、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为2-100个自然人(内陆)或企业,具体划分与有限公司相同。

       3、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为一个内陆自然人。如XX加工厂、XX服务部等。

       4、合伙企业:投资人为2-50个内陆自然人或内资企业。

       ①有限合伙企业:投资人中至少有一个普通合伙人,且还应有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如XX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②普通合伙企业:投资人均为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XX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③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以专门知识和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这些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如XX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

       5、农民专业合作社:发起人为5个以上的内陆自然人或内资企业,且农民占比不低于80%。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如XX专业合作社、XX农民专业合作社。

       6、农民专业合作联合社:投资人为3个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如XX专业合作社联合社、XX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7、非公司企业法人:分为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制和联营等,为历史时期的经济产物,现已陆续改制为有限公司。如XX设计院、XX工程处等。

       8、分支机构:以上1-7均可设立分支机构,分为分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社、营业单位等。如XX分公司、XX经营部、XX分社等。

       9、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一个内陆自然人或一个内陆家庭。如XX经营部、XX服务部、XX餐馆、XX饭店等。

      (二)外资个体及企业:股东分为港澳台和外国自然人或企业

       具体划分可参考“内资个体及企业”,登记机关为市级市场监管登记部门或有外资登记权限的县区级市场监管登记部门

       是不是字有点多,来简单看个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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