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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偷瓜时摔倒,民警判瓜农赔偿300块,瓜农:再也不敢拦小偷了

 小天使_ag 2023-06-24 发布于湖南

小偷“偷瓜”明知违法,却依旧张狂,甚至放言“想拿就拿”。

瓜农及时制止造成小偷摔倒,谁知警察竟判定“赔偿偷瓜者300元医药费”,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案情回顾】

都说日子糟心,有时候真是喝口凉水都塞牙,这不,河南的老庞两口子最近就遇到一件糟心事情,真是让老庞脸上长包,口里生疮。

事情还要从老庞承包了200亩瓜田开始说起。

因为老庞两口子家中有三个儿子,眼看儿子们都到了娶媳妇儿的年纪,迫于经济的压力,老庞经常进城打工赚钱,留下妻子独自在家务农。

因为妻子的身体不好,老庞进城打工也是断断续续,毕竟哪家工程队都不愿意要一个三天两头请假的工人。

于是老庞就与妻子商量,想承包村里那片200亩没人经营的田地,再加上当地特殊的天气和地质,用来种西瓜完全没有问题。

就这样,两口子起早贪黑,照顾地里的瓜秧。眼看就到了西瓜成熟收获的季节,老两口并没有想象中的喜悦,甚至还犯了难。

原来是村里的人看着老庞承包了这么大的土地,还种上了西瓜。又恰逢天气炎热,村民在经过老庞的瓜田的时候,直接带着家人摘好几个抱回家中。

即使老庞装上摄像头,村民们也是肆无忌惮。有时候老庞媳妇看不过去,就找那些人理论。

没想到“偷瓜者”还言辞凿凿,“就拿了几个瓜,至于嘛,又不值几个钱!”

这让老庞两口子觉得十分心酸。这一天,老庞终于忍不住了,顶着大热的天气去瓜地里看看到底是谁这么“没出息”又来偷瓜!

说来也巧,正遇到邻村的大妈带着女儿,骑着电动车“又”来偷瓜了。

老庞当时气就不打一处来,要知道,老庞已经在监控中看见这母女两人不止一次“偷瓜”了!

老庞赶紧跑上前来理论,没想到母女两人却抱起麻袋里的五六个西瓜就往车上放,边放还边说“别理他”“赶紧走”。

这母女俩本身体型就算是“健硕”,再加上百十斤的西瓜,电动车并不“抗造”,老庞紧跑了两步就追上了。

就在老庞抓住车把理论的时候,其女不小心从车上摔下来,造成膝盖的擦伤。

更令人没想到的是这位母亲却说“你等着,我警察局里有人,一定要让你赔到底!”

原本老庞以为这就是句“玩笑”,她们就是想把瓜免费拿走。却没想到警察真的来了,而且真的判定让老庞“赔偿”300元医药费。

老庞有苦说不出,只能请求媒体的帮忙。最终“偷瓜者”在警察的调解下,返还300元医药费,同时被判处拘留三天,涉事警察也遭到停职处分!

【核心问题】

偷瓜者的行为是否已经构成犯罪? 老庞又是否需要赔偿给“偷瓜者”相关医药费?

【以案释法】

首先来看一下,偷瓜者的行为是否已经造成犯罪?

本案中,“偷瓜者”是有着明确的“偷盗”意识的,就是抱着不付钱,却要得到“某样”东西的行为以及心理。

这就意味着,“偷瓜者”是抱有强烈的目的性,且其母女两人并未丧失思考能力。

而“偷瓜者”盗窃的物品不足1000元,未构成盗窃罪,只能按照治安案件来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偷瓜者”含有盗窃行为,并且损坏了属于他人的私有财产。

又因为数额较小,财产损失并未达到1000元以上,不属于涉及较大财产金额。根据条例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民法典》第1165条也规定了,“偷瓜者”因个人行为造成了他人权益受到损害,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偷瓜者”母女两人已经严重存在行为过失,要为自己所做事情的后果承担80%的责任。

后因民警的协调劝解,双方达成谅解。因此,当地警局对“偷瓜者”也下达了“拘留三天”的处分!

其次,老庞又是否需要赔偿给“偷瓜者”相关医药费?

老庞是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不受到损害,本来是理所应当的。

但他应该及时报警,而不是应该强制“滞留”偷瓜者母女俩,甚至发生言语及行为冲突,造成其女从电动车上摔下来,造成部分“摔伤”。

因此,老庞只能赔偿“偷瓜者”母女的损失。

结语

老庞本来应该是受害者的身份,却因为自己的“过激”行为转变成“施害者”。此案件再次告诉我们,遇见事情一定不要冲动,要相信警察和法律会给我们一个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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