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导读 近日,《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锚定建设农业强省目标扎实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即省委1号文件)发布。 2023年省委1号文件提出 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 严格开展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 深入推行“田长制” 编制实施耕地保护专项规划 保障乡村振兴合理用地需求 …… 现将与自然资源管理相关内容摘录如下 (如有疏漏,欢迎大家留言补充) 稳定发展粮食生产 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实施新一轮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健全农民种粮挣钱得利、地方抓粮担责尽义机制,巩固提升传统双季稻产区产能,加大对产粮大县支持力度,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7135万亩以上,粮食产量600亿斤以上。 按规定严格开展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 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控 深入推行“田长制”,加快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田长和网格田长体系,带图斑位置实现全省耕地保护目标全覆盖。 编制实施耕地保护专项规划。 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加强新增耕地全过程管理,实行部门联合开展补充耕地验收评定和“市县审核、省级复核、社会监督”机制,确保补充的耕地数量相等、质量相当、产能不降。 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明确利用优先序,强化动态监测,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专项治理。 完成恢复耕地56万亩目标任务,巩固抛荒耕地治理成果。 扎实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 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落实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重力争提高到60%以上的要求,重点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 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示范园建设。 鼓励脱贫地区有条件的农户发展庭院经济。 深入开展“线上+线下”多种形式消费帮扶。 继续做好原深度贫困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工作。 做好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移交后续管理工作。 开展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专项行动和搬迁群众就业帮扶专项行动,持续推进水库移民避险搬迁专项行动。 大力发展县域经济 加快县域园区发展,支持国家级高新区、经开区托管联办县域产业园区。 建立园区低效用地盘活清退机制。 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扎实搞好确权,稳步推进赋权,有序实现活权。 继续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 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 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健全农村宅基地日常审批监管体制机制。 加强农村宅基地信息化管理。 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 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实现与国有土地同权同责同价。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益阳市现代农业综合改革。 加强村庄规划建设 建立政府组织领导、村民发挥主体作用、专业人员开展技术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实现村庄规划管理依据全覆盖。 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因地制宜界定乡村建设规划范围。 推进长株潭农业农村一体化发展,开展未来乡村全过程规划实施工作。 防止大拆大建、盲目建牌楼亭廊“堆盆景”,严禁违背农民意愿撤并村庄、搞大社区。 保障乡村振兴合理用地需求 省级每年安排至少10%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乡村产业等乡村建设用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计划由省级按规定统一确认配置。 充分发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对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的作用,腾挪空间用于支持乡村建设发展。 大力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发展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规范和引导设施农业合理选址、节约用地。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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