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 语 ✦ 代理记账是指将本企业的会计核算、记账、报税等一系列的工作全部委托给专业记账公司完成,本企业只设立出纳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业务和财产保管等工作。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尤其是刚刚申请注册成立的初创企业,如果自己做账和纳税申报,通常需要聘请专业的会计,成本非常高。相比之下,会计代理公司的优势在于其专业能力,服务项目的连续性更稳定,只需按时支付费用,非常方便。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企业发生了补缴税款、滞纳金等事件时,代理记账公司要承担责任吗?今天来通过一个案例一起来分析。 ✦ 案例回顾 ✦ ✦ 案例评析 ✦ 本案中,A财务咨询公司并不是在B塑料制品厂成立时就为其提供代理记账服务,而是中途接收。而B塑料制品厂则要求A财务咨询公司按照与原先相同的方式申报纳税,这也是为什么A财务咨询公司没有去申报地税税款,因为在它之前的公司,就没有去申报过地税的税款,这也是B塑料制品厂逃避缴纳税款的手段。 由此可见,A财务咨询公司是在B塑料制品厂的授意下,没有按照规定申报缴纳地税的税款,这个主要责任是在B塑料制品厂。 同时,法院裁判观点中也说到了,作为专业机构,A财务咨询公司本应该对这类违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劝阻B塑料制品厂,所以也需要承担一定责任,最终判决时,承担了8400元违约损失。 那么,对于税务代理人,是否需要在类似案件中承担赔偿责任,可以从下面5个方面来考虑: 1.税务代理人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2.违法行为是否是委托人授意的; 3.税务代理人主观上是故意的,还是过失; 4.税务代理人对委托人的违法行为是否提出纠正意见; 5.税务代理人在发生违法行为后,有没有采取补救措施。 ✦ 知识延伸 ✦ 代理记账公司都需要经过国家会计相关法规定才可以成立,代理记账单位是由财政局审核颁发有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会计师事务所除外),各区县财政局每年也会对其资质进行年度审核,以确保代理记账机构合法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未设置会计机构或配备会计人员的单位,应当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 ✦ 结 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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