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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云南”建设 | 省级有关部门话担当(六)

 安然anrang 2023-06-26 发布于云南

要 闻 快 递

编者按

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是全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一个具体举措。要使“清廉云南”建设迭代升级注入新活力、积蓄新动能、释放新效应,需要凝聚每个人、每个部门、每个地区的智慧和力量,推动“清廉云南”建设成为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实践载体、上升成为全省管党治党的重要抓手。

继“清廉云南”建设“一把手”说、“清廉云南”建设行动省级各牵头单位的表态打算后,“清风云南”微信公众号继续推出省级有关部门依据职能职责话担当、谈举措,主动配合牵头单位推动“清廉云南”建设往深里走、向实里做的具体实践。

坚持“三个强化”提升十大行动落地实效

着力构建省属企业山清水秀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

云南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

黄小荣

“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是省委深化“清廉云南”建设的部署要求,体现了省委、省纪委监委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恶的鲜明导向和坚定决心,为国资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工作遵循和重要抓手。省国资委党委将紧密结合自身实际一抓到底,着力构建省属企业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的发展环境。一是强化项目推动。自觉找准工作定位,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把十大行动融入“清廉国企巩固年”建设,作为省国资委和各省属企业党委书记“领办项目”、领导班子成员“攻关项目”、业务部门“创新项目”压责推动。二是强化综合施治。坚持把十大行动与各级指出问题的有效整改结合起来,与深化境外企业专项综合治理、经营投资损失调查处理等专项整治的成果巩固结合起来,与深化“阳光工程”建设,推行黑名单制度结合起来,精准把脉、系统谋划、综合施策、一体推进,确保走深走实。三是强化管长管远。把建章立制管长远贯穿十大行动全过程,融入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切实在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监督、筑牢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等方面,形成一批管用的制度机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基础不断夯紧夯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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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云南省国资委

编辑 / 段梦龄  李羽佳

审核 / 云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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