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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家快递丢了,会将涉事小孩的视频发上网吗?

 听松2018 2023-06-27 发布于广东

近期偶尔见有邻居在群里吐槽,

明明快递员发来图片信息,

说是快递已经送到住户门口了,

自己回家却是看不到总也找不到,

常常有问是不是谁拿错了快递?

[本文配图均选自南方日报李放影集,谨致谢意]

上周,又有一户中间楼层的业主,在群里追问邻居是否有谁拿错了快递,说是他家有两份快递又找不见了?

后来群里未见有反馈信息,中间楼层的业主当天晚上还挨家挨户地上门,逐一敲门问询,仍然是无果。

[本文首发于20230627《南方周末》]

过后两天,中间楼层的业主在邻里微信群里重复发送有两段视频。

视频里面,清晰可见有一位身穿XX小学校服的小孩子,进了电梯以后,逐个楼层按键停顿,逐层开门出去查看(住户门口是否有快递件);当TA上到中间楼层时,小孩子开门查看返回电梯后,手上就多了两个快递小盒;随后小孩子将快递小盒娴熟地装进背式大书包里面,接着就按键乘坐电梯直接回到了高层住家。

这个涉事小孩的视频一出,邻里微信群里立马就炸开来了,原来最近小区里的高层楼房接二连三发生的快递失踪现象,问题不是谁拿错了,而是有人在偷拿啊。

左邻右里们众说纷纭,很快就此议论开来。

——有惊讶说这个小孩子一看就不是第一次偷了的,

——有愤怒说这种偷窃行为有点过分要报警的,

——也有包容说不要跟小孩子太计较跟家长沟通批评教育一下的,

——还有疑惑说小区监控室这样轻易就将视频传出来(由受害业主)发上网会闹大事的……

慢慢地旁观了倾听了,内心是,既为那个小孩子的劣行感到悲伤,也为小区好邻居的清醒感到欣慰。

因为,邻里微信群里上传发送有涉事小孩的两段视频过后,随即就有邻居在群里发言提醒,一定要跟小区物管监控室那边说,决不允许轻易就把监控视频传出去。有业主还言传身教地讲述说,自己是开办幼儿园的,如果家长要调取日常监控视频,规范要求是必须有第三方的派出所警察在场。

也有邻居在群里建议提醒,物管公司与丢失快递的业主,完全可以采取邀请涉事小孩子的家长到物管监控室去共同查看视频,大家沟通解决问题,完全不必将涉事小孩的视频发上网,也完全忘了还要保护小孩子的自尊心等等。

当时在群里,就有多个业主发言表态,自己保证不会外传涉事小孩子的视频,要给机会小孩子改正的。

涉事小孩子偷拿邻居快递的行为,无疑涉事小孩子及其家长都是应受谴责应该教育。

但小孩子偷拿快递是一回事,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又是一回事,一码归一码,两者不可混淆。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1991年颁布实施的,至今已经三十年有多。可有点遗憾的是,类似上述自家的快递丢了,一番寻根问底过后,动辄就将涉事小孩子的视频传出来发上网的“示众”思维和“示众”现象,时下环顾左右仍然并不鲜见。

这种“示众”的思维方式与行动方法,一方面有违《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处理涉及未成年人事项,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之条款精神;另一方面也极易挫伤小孩子的自尊心,让涉事小孩子从此戴上了一顶帽子,往往还会产生有破罐破摔的心理伤痕与坠落行为。

尤其是在当下的智能网络年代,碰到类似自家快递丢了的问题,当事者与管理方在调取使用涉事小孩子视频内容时,万万不可忘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信息处理者通过网络处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和必要的原则。处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应当征得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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