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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深夜捕捞田螺,被刑拘

 江海博览 2023-06-30 发布于浙江

说起田螺,相信大家并不会陌生,夏季的时候,在不少地区“炒田螺”可谓是夜宵摊上的抢手货,不少人都会点上一盘打打牙祭。可你知道吗,自己饲养或是去集市购买都没有问题,若是自己去河边捕捞就要注意了,可能一不小心就会因此获刑了。

凌晨0点,在北京市通州区运潮减河的河边,一名男子熄着车灯停在岸边,似乎在等着什么,此时看到民警的到来,男子顿时吓得什么都交代了。男子姓于,原来于某是来河边捕捞田螺的,经过他一晚上的功夫,此时在岸边已经堆放了满满十袋田螺,在旁边民警还看到了他打捞田螺准备好的皮划艇。就在于某落网的同时,民警在河边还发现了穿着潜水服正在打捞田螺的杨某。

当晚,民警在现场将非法捕捞的于某、杨某两人带回所内进行处理,随后,于某的妻子谢某也被警方依法传唤到案。就在事发地的河边竖立着运潮减河全年禁渔的公告,即便明知在此进行捕捞将有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可谢某与于某两夫妻仍是为了牟利不惜铤而走险。同时后悔的还有刚干不久的杨某,相比于某两夫妻,杨某为了捕捞田螺准备的工具则更为齐全。

据了解,田螺,学名中国圆田螺,分布在淡水湖泊、池塘沟渠等地,主要摄食浮游生物及腐败有机质,具有净化水质作用,对水中溶氧很敏感,对水质要求很高,可以作为水质的重要指示标志。大量非法捕捞田螺会对水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

据了解,于某、谢某、杨某等三人非法捕捞的中华田园螺共计520公斤。现场,民警连同渔政部门执法人员将查获的田螺放归河流,最大程度恢复河流的生态平衡。

目前,于某、谢某因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通州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杨某因非法捕捞水产品被通州区农业农村局依法处以罚金500元。

记者:张航 摄像:徐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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