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巍评 | 填了年度报告,骚扰诈骗电话不停,不要行不行?

 注册助手 2023-06-30 发布于黑龙江

导读

有企业主在国务院官方网站反映:“企业信用信息需要整改,不应该在他人查阅年报同时显示企业的联系方式,身边许多的企业朋友都不堪其扰。那么,是否应该这样做呢?

 1  舆情来源:中国政府网

标题:企业做变更跑五次,望扩大网办业务范围

近期在做企业变更时,发现诸多问题:

1、工商、税务等部门之间存在信息孤岛,大部分相同信息无法共享。在工商做了法人、股权、经营范围等内容变更,还需单独跑去国税再做一次变更。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孤岛,让老百姓多跑很多冤枉路。为做这个变更,前后跑了不少于五次。

2、相关部门应扩大网上办理的业务类型,减小现场办理的事项范围。

巍评在政务信息共享改革工作中,工商部门是一直站在改革前线的先锋。目前,包括网友所提到的信息在内,企业各项登记事项均已经依法公示,面向全社会共享,只要能上网的地方都能查询。

税务、社保等部门第一批接入和使用了共享的政务信息,还有很多部门并未接入,各部门对公示信息的运用在各种因素影响下还不均衡不完善,有待于进一步推动改革。

 2  舆情来源:人民网

标题:企业法人信息被年报披露,望保护隐私

夜归人: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在公布公司上报的年报的同时,会将公司的法人联系法人联系方式一并显示,无法隐藏,这样就导致了一大批的第三方网站通过爬虫软件,获取了公司的相关信息,以及法人的联系的方式,并公布在自己的网站上,让大批的营销行业、房地产、中介,甚至各类的投资公司、诈骗公司,获取电话,并不停骚扰。

身边许多的企业朋友都不堪其扰,最后不得不更换电话,或者更改了年报的联系方式,如此,反而让一直明令禁止的买卖信息资料,合法化了,公开化了。

我认为,企业信用信息需要整改,不应该在他人查阅年报同时显示企业的联系方式,特别是法人的联系方式,这样第三方才不会用爬虫软件去公示企业的法人电话。希望能保护企业法人的隐私,谢谢。

巍评:企业的联系方式在年报中披露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一种体现,也是国家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的,目前无法取消。《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九条明确规定,企业年度报告内容包括联系电话。

但法规和基层监管机关都没有强制企业填写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号码。企业可以选择填写公开的业务联络电话,避免骚扰电话打扰个人生活。

电信诈骗是严重的社会问题,对其应当严厉打击,非法抓取公示信息用于商业目的甚至犯罪,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如果因少数人用菜刀伤人而禁止卖菜刀,那就成了典型的因噎废食了。

其实这类问题国家早已考虑到。对电信诈骗的问题,和菜刀伤人一样的道理,可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而普通的骚扰电话依法由工信部监管,可向工信部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反馈。

所以说,修改法规不公示电话和禁止给卖菜刀的办执照一样,并不解决根本问题。诈骗团伙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获取号码,犯罪分子也可以用水果刀伤人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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