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佛、道、伊、天、基是我国主要宗教
《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依照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教育法律执行。 图:巴基斯坦某学校 那么,有人申请佛教、道教、伊斯兰、天主教和基督教五大宗教以及其他宗教等民办教育机构,能否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公司法》有关规定设立为有限公司呢? 答案是否定的,虽然国家允许民办教育,但民办教育也要遵守法律规定。 《民办教育促进法》同时规定 ,民办学校应当贯彻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 也就是说,适用于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教育机构不包括宗教教育机构。 那么,宗教学校应当如何设立? 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的规定,宗教院校由全国性宗教团体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宗教团体设立。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设立宗教院校。设立宗教院校,由国务院宗教事务部门审批。经批准设立的宗教院校,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法人登记。 而按照国家宗教事务局的解释,我国宗教院校长期没有法人资格,也没有法律规定宗教院校必须有法人资格,但宗教院校有自主开展民事活动的需求,因此立法中规定可以申请法人登记,但没有规定申请的是何种法人登记。意思就是宗教院校可以在国家宗教事务部门批准后开展业务,也可以在批准后再申请一个法人资格。这一法人资格一般是民政部门的社会组织登记。 登记注册小助手(djzcxzs) 作者原创发布 精 选 阅 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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