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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医用酒精即将不是危险化学品!

 注册助手 2023-06-30 发布于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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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拟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范围进行调整,不再涵盖日用化学品和医药用品类的化学品。

一、相关背景
自新冠疫情以来,75%医用酒精生产销售大增,也出现了诸多相关案件,各地也出现了一些相关案例。
比如上海市安监局曾发布通知要求加强本市疫情防控期间乙醇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应急管理局紧急通知:75%酒精等消毒产品是危险化学品!》南京市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严格禁止非法生产、储存、经营和运输酒精消毒液的通告》,要求所有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该市从事非法生产储存经营(分装)和运输酒精消毒液活动。
在浦东,一女子因未经许可擅自存储、销售危险化学品医用酒精触犯刑法被逮捕女子无证卖酒精触犯刑法已逮捕 艺人黄某网售口罩被抓获》。
公众号注册助手(djzcxzs)也曾专门发布文章巍言 | 疫情来临,新设医用酒精、消毒液等企业别忘前置!》。
某省应急管理厅也在网站上发布有关文章强调医用酒精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甚至在2020年,应急部和公安部等四部门公布的《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也将乙醇列入,值得注意的是,这个目录仅有20种产品,危化名录中的极小部分才会被列入特别管控。

按照规定,医用酒精属于现行《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第2828项内容,确实属于危险化学品。但在疫情防控中,医用酒精作为常用防疫物资,如果只能通过专门的危险化学品商店购买,无法满足群众需求,法律规定与社会需求出现了矛盾。

(注意!《危险化学品名录》现行版本为2015版,2022年将“1674柴油[闭杯闪点≤60℃]”调整为“1674柴油”,此外并无其他版本。网络上有2016版到2022版的不同版本,均为虚假谣传!)

二、尴尬的日用危化品监管

长期以来,各地应急管理部门对药店、超市等无危化证主体经营医用酒精的处理上方式不一,大多数地方对此类违法行为不理不睬,成为监管空白,甚至一些地方认为不属于应急管理监管范围。

疫情期间,医用酒精销售问题突出,应急管理部门对消毒类危化品零售监管有所重视,多个省市应急管理部门专门发文强调医用酒精消毒液(75%乙醇水溶液,下文不再标注)、84消毒液(有效氯>5%,下文不再标注)等属于危险化学品,要求基层应急管理部门进行监管。

疫情之下,应急管理部门终于醒悟,强调医用酒精和84消毒液属于危险化学品,应该办证经营。但如果真的依法要求办证,认真监管执法的话,药店(医用酒精零售主要渠道)不会为卖几瓶利润微薄的酒精去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日杂店、小卖部(84消毒液零售主要渠道)等则只会放弃销售84消毒液以避免违法。只能从危险化学品商店才能买到医用酒精和84消毒液不符合疫情防控的社会现实,满足不了群众需求,怎么办?

前些年不监管,可能是真糊涂,但疫情期间反复强调后还是不监管,只能是装糊涂了。

其实对日用危化品选择性不监管的做法虽然不符合法律法规,但也是社会形式下的一种顺势而为,往高了说,算是以人民为中心,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的具体体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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