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魏了翁(1178~1237年),字华父,号鹤山。邛州蒲江县(今属四川)人。 南宋理学家、礼部尚书,获赠太师,有《鹤山集》,善篆隶,谥文靖。 魏了翁为庆元五年(1199年,宋宁宗时期)榜眼,龟山曹氏12世曹椿为同榜进士。 魏了翁与曹彦约惺惺相惜,为忘年交,曹彦约比魏了翁年长21岁。 1233年,应曹彦约之子曹士况请求,魏了翁为曹彦约作墓志铭。 是为《宝章阁学士通议大夫致仕赠宣奉大夫曹公墓志铭》。 载《四库全书·集部·别集类·南宋建炎至德祐·鹤山集卷八十七》。 《全宋文》卷七一二九也有收录。 为了便于理解,本人稍加分段、注释,谬误处尚请方家指正。 宝章阁学士通议大夫致仕赠宣奉大夫曹公墓志铭 01 公讳彦约,字简甫,南康军都昌人。 嘉定九年,了翁与公(曹彦约)分乘(?)使传于蜀道,为忘年交。 (嘉定九年,1216年,宋宁宗时期,曹彦约60岁。使传:经使者传达的皇帝诏书) 上践阼踰月,召公(曹彦约)及真公德秀、邹公应龙。公以明年(1225年)二月入见,又得同侍上左右。 (1224年八月,宋理宗即位,曹彦约68岁) 公尝经帷进读《三朝宝训》,至太宗取士、章圣(宋真宗赵恒)选官,皆以德行为先,乃言曰:
(经帷:经筵,古代君主研读经史之处,置儒臣侍读侍讲) 了翁闻而叹曰:
公以孝友着于家,以忠信得乎朋友,以岂弟行诸郡国,以忠忱格于君父。呜呼!公之所谓才,非公不足以当之。 02 公之先避唐末之乱,繇宣之南陵徙都昌之龟山。自龟山后十有二世,皆以经行称于乡。 曾大父(曾祖父)充,大父(祖父)敦礼,皆不仕。 父兴宗,故左从政郎、鄂州司理参军,累赠光禄大夫。 妣黄氏,封太安人,赠齐安郡太夫人。 公少迈爽,六岁而孤,知哀戚。 (1162年曹兴宗去世,曹彦约时年6岁) 年十八后,三与宾贡,擢淳熈八年进士第。 (1181年,宋孝宗时期,曹彦约25岁) 【注:曹彦约19岁娶元配萧恭人;23岁入白鹿洞书院求学】 03 授广德军建平尉(今安徽郎溪)。 【注:曹彦约任建平尉近十年?期间,元配萧恭人去世。奉母命,纳鄱阳王氏为妾,娶土塘黄氏为继室】 丁齐安(母亲黄氏)忧。 【注:1191年黄老夫人去世?】 服除,调桂阳军(今湖南桂阳)録事参军,改辰溪令,未上。 (服除:结束丁忧,1194年,宋光宗时期,曹彦约38岁) 【注:宋光宗有精神疾病,1194年七月赵汝愚、韩侂胄拥宋宁宗即位。1195年二月韩侂胄当政,开始了6年之久的“庆元党禁”。1200年朱熹去世】 又辟司法参军,改宣教郎知饶州乐平县(今江西乐平)。 ▲同治《乐平县志》卷三·食货志 秩满入都(临安),会择边守,政府以公应诏,主管江西安抚司机宜文字。 (秩满:任期届满,1202年,宋宁宗时期,曹彦约46岁) 开禧元年,以前诏差知澧州(今湖南常德下辖县),未及上。 【注:1205年五月,曹彦约49岁。韩侂胄主战,宋宁宗下诏北伐金朝,史称“开禧北伐”】 04 明年,端明殿学士薛公叔似以湖北宣谕升宣抚京西湖北,辟(推荐)公(曹彦约)主管机宜文字。 【注:1206年,曹彦约50岁。薛叔似(1141~1221年),永嘉(今温州鹿城区)人。乾道八年(1172年)进士。开禧二年(1206年)正月差京西湖北宣抚使。四月除兵部尚书,后除端明殿学士兼侍读,卒谥恭翼】 其冬虏(金兵)围襄、安,游骑至汉阳军,盗贼蔽野而军阙守,以公摄(主管)事。 至军未几,虏大入枣阳、信阳,而襄阳将帅,内自相戕。 公絶江见薛,勉以持重。捜土豪得许卨,俾总民兵;赵观,俾防水道;党仲升,俾将宣抚司军屯郡城。 十一月乙未,虏兵重围安陆;辛丑,游骑闯汉川。公授观方略,俾渔者拒守南河。 十二月丁未朔,虏骑至南河之北,观逆击,斩其先锋。虏造战舰,观火之。 大军继进,自十二月辛未至三年正月丁丑朔,昼夜殊死战,北渡追击,虏自是不敢近汉阳。 (1207年,曹彦约51岁) 时安陆被兵已久,群盗蜂起,公命仲升、卨擒捕,皆骇散。 三月,以守御功进秩二等,即授汉阳(知汉阳军)。宇文公绍节代吴公猎为宣抚治鄂,兼领江陵。 【注:本年十一月,韩侂胄被史弥远暗杀,韩侂胄之首被送往金朝示众】 公言:“不筑枣阳不足以守随,守随而德安安矣;不筑信阳不足以守安,守安而黄安矣;不筑神马坡、樊城不足以守襄,守襄而光化安矣。”且言沿江师少,和不可恃。 又谓:
所论皆切中事机。 05 嘉定改元,诏求言。公上封指陈剀切。会绍节(宇文绍节)以公(曹彦约)政绩闻,诏任满与监司差遣。 (1208年,宋宁宗时期,曹彦约52岁,时史弥远擅权,直至1233年) 八月,除荆湖北路提举常平茶盐,会鄂州与广总领财赋皆阙,以公摄事(主管)。 首劾贪吏,罢厢官受讼,还富民桩籴之谷,劝以减价出粜,免荻场经量悉归诸民,蠲米谷薪炭之征,岁不下数万缗,代偿前官市物緍钱。 以舟运败者千数,株连瘐死,公取开禧二年(1206年)以前负者悉蠲之,余各有差。 先是,公初领常平事,毎以湖北旱蝗为虑,亟言于朝,丐籴以备春旱,又乞假鄂帑官缗以贷下户种粮。 明年旱,三月,公由鄂还治常德,下教列郡,选僚属二人兴发劝分,具有科条。澧州奉行不虔,逮吏鞫之,一道皆耸。 (1209年,曹彦约53岁) 十月,改提点刑狱。 十二月,改湖南路转运判官。 06 先是,开禧三年(1207年),盗起郴而桂阳吏不以实闻。 桂阳当湖南、江西、广东三路之脊,山川险絶,盗窟其间。 江西群不逞相挻而起,东践吉、南安,西逼郴、衡,南蹂韶、石,北抵攸,环数千里盗区。 朝廷调江鄂军,降勑榜,捐官资、缗钱,各捕渠魁,累岁不得要领,而江西专以招安诲盗,诡降覆出,朝廷患之。 公以壬午被命,甲申上道,(嘉定)三年正月庚寅朔领漕事于益阳。 时贼已破安仁、茶陵、桂阳三邑,迫攸县,长沙汹惧,公亲至攸督运,人心乃定。 (1210年,曹彦约54岁) 会帅去,以公摄事,朝廷下江西招安之请于帅司,公谓犯众怒,损国威,持不可。 三月,除直秘阁知潭州、荆湖南路安抚。公规置稍定,乃督诸将逼贼巢而屯,贼李新败死,李如松、钟安诚、李文杰稍稍出降。 ▲嘉庆《郴州总志·名宦》 时郴盗李孟一谋攻桂阳,公趋屯命诸将分御,贼知有备,乃间道突韶之乐平,公命守隘俟其归。 越三日,贼夜登百丈岭以遁,公移军蹙之,贼大溃。官军焚其栅,遁入顶头寨,又围之。渠率李元砺率众数千来援孟一。 先是罗世传与元砺有隙,密请于公,乘其出穴而攻之。公録赏格以报而供其乏,世传果擒元砺以献。 公以除夕还长沙,四年正月庚寅复出督战,二月戊午破顶头寨,生擒孟一,余党悉平。 (1211年,曹彦约55岁) 世传恃功桀骜,池州都统制方深交之,欲委世传尽统前后洞,悉撤湖南、江西两路之戍。公固争不可,宰士不悦。 九月,世传猖獗,如公所料。公白于朝,俾许国纠合前后洞丁讨平之。 公以衡之水口、郴之青要、桂阳之上犹皆要地,而阔远不相应援,朝廷用其议,析茶陵、桂阳、郴县诸乡置酃、资与桂东三县,移潭、衡州禁军阙额衣粮以召募士丁,省冗员以选辟令佐,至今便之。 以功进直龙图阁。 07 五年春,以吏部郎官召,而谤书浸闻(被弹劾)矣,六月上印还家。 (1212年,曹彦约56岁) 先是时相(史弥远)之弟(史弥坚)守潭(长沙),兄(史弥茂)子守吉(吉安),已而盗起,躏吉摇潭,遂以公与王公居安代二郡守。 盗平第功,嫌不便于前人,故二守之赏不及而归,后反以烦言罢免,此于公奚损,而朝廷黜陟之权病矣。 公庆元间由龟山徙居南康城下,旣又得地数十亩于城东三里外,为圃曰“湖庄”,筑室读书,罕至城市。 (曹彦约41岁时,由今都昌蔡岭衙前村迁至今星子南康昌谷巷) 时宰(史弥远)语人曰:“人言曹长沙与人争功,二年无一字至庙堂,此岂竞进者耶!” 【注:曹彦约56~59岁期间,在星子湖庄,筑室读书,绝意仕途】 ▲星子南康昌谷巷。 (嘉定)七年,忽被命主管武夷山冲佑观。 【注:1214年,曹彦约58岁。宋时在宫观中,常以退职官员主管道观事,称“提举”官,是一个不必到岗的虚衔,只领取半俸】 08 八年,以元职除利州路转运判官,兼知利州(今四川广元)。 (1215年,曹彦约59岁,被朝廷重新起用) 明年关外艰食,公先以本司所储减价尽粜,又辍缗钱赈赡,劝分免役,通商蠲税,匄(同“丐”,乞求;乞讨)僧牒于朝,告籴于邻路以济。 (1216年,曹彦约60岁) 公忧蜀边,着《病夫议》以风,大抵谓制总节制三司,权分而议不一,知事者不敢任事,畏事者常至失事。领帅权者当近边境,当拥亲兵;有兵权者当领经费,当寛用度。其他如训忠义,覈间探,条理甚详。厥后四川制阃虽暂徙利州,而兵财异掌,卒莫能合。 是岁秋,命董四川类省试,讫事以病求归。 09 十年二月,差知宁国府,寻命守泸州,而公已出峡。 (1217年,曹彦约61岁) 八月,差知隆兴府(今南昌)、江南西路安抚。 会江东西大旱,公入竟,罢吉、抚州糯米籴本盐钞,不以赋民,遣吏鬻之淮东,籴及时而民不病。 十二年,蜀边被兵,朝论以《病夫议》善识时务,且因蜀人之思。 (1219年,曹彦约63岁) 五月乙未朔,除大理卿,壬寅除权戸部侍郎。公力辞,未报。 六月辛已,除宝谟阁待制知成都府。公体朝廷选用,不敢礼辞,乞赴阙奏事,不报。再移书庙堂请对,权相(史弥远)惮其来。 八月甲子朔,改知福州。公且行且辞。 十月丙子,以集英殿修撰知潭州。公再上祠请,乃得提举亳州明道宫。 【注:“提举”,不必到岗,1219年底,63岁的曹彦约回到星子湖庄。1220年五月,次女曹如璧去世】 十四年冬,提举常德府桃源万寿宫。 (1221年,曹彦约65岁) 明年正月朔(初一),除焕章阁待制提举嵩山崇福宫。 【1222年,曹彦约66岁,仍在星子湖庄。本年四月,妾王氏去世,享年55岁】 洎上访落,以公为兵部侍郎,兼同修国史、实録院同修撰。三辞不获命,谒告踰月。 10 宝庆元年二月入对。 【注:1224年八月,宋理宗即位。1225年正月,69岁的曹彦约自家乡去临安觐见,儿子曹士规、侄子曹士志陪同。二月到临安,三月曹士志客死临安】 首劝上讲学,防近习乘间; 次言当以庆历、元祐听言为法,以绍圣、崇(宁)、(大)观讳言为戒; 卒言祖宗爱民之意上通于天,宜敕边吏,不当效尤丑虏,结怨吾民。 上嘉劳再三。 会下诏求言,公封章言:“给舎欲正君臣之分,而陛下宜自伸兄弟之恩。” 时朝廷方以言为讳,故公及之。 九月,兼侍讲。未半月,除礼部侍郎,兼职依旧。 二年六月谢病,除宝谟阁直学士提举神佑观,兼侍读,公求去愈力。 (1226年,曹彦约70岁) 三年,除兵部尚书,力辞不拜。 (1227年,曹彦约71岁) 四月,除宝章阁学士知常德府,陛辞,劝上以修身讲学为要,献唐张藴古、赵师民二箴,请图之坐右。 且奏“求言虽切而下情犹未通,爱民虽勤而横歛犹未革”。 上曰:“其病安在?” 公曰:“台谏专论人主,不及时政,下情安得通?苞苴公行(公开贿赂)于都城,则州县横歛无可疑者。” 时权相(史弥远)专忌,人以公言为难。 公又奏强寇盗贼之患,惟在处置得宜,一曰守道,二曰固本,三曰通财,四曰稽众,五曰爱民。 上顾问五者何先,奏曰:“稽众为先。” 是日经筵进读《高宗宝训》彻章,公辞锡赉(指赏赐之物),弗许;辞常德之命,又弗许。 五月,再提举嵩山崇福宫。 11 公还故居之上陇,贸赐金,会宗族。 【1227年,曹彦约回到家乡,今江西都昌县蔡岭镇衙前村,宋理宗敕建星凤楼,并御书匾额。曹彦约这一年开始首纂《曹氏大成宗谱》】 病弗已,自草遗表,其略云:
病革,遗令殓以布素,不含珠玉,不用巫觋浮屠,三月而葬。文言自陈致仕,不可叙阀閲(功绩和经历)。 (病革:革通“亟”,指病势危急,病危;巫觋xí,男称“觋”或“祝”,女称“巫”;浮屠:和尚) 绍定元年十二月己巳晦(三十),卒于正寝,年七十有二。 (1228年,曹彦约72岁) 明年(1229年)三月己丑,诸孤奉柩葬于都昌县汇泽乡枥田之原(今龟山),公自卜也。 卒官大中大夫,职宝章阁学士,爵都昌县开国子(爵位:公侯伯子男),食邑六百戸,诏以华文阁学士、通议大夫致仕。 遗表闻,诏赠宣奉大夫,官其后二人。 ▲龟山曹彦约墓。图源:曹明华先生 公元配萧氏,国子祭酒、礼部侍郎之敏之女,先四十有五年卒,累赠淑人。 继室黄氏,通判潮州瓌之女,封淑人。 子男五人: 士充,早卒; 士况,宣教郎、新知岳州巴陵县事; 士规,故儒林郎、宁国府太平县主簿,后公三日而卒; 士兖,承务郎、新蕲州都大监辖蕲口镇仓库、兼烟火公事; 士冕,承务郎。 女三人:长(曹如范)适成忠郎、前监宁国府泾县酒税牛斗极; 次(曹如璧)适同郡陈畤; 幼适湖口萧九式。 长、次女皆先卒。 孙男八人,女二人。 12 公笃实爱民,出于天禀。 其为政精密,务尽理道,所至捄荒(救济灾荒)卹(同“恤”)菑(同“灾”),蠲逋( juān bū,指免除积欠的租税)已责,寛酒搉,裁商征,察廪庾,谨储籴,茍利于民,如已渴饥。 至议役法,尤切切注意,所为条教皆通疏缜密可为法。 嘉泰都城灾,公上书时相(史弥远),乞宽党禁,人所难言。 公之行师专以胜残去杀为本,封章奏篇,必以杀平民、戮降附、张虚捷为拂天理,絶民望,失祖宗仁爱之德,非痛革此弊不可以祈天永命,自汉阳乘边(防守边境),惟行此志。 (嘉泰:宋宁宗年号,1201~1204年) 二年湖南,所诛惟各捕首恶十数,未尝轻戮一人。 方贼未平,増捕生之赏眂(同“视”)旧十倍,或谓斩级亦当立赏,公曰:“此非蛮夷比,朝为峒冦,夕为省民,吾固欲生之耳。”故首恶旣折,胁从易散。 公才禀素高,辅以讲学。 朱文公守南康,兄弟亲炙之,为白鹿洞书院诸生。后十四年(1194年,曹彦约38岁),见文公于长沙,又述所知行而请益焉。其师友渊源盖如此。 (朱文公:朱熹,1130~1200年) 是以理明行修,出入中外垂三十年,人以其进退为时重轻。考诸近世名卿而观公之所成就,信乎公之所谓才者矣。 平生所著《舆地纲目》十五卷、《昌谷类稿》六十卷、《经幄管见》七卷,藏于家。 13 公殁之六年(1233年),士况邸予书曰: “无禄(指不幸、死亡)先君即世,墓道之石未有以铭也,大惧幽潜(隐伏;隐居)未昭,将诸孤死且不瞑。莫如子也知我父者,敢流涕百拜以请。” 予毎叹昔之人选于众,听于国人,旁搜一世之才,仅济一世之用,而且凛乎有不给之虑也。 后世俗薄民散,才旣鲜少,又率以党论迭为偾(fèn,爆发)兴。 一则常以其半置在闲散,故才不周用; 次则久闲者多君子,而小人虽闲不肯久也; 三则弃之聪明未衰之日,而用之老疾交侵之后。(阙) 阅读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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