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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 | 全国公证机构今年已办理公益法律服务21万余件

 山空云静 2023-07-05 发布于河北

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局长刘福臣介绍,通过梳理共规范保全、学历、学位、证书(执照)、现场监督、合同(协议)等公证事项33类81项,原来办理此类公证需要提供证明材料396项,现在只需要提供280项,删减证明材料116项。在提供证明材料方式上,对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的一些公证事项中涉及的一些辅助性证明材料,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原件,提供复印件或者影印件即可。

针对群众办证往返次数多问题,刘福臣指出,司法部持续推行“最多跑一次”,对于具备网上申办条件的公证事项,当事人可以网上申请、受理、提交材料、缴费等,只在取证时跑一次公证机构;当事人在公证机构提交证明材料的,公证书可以通过邮政、快递等方式寄送,最大限度压缩办证时限;全面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明确公证机构需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办理公证的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获取材料的途径和方式等内容。

据介绍,司法部还积极开展“互联网+公证”服务,大力推广全国公证处小地图程序,推进中国公证在线平台应用;推进部分公证事项“跨省通办”,今年以来全国公证机构共办理学历、学位、机动车驾驶证、纳税状况“跨省通办”公证事项2.8万余件;遴选295家公证机构与驻外使领馆共同开展海外远程视频公证,满足旅居海外的中国公民公证服务需求等。

针对群众办证负担问题,刘福臣说,鼓励各地实行最高上限价格管理,规定办理单套居民房产继承、遗赠公证事项费用不得超过1万元;指导各地落实价格减免政策,对80岁及以上老人首次办理遗嘱公证,免收遗嘱公证服务费用;对低收入群体、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青少年、单亲困难母亲等特殊群体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按规定减免公证费用,推动公证服务公平共享。

刘福臣说,下一步将坚持问题导向,积极主动作为,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地见效,提升公证服务便民利民水平,切实提高公证的社会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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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丨光明日报

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丨杨桐彤

编辑徐千惠




司法部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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