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艺术基金“十四五”时期资助规划》的通知(四)重大项目 资助范围:
包括舞台艺术创作重大项目、美术创作重大项目、传播交流推广重大项目和艺术人才培训重大项目,由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共同确定。
资助重点:
1.配合重大现实题材、重大革命题材、重大历史题材艺术作品创作规划实施,表现重大主题的舞台艺术和美术作品创作项目。
2.服务国家内政外交大局和围绕重要时间节点组织的具有全国性、国际性影响的传播交流推广项目。
3.以培养重要和关键艺术领域领军人物为目标的人才培训项目。
|
|
来自: 王守山学堂 > 《艺术重大创作项目》